译文
浮萍依附在清水上,随着风儿四处漂流。
成年束发辞别父母,成为了夫君的伴侣。
从早到晚恭敬勤恳,遭受罪怨毫无缘故。
从前蒙受您的恩惠,如奏琴瑟欢乐和穆。
为何现在岁月蹉跎,远隔如商与参两宿。
茱萸自有它的香气,却不如肉桂和兰芷。
新人即使令人怜爱,不如过去所爱的人。
流云有返回之时,您的爱也许回转中途。
悲伤地仰天叹息,忧心将到哪里去倾诉?
日月不会永在天上,人生短暂如同寄宿。
悲伤的风吹入帷帐,泪水跌落像滴露珠。
打开箱子制作衣裳,裁剪缝纫洁白绢布。
《浮萍篇》是一首五言古诗。此诗属相和歌辞,清调曲。开篇两句,诗人以浮萍起兴,比喻荏弱女子,她必须依附在水中才能够生活(这里的水比喻男子和丈夫)。尽管如此,浮萍的命运还是飘忽不定的,只能“随风东西流”,任人摆布,孤立无助。整首诗以物喻人,寄慨遥深,表现出诗人对女子不幸命运的同情。
曹植(192-232),字子建,沛国谯(今安徽省亳州市)人。三国曹魏著名文学家,建安文学代表人物。魏武帝曹操之子,魏文帝曹丕之弟,生前曾为陈王,去世后谥号“思”,因此又称陈思王。后人因他文学上的造诣而将他与曹操、曹丕合称为“三曹”,南朝宋文学家谢灵运更有“天下才有一石,曹子建独占八斗”的评价。王士祯尝论汉魏以来二千年间诗家堪称“仙才”者,曹植、李白、苏轼三人耳。
楚干将莫邪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欲杀之。剑有雌雄。其妻重身当产。夫语妻曰:“吾为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往必杀我。汝若生子是男,大,告之曰:‘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即将雌剑往见楚王。王大怒,使相之。剑有二,一雄一雌,雌来雄不来。王怒,即杀之。
莫邪子名赤比,后壮,乃问其母曰:“吾父所在?”母曰:“汝父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杀之。去时嘱我:‘语汝子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子出户南望,不见有山,但睹堂前松柱下石低之上。即以斧破其背,得剑,日夜思欲报楚王。
王梦见一儿,眉间广尺,言欲报雠。王即购之千金。儿闻之亡去,入山行歌。客有逢者,谓:“子年少,何哭之甚悲耶?”曰:“吾干将莫邪子也,楚王杀吾父,吾欲报之。”客曰:“闻王购子头千金。将子头与剑来,为子报之。”儿曰:“幸甚!”即自刎,两手捧头及剑奉之,立僵。客曰:“不负子也。”于是尸乃仆。
客持头往见楚王,王大喜。客曰:“此乃勇士头也,当于汤镬煮之。”王如其言煮头,三日三夕不烂。头踔出汤中,踬目大怒。客曰:“此儿头不烂,愿王自往临视之,是必烂也。”王即临之。客以剑拟王,王头随堕汤中,客亦自拟己头,头复坠汤中。三首俱烂,不可识别。乃分其汤肉葬之,故通名三王墓。今在汝南北宜春县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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