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诗绝句四十首 其十六 牧之
李希圣〔清代〕
拾翠盘雕莫更论,卫公当日盗乾坤。乐天诗卷供鱼蠹,中夜披衣读罪言。
李希圣
希圣(1864年-1905年)清末官员,诗人。字亦元,号卧公,湖南湘乡(长沙)人。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年四十二岁。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刑部主事,荐举经济特科。初治训诂,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有作必七律,以玉溪生(李商隐)自许,著有《雁影斋诗存》,传于世。► 263篇诗文
观渔
梅曾亮〔清代〕
渔于池者,沉其网而左右縻之。网之缘出水可寸许;缘愈狭鱼之跃者愈多。有入者,有出者,有屡跃而不出者,皆经其缘而见之。安知夫鱼之跃之出者,不自以为得耶?又安知夫跃而不出与跃而反入者,不自咎其跃之不善耶?而渔者观之,忽不加得失于其心。
嗟夫!人知鱼之无所逃于池也,其鱼之跃者,可悲也;然则人之跃者,何也?
鳝救婢
清代·张潮〔清代〕
高怀中,业鳝面于扬州小东门,日杀鳝以千数。一婢悯之,每夜窃部分缸中鳝从后门投诸河。如是累年。一日面店被焚,婢仓皇出逃,为火所伤,困于河滨。夜深入睡,比醒而痛减,伤尽愈。视之,有河中污泥,敷于伤处,而周有鳝之行迹,始知向所放生之鳝来救也。
高怀中感其异,遂为之罢业。及拆锅,下有洞,生鳝无数盘其中,悉纵之于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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