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我乘车驶出城的北门,马儿止步不愿前行。
我走下车来慢慢地行,抬手折下枯杨枝。
回头听见丘林中,噭噭啼哭有悲声。
向人打听时啼哭的人走出丘林,我问他为何哭的这样伤心。
他说“亲生母亲离开我死去了,后母又恨我这孤儿。
又饥又寒无衣无食,动不动就鞭打我。
骨瘦无肌肉,身子像枯树皮。
把我关在空屋里,父亲还不能知道。
我上坟地来看看母亲的坟墓,活着的和死去的永远分离了。
母亲怎么能看见我,我眼泪双流哭声嘶哑。
如今我被抛弃在这人世间,穷苦哪有止境?”
我记下这件事来传给后
这首诗主要借作者与孤儿的问答,描写孤儿受后母虐待的悲惨遭遇,揭露了封建宗法制度下后母折磨孤儿的家庭矛盾,表现了作者对这一社会问题的关心,和对于受害者的无限同情。
全诗富有乐府民歌风味,语言质朴,运用对话和白描手法,所写故事情节贴切逼真,行文质朴,生动感人。
该诗是一首叙事诗。共可分为四个部分。
开头四句为第一部分,诗人用第一人称作为旁观者的身份出现,这也是乐府诗的常用手法,以示事件的真实性。诗人驾车出了城郭北门,马突然沉滞而不肯快跑。马的反常,已暗示出环境的异样。但诗人还未察觉,他下车犹豫了一阵,等候了一阵,见马总是不动就仰
这首诗的具体创作时间不详,本诗见于郭茂倩《乐府诗集·杂曲歌辞》,题下仅有阮瑀此作一首。大约是阮瑀学习汉代乐府而自制的新辞,取篇首的五字为题目。一日,作者驾车出城向北行驶,途中遇到一位被继母虐待而在亲生母亲坟头哭诉的人,作者询问其哭泣因由,于是作者写下该篇以警示后人。
参考资料:完善
东越闽中有庸岭,高数十里,其西北隰中有大蛇,长七八丈,大十余围。土俗常惧。东冶都尉及属城长吏,多有死者。祭以牛羊,故不得祸。或与人梦,或下谕巫祝,欲得啖童女年十二三者。都尉、令、长并共患之。然气厉不息。共请求人家生婢子,兼有罪家女养之。至八月朝祭,送蛇穴口,蛇出吞啮之。累年如此,巳用九女。
尔时预复募索,未得其女。将乐县李诞,家有六女,无男。其小女名寄,应募欲行。父母不听。寄曰:“父母无相,惟生六女,无有一男,虽有如无。女无缇萦济父母之功,既不能供养,徒费衣食,生无所益,不如早死。卖寄之身,可得少钱,以供父母,岂不善耶!”父母慈怜,终不听去。寄自潜行,不可禁止。
寄乃告请好剑及咋蛇犬。至八月朝,便诣庙中坐,怀剑将犬。先将数石米餈,用蜜麨灌之,以置穴口。蛇便出,头大如囷,目如二尺镜,闻餈香气,先啖食之。寄便放犬,犬就啮咋,寄从后斫得数创。疮痛急,蛇因踊出,至庭而死。寄入视穴,得九女髑髅,悉举出,咤言曰:“汝曹怯弱,为蛇所食,甚可哀愍!”于是寄乃缓步而归。
越王闻之,聘寄女为后,指其父为将乐令,母及姊皆有赏赐。自是东冶无复妖邪之物。其歌谣至今存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