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花是无知的,月是无聊的,酒也是无法消愁解恨的。把茂盛的桃树砍断,减损他的风景,把吟风咏月诗人讴歌的鹦哥煮熟,做下酒菜。焚烧砚台书籍,捶坏琴撕毁画,销毁所有的文章抹去所有的功名。我荥阳郑家原本就有慕歌家世,乞食风情,只靠教歌度曲,乞食与人,也能自自在在地活下来。
自己天生的单寒骨相没法改变,头戴席帽身着青衫的瘦弱寒酸相为人所笑。长期居住于破巷之中,住处蓬门秋草,窗户不严挡不住风雨,夜夜伴随孤灯度过。难道老天爷还要封住词人之口,连叹气都不允许吗?疯狂至极,于是取出乌丝栏百幅,细细写出心中凄清之恨。
注释
沁(qìn)园春:词牌名,又名“寿星
参考资料:完善
这首词上片通过焚、烧、椎、裂、毁、抹等几个动词勾出词人激愤决绝的神态,通过发泄以解心中之痛;下片通过描述其天生的单寒骨相、简陋的居住环境表达出对不公世道的愤恨。全词形式严谨,颇具美感,看似放荡不羁,其实遵守格律甚严,景物渲染生动形象,词语通俗,用典活脱。
一开头,作者就对“花”“月”“酒”这些为一般诗人所沉湎而讴歌的事物加以否定,表明自己并非“风月派”。说花是无知的,不必为花伤情,月是无聊的,不必为之徘徊流连,酒也是无法消愁解恨的,更不必沉湎,不必讴歌。下面“把天”四句,进一步以丰富的想象表明自己并非抒写闲愁的“风月”词人。词中说,要把“风月派”赞美的艳丽茂盛的桃树砍断,杀他风景要把吟风咏月诗人讴歌的鹦哥煮熟,做下酒菜。作者为什么对“风月派”诗人讴歌的事物如此忌恨如仇。他曾在《词钞自序》中说:“少年游冶学秦柳,中年感慨学辛苏。”此篇是中年之作,正是写苏辛慷慨之词的时候。另外他在《潍县署中与舍弟第五书》中谈到:“文章以沉着痛快为最”,应
郑板桥(1693年11月22日—1766年1月22日),原名郑燮,字克柔,号理庵,又号板桥,人称板桥先生,江苏兴化人,祖籍苏州。清代书画家、文学家。一生主要客居扬州,以卖画为生。“扬州八怪”之一。其诗、书、画均旷世独立,世称“三绝”,擅画兰、竹、石、松、菊等植物,其中画竹已五十余年,成就最为突出。著有《板桥全集》。康熙秀才、雍正举人、乾隆元年进士。中进士后曾历官山东范县、山东潍县知县,有惠政。以请臻饥民忤大吏,乞疾归。
其一
有屠人货肉归,日已暮,欻一狼来,瞰担上肉,似甚垂涎,随尾行数里。屠惧,示之以刃,少却;及走,又从之。屠无计,思狼所欲者肉,不如姑悬诸树而早取之。遂钩肉,翘足挂树间,示以空担。狼乃止。屠归。昧爽,往取肉,遥望树上悬巨物,似人缢死状。大骇,逡巡近视之,则死狼也。仰首细审,见狼口中含肉,钩刺狼腭,如鱼吞饵。时狼皮价昂,直十余金,屠小裕焉。缘木求鱼,狼则罹之,是可笑也。
其二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骨已尽矣 一作:骨已尽)
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其三
一屠暮行,为狼所逼。道旁有夜耕所遗行室,奔入伏焉。狼自苫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去。但思无计可以死之。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不能屈,口张不得合。遂负之以归。
非屠,乌能作此谋也!
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暴,杀狼亦可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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