酬范记室云
何逊〔南北朝〕
林密户稍阴,
草滋阶欲暗。
风光欢上轻,
日色花中乱。
相思不独欢,
伫立空为叹。
清谈莫共理,
繁文徒可玩。
高唱子自轻,
继音予可惮。
何逊
何逊(466年—519年),南朝梁诗人,字仲言,东海郯(今山东省苍山县长城镇)人,何承天曾孙,宋员外郎何翼孙,齐太尉中军参军何询子。八岁能诗,弱冠州举秀才,官至尚书水部郎。诗与阴铿齐名,世号阴何。文与刘孝绰齐名,世称何刘。其诗善於写景,工于炼字。为杜甫所推许,有集八卷,今失传,明人辑有何水部集一卷。后人称“何记室”或“何水部”。
王蓝田性急
《世说新语》〔南北朝〕
王蓝田性急。尝食鸡子,以箸刺之,不得,便大怒,举以掷地。鸡子于地圆转未止,仍下地以屐齿蹍之,又不得,瞋甚,复于地取内口中,啮破即吐之。
谢无奕性粗强。以事不相得,自往数王蓝田,肆言极骂。王正色面壁不敢动,半日。谢去良久,转头问左右小吏曰:“去未?”答云:“已去。”然后复坐。时人叹其性急而能有所容。
王述转尚书令,事行便拜。文度曰:“故应让杜许。”蓝田云:“汝谓我堪此不?”文度曰:“何为不堪!但克让自是美事,恐不可阙。”蓝田慨然曰:“既云堪,何为复让?人言汝胜我,定不如我。”
王烈义行
《后汉书》〔南北朝〕
王烈字彦方,太原人也。少师事陈寔,以义行称。乡里有盗牛者,主得之,盗请罪曰:“刑戮是甘,乞不使王彦方知也。”烈闻而使人谢之,遗布一端。或问其故,烈曰:“盗惧吾闻其过,是有耻恶之心。既怀耻恶,必能改善,故以此激之。”后有老父遗剑于路,行道一人见而守之,至暮,老父还,寻得剑,怪而问其姓名,以事告烈。烈使推求,乃先盗牛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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