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大禹谟·节选
佚名〔先秦〕
禹乃会群后,誓于师曰:“济济有众,咸听朕命。蠢兹有苗,昏迷不恭,侮慢自贤,反道败德,君子在野,小人在位,民弃不保,天降之咎,肆予以尔众士,奉辞伐罪。尔尚一乃心力,其克有勋。”
三旬,苗民逆命。益赞于禹曰:“惟德动天,无远弗届。满招损,谦受益,时乃天道。帝初于历山,往于田,日号泣于旻天,于父母,负罪引慝。祗载见瞽叟,夔夔斋栗,瞽亦允若。至諴感神,矧兹有苗。”
译文及注释
译文
大禹召集了各路诸侯首领,在军队前宣誓说:“众多将士们,都听从我的命令。这可恶的有苗族,他们昏庸无道,傲慢不敬,自以为很了不起,违背了道义,败坏了德行。贤能的人被排挤在野,无能的小人却占据高位,百姓们被抛弃而无法自保,上天因此要降下灾祸。因此,我率领你们这群勇士,秉持正义去讨伐有罪之人。你们一定要齐心协力,这样定能立下大功。”
过了三十天,苗民仍然违抗命令。伯益向大禹进言说:“只有德行能够感动上天,无论多远的地方都能达到。骄傲自满会招来损害,谦虚谨慎会得到益处,这是自然的规律。当初帝尧在历山耕田时,每天对着上天和父母号哭,背负着罪名,承认自己的过错。他恭
简析
此文简要叙述了大禹誓师伐苗的故事,禹强调“天降之咎”的天罚论,益则主张“至諴感神”的德行论,二者看似矛盾却共同构成古代天命观的一体两面——既威慑叛乱又规训君主,表现出先秦政治的精髓:武力须披道德外衣,强权终需德性制约,折射出华夏文明“外儒内法”的治理密码。
曾参烹彘
韩非〔先秦〕
曾子之妻之市,其子随之而泣。其母曰:“女还,顾反为女杀彘。”妻适市来,曾子欲捕彘杀之。妻止之曰:“特与婴儿戏耳。”曾子曰:“婴儿非与戏也。婴儿非有知也,待父母而学者也,听父母之教。今子欺之,是教子欺也。母欺子,子而不信其母,非所以成教也。”遂烹彘也。
(选自《韩非子.外储说左上》)
管仲破厚葬
《韩非子》〔先秦〕
齐国好厚葬,布帛尽于衣裘,材木尽于棺椁。齐桓公患之,以告管仲,曰:“布帛尽则无以为蔽,材木尽则无以为守备,而人厚葬之不休,禁之奈何?”管仲对曰:“夫凡人之有为也,非名之则利之也。”于是乃下令曰:“棺椁过度者戮其尸,罪夫当丧者。”未久,厚葬之风已矣。
申胥谏许越成
左丘明〔先秦〕
吴王夫差乃告诸大夫曰:“孤将有大志于齐,吾将许越成,而无拂吾虑。若越既改,吾又何求?若其不改,反行,吾振旅焉。”申胥谏曰:“不可许也。夫越非实忠心好吴也,又非慑畏吾甲兵之强也。大夫种勇而善谋,将还玩吴国于股掌之上,以得其志。夫固知君王之盖威以好胜也,故婉约其辞,以从逸王志,使淫乐于诸夏之国,以自伤也。使吾甲兵钝弊,民人离落,而日以憔悴,然后安受吾烬。夫越王好信以爱民,四方归之,年谷时熟,日长炎炎,及吾犹可以战也。为虺弗摧,为蛇将若何?”吴王曰:“大夫奚隆于越?越曾足以为大虞乎?若无越,则吾何以春秋曜吾军士?”乃许之成。
将盟,越王又使诸稽郢辞曰:“以盟为有益乎?前盟口血未乾,足以结信矣。以盟为无益乎?君王舍甲兵之威以临使之,而胡重于鬼神而自轻也。”吴王乃许之,荒成不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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