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子方食,景公使使者至。分食食之,使者不饱,晏子亦不饱。使者反,言之公。
公曰:“嘻!晏子之家,若是其贫也。寡人不知,是寡人之过也。”使吏致千金与市租,请以奉宾客。晏子辞,三致之,终再拜而辞曰:“婴之家不贫。以君之赐,泽覆三族,延及交游,以振百姓,君之赐也厚矣!婴之家不贫也。婴闻之,夫厚取之君,而施之民,是臣代君君民也,忠臣不为也。厚取之君,而不施于民,是为筐箧之藏也,仁人不为也。进取于君,退得罪于士,身死而财迁于它人,是为宰藏也,智者不为也。夫十总之布,一豆之食,足于中免矣。”
景公谓晏子曰:“昔吾先君桓公,以书社五百封管仲,不辞而受,子辞之何也?”
晏子曰:“婴闻之,圣人千虑,必有一失;愚人千虑,必有一得。意者管仲之失,而婴之得者耶?故再拜而不敢受命。”
译文
晏子正在吃饭,齐景公派使臣到来,晏子把食物分出来,给使臣吃,使臣没吃饱,而晏子也没吃饱。使臣回去后,把事情告诉了齐景公。
齐景公说:“唉!晏子的家真的像这样穷!我却不了解,这是我的过错。”(齐景公)派公差送去千金与税租,请他用这些金子供养宾客。晏子没有接受。齐景公多次相送,最终(晏子)拜两拜而辞谢道:“我的家不贫穷,由于您的赏赐,恩泽遍及父族、母族、妻族,延伸到朋友,并以此救济百姓,您的赏赐够丰厚了,我的家不贫穷埃我听人这样说,从君主那里拿来厚赏然后散发给百姓,这就是臣子代替君主统治人民(的行为),忠臣是不这样做的;从君主那里拿来厚赏却不散发给百姓,
今有客马,日行三百里。客去忘持衣。日已三分之一,主人乃觉。持衣追及, 与之而还;至家视日四分之三。问主人马不休,日行几何?答曰:七百八十里。
术曰:置四分日之三,除三分日之一,半其余,以为法。〔按:此术“置四分日之三,除三分日之一”者,除,其减也。减之余,有 十二分之五,即是主人追客还用日率也。去其还,存其往。率之者,子不可半,故倍母,二十四分之五。是为主人 与客均行用日之率也。〕
副置法,增三分日之一。〔法二十四分之五者,主人往追用日之分也。三分之一者,客去主人未觉之 前独行用日之分也。并连此数,得二十四分日之十三,则主人追及前用日之分也。是为客用日率也。然则主人用日率者,客马行率也;客用日率者,主人马行率也。母同则子齐,是为客马行率五,主人马行率十三。于今有术,三百里为所有数, 十三为所求率,五为所有率,而今有之,即得也。〕
以三百里乘之,为实。实如法,得主人马一日行。〔欲知主人追客所行里者,以三百里乘客用日分子十三,以母二十四而一, 得一百六十二里半。以此乘客马与主人均行日分母二十四,如客马与主人均行用 日分子五而一,亦得主人马一日行七百八十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