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入夜后,我乘着车驾来到西园闲游漫步。
园中的两条水渠,早已将各处浇灌周全,秀丽的树木沿着渠岸环绕生长。
低矮的树枝轻拂着车驾的羽盖,高大修长的枝干向上伸展,直抵蓝天。
疾风从车后吹拂,推着车轮前行,飞鸟在前方轻快地盘旋嬉戏。
红霞之间,一轮明月缓缓升起,点点星光在云层中闪烁。
高空洒下绚烂的光彩,五光十色,格外清新动人!
我们终究不是赤松、子乔那样的仙人,谁能拥有神仙般的长寿呢?
但这样的游玩已然舒心快意,或许也能让我安康活到百年。
注释
芙蓉池:邺城(今河北临漳)铜雀园中之一景。
汉献帝建安十六年(211),曹丕为五官中郎将,置官署,为副丞相。天下向慕,宾客如云。当时在曹魏的大本营邺城聚集了一批文士,形成了以他为核心的邺下文人集团。曹丕为领袖人物,曹植为重要成员,“建安七子”多数参与。闲常之日,他们饮宴游赏,唱和诗赋。此诗当作于曹丕任五官中郎将时或以后几年间。
参考资料:完善
《芙蓉池作》是一首五言古诗。诗的前二句点明行游及游池的时间和地点,写乘车夜游西园的愉悦心情;中间十句写行游所见,扣紧“夜行”与“逍遥”,着力描绘芙蓉池优美动人的夜景;末四句写行游的感受。诗中描述了芙蓉池畔的优美夜景和诗人的怡悦心情,反映了当时诗风的某些重要变化:如写景成份的增多,对仗句的使用,辞藻的华丽,景象的壮观等,对后来园林诗和山水诗也有影响。
这首诗是建安游宴诗中的佳作,其写景比重的增加、对仗的运用、辞藻的华丽与景象的壮阔,既反映了当时诗风的重要转变,也对后世园林诗与山水诗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在诗史上具有特殊价值。
诗歌开篇两句便点明了夜游的时间、地点与心境:入夜后,诗人乘坐车驾前往西园闲游,“夜”字既凸显了诗人夜游的盎然兴致,也为后文的景物描摹奠定了基调;“逍遥步西园”则直白抒发了轻松愉悦的心情,正因这份悠然自得,下文所绘之景才更显赏心悦目、令人沉醉。西园是芙蓉池所在地,也是当时诗人们常聚会宴游之处,曹植《公宴》中“清夜游西园,飞盖相追随”的诗句,便生动再现了此处夜以继日的欢游盛况。
中
曹魏高祖文皇帝曹丕(187年冬-226年6月29日),字子桓,三国时期著名的政治家、文学家,曹魏的开国皇帝,公元220-226年在位。他在位期间,平定边患。击退鲜卑,和匈奴、氐、羌等外夷修好,恢复汉朝在西域的设置。除军政以外,曹丕自幼好文学,于诗、赋、文学皆有成就,尤擅长于五言诗,与其父曹操和弟曹植,并称三曹,今存《魏文帝集》二卷。另外,曹丕著有《典论》,当中的《论文》是中国文学史上第一部有系统的文学批评专论作品。去世后庙号高祖(《资治通鉴》作世祖),谥为文皇帝,葬于首阳陵。
楚干将莫邪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欲杀之。剑有雌雄。其妻重身当产。夫语妻曰:“吾为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往必杀我。汝若生子是男,大,告之曰:‘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即将雌剑往见楚王。王大怒,使相之。剑有二,一雄一雌,雌来雄不来。王怒,即杀之。
莫邪子名赤比,后壮,乃问其母曰:“吾父所在?”母曰:“汝父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杀之。去时嘱我:‘语汝子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子出户南望,不见有山,但睹堂前松柱下石低之上。即以斧破其背,得剑,日夜思欲报楚王。
王梦见一儿,眉间广尺,言欲报雠。王即购之千金。儿闻之亡去,入山行歌。客有逢者,谓:“子年少,何哭之甚悲耶?”曰:“吾干将莫邪子也,楚王杀吾父,吾欲报之。”客曰:“闻王购子头千金。将子头与剑来,为子报之。”儿曰:“幸甚!”即自刎,两手捧头及剑奉之,立僵。客曰:“不负子也。”于是尸乃仆。
客持头往见楚王,王大喜。客曰:“此乃勇士头也,当于汤镬煮之。”王如其言煮头,三日三夕不烂。头踔出汤中,踬目大怒。客曰:“此儿头不烂,愿王自往临视之,是必烂也。”王即临之。客以剑拟王,王头随堕汤中,客亦自拟己头,头复坠汤中。三首俱烂,不可识别。乃分其汤肉葬之,故通名三王墓。今在汝南北宜春县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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