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秋日风光万里辽阔,游子的兴致正浓,和朋友们在重阳节,一同珍惜这匆匆逝去的年华。
高台之上,看不尽漫山火红的枫叶,庭院洁净清幽,又何必非要坐在菊花丛中呢?
对着酒盏敞开衣襟,神态洒脱不羁,任凭秋风吹落帽子,笑着谁能比得上这份自在洒脱?
写成的诗句,满座都是如珠似玉的佳作,缓缓踏上归途时,天边已铺满绚烂的晚霞。
注释
高台寺:系西夏天授礼法延祚十年(1047年),在都城兴庆府(今银川市)东15里处的黄河岸畔兴建的规模宏大的佛教寺庙群。旧址在今银川市东郊红花乡高台寺村。
赊:长;远。
惜年华:爱惜时光。
《九日登高台寺》是一首七言律诗。诗的首联表达了诗人面对辽阔秋景的豪情与对时光的珍视;颔联通过登高远眺红叶与院中静赏菊花的对比,展现了自然之美与心境之宁;颈联刻画出诗人与友人畅饮、胸襟开阔的形象,以及风吹落帽时的洒脱与幽默;尾联则赞美宴会上诗作之精美,以及离别时依依不舍、沐浴在晚霞中的温馨场景。这首诗意境高远,情感真挚,描绘出诗人与友人共赏秋景、把酒言欢的画面,充满雅趣。
其一
有屠人货肉归,日已暮,欻一狼来,瞰担上肉,似甚垂涎,随尾行数里。屠惧,示之以刃,少却;及走,又从之。屠无计,思狼所欲者肉,不如姑悬诸树而早取之。遂钩肉,翘足挂树间,示以空担。狼乃止。屠归。昧爽,往取肉,遥望树上悬巨物,似人缢死状。大骇,逡巡近视之,则死狼也。仰首细审,见狼口中含肉,钩刺狼腭,如鱼吞饵。时狼皮价昂,直十余金,屠小裕焉。缘木求鱼,狼则罹之,是可笑也。
其二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骨已尽矣 一作:骨已尽)
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其三
一屠暮行,为狼所逼。道旁有夜耕所遗行室,奔入伏焉。狼自苫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去。但思无计可以死之。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不能屈,口张不得合。遂负之以归。
非屠,乌能作此谋也!
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暴,杀狼亦可用也。
倦游谙尽江湖味,孤篷又眠秋雨。碎点飘镫,繁声落枕,乡梦更无寻处。幽蛩不语,只断苇荒芦,乱垂烟渚。一夜潇潇,恼人最是绕堤树。
清吟此时正苦。渐寒生竹簟,秋意如许。古驿疏更,危滩急溜,并作天涯离绪。归期又误。望庾岭模糊,湿云无数。镜里明朝,定添霜几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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