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桃花尚未绽放芳菲,杏花也未染上红妆,却有花儿冲破寒气,先向东风展露欢颜。
它的芳魂仿佛飞到庾岭,让那里的春色难以辨认;又似被云霞阻隔在罗浮山,梦境也无法相通。
翠绿的花萼如同添了妆饰,在烛光下融化生辉;素白的花仙仿佛醉后,跨着残虹轻盈飞舞。
这花色看来岂是寻常之景?无论浓淡,都在冰雪之中自在展现。
注释
芳菲:花草香美。
冲寒先喜笑东风:意即“先喜(红梅)冲寒迎东风而笑”。
魂飞庾岭春难辨:意思是红梅若移向大庾岭,其景色就与春天很难区别了。大庾岭即梅岭,盛植梅花。借“庾岭”点出梅花,借“春”点出色红。
《咏红梅花得“红”字》一首七言律诗,是《红楼梦》中邢岫烟所作,该诗和《咏红梅花得“梅”字》、《咏红梅花得“花”字》都出自小说第五十回。诗中红梅冲寒而放,与春花难辨,虽处冰雪之中而颜色不同寻常,将梅花的美丽与坚韧完美地呈现出来,也似是诗人对自己人格的表白。
《咏红梅花得 “红” 字》是《红楼梦》中邢岫烟的诗作,与《咏红梅花得 “梅” 字》《咏红梅花得 “花” 字》一同出自小说第五十回。书中众人在芦雪庵联句时,贾宝玉的诗 “落了第”,被罚去栊翠庵折红梅花。随后大家又让新来的邢岫烟、李纹、薛宝琴各作一首七律,依次以 “红”“梅”“花” 三字为韵,还特意让折得红梅的贾宝玉创作《访妙玉乞红梅》一诗。
随着封建制度日渐衰败,当时的豪门大族,尤其是贵族阶层,在精神上也越发空虚,作诗成了消磨时光与精力的消遣方式。他们既然除了 “风花雪月” 之外再无其他可写的内容,便只能从限题、限韵等文字技巧方面一较高下。小说中此前已换过多种作诗花样
曹雪芹(约1715年5月28日—约1763年2月12日),名霑,字梦阮,号雪芹,又号芹溪、芹圃,中国古典名著《红楼梦》的作者,祖籍存在争议(辽宁辽阳、河北丰润或辽宁铁岭),出生于江宁(今南京),曹雪芹出身清代内务府正白旗包衣世家,他是江宁织造曹寅之孙,曹顒之子(一说曹頫之子)。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幼子夭亡,他陷于过度的忧伤和悲痛,卧床不起。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除夕(2月12日),因贫病无医而逝。关于曹雪芹逝世的年份,另有乾隆二十九年除夕(1764年2月1日)、甲申(1764年)初春之说。
县人冉氏有狗而猛,遇行人辄搏噬之;往往为所伤。伤,则主人躬诣谢罪,出财救疗之。如是者数矣。冉氏以是颇患苦狗;然以其猛也,未忍杀,故置之。
刘位东谓余曰:“余尝夜归,去家门里许,群狗狺狺吠,冉氏狗亦迎而吠焉。余以柳枝横扫之,群狗皆远立,独冉氏狗竟前欲相搏;几伤者数矣。余且斗且行,过冉氏门而东,且数十武,狗乃止。当是时身惫甚,幸狗渐远,憩道旁良久始去;狗犹望而吠也。既归,念此良狗也,藉令有仇盗夜往劫之,狗拒门而噬,虽数人能入咫尺地哉!闻冉氏颇患苦此狗,旦若遇之于市,必嘱之使勿杀;此狗累千金不可得也。
“居数日,冉氏之邻至。问其狗,曰:‘烹之矣!’惊而诘其故,曰:‘日者冉氏有盗,主人觉之,呼二子起操械,共逐之;盗惊而遁。主人疑狗之不吠也,呼之不应,遍索之无有也。将寝,闻卧床下若有微息者,烛之,则狗也,卷屈蹲伏,不敢少转侧,垂头闭目,若惟恐人之闻其声息者。主人曰:‘嘻,吾向之隐忍而不之杀者为其有仓卒一旦之用也,恶知其搏行人则勇而见盗则怯乎哉!’以是故,遂烹之也。”
嗟乎,天下之勇于搏人而怯于见贼者,岂独此狗也哉!今夫市井无赖之徒,平居使气,暴横闾里间,或窜名县胥,或寄身营卒,侮文弱,凌良懦,行于市,人皆遥避之;怒则吸其群,持械圜斫之,一方莫敢谁何,若壮士然。一旦有小劫盗,使之持兵仗入府廨防守,不下百数十人,忽厩马夜惊,以为贼至,手颤颤,拔刀不能出鞘;幸而出,犹震震相击有声;发火器,再四皆不然;闻将出戍地,去贼尚数百里,距家仅一二舍,辄号泣别父母妻子,恐不复相见;其震惧如此,故曰:“勇于私斗而怯于公战。”又奚独怪于狗而烹之?嘻,过矣!
虽然,畜猫者欲其捕鼠也,畜狗者欲其防盗也,苟其职之不举,斯固无所用矣;况益之以噬人,庸可留乎!石勒欲杀石虎,其母曰:“快牛为犊多能破车,汝小忍之!”其后石氏之宗卒灭于虎。贪牛之快而不顾车之破尚不可,况徒破车而牛实不快乎!然而妇人之仁今古同然。由是言之,冉氏之智过人远矣。
人之材,有所长则必有所短;惟君子则不然。钟毓与参佐射,魏舒常为画筹;后遇朋人不足,以舒满数,发无不中,举坐愕然。俞大猷与人言,恂恂若儒生;及提桴鼓立军门,勇气百倍,战无不克者。若此者固不可多得也。其次,醇谨而不足有为者。其次,跅弛而可以集事者。若但能害人而不足济事,则狗而已矣!
虽然,吾又尝闻某氏有狗竟夜不吠,吠则主人知有盗至;是狗亦有过人者。然则搏噬行人而不御贼,虽在狗亦下焉者矣。

下载PDF
查看PDF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