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花是无知的,月是无聊的,酒也是无法消愁解恨的。把茂盛的桃树砍断,减损他的风景,把吟风咏月诗人讴歌的鹦哥煮熟,做下酒菜。焚烧砚台书籍,捶坏琴撕毁画,销毁所有的文章抹去所有的功名。我荥阳郑家原本就有慕歌家世,乞食风情,只靠教歌度曲,乞食与人,也能自自在在地活下来。
自己天生的单寒骨相没法改变,头戴席帽身着青衫的瘦弱寒酸相为人所笑。长期居住于破巷之中,住处蓬门秋草,窗户不严挡不住风雨,夜夜伴随孤灯度过。难道老天爷还要封住词人之口,连叹气都不允许吗?疯狂至极,于是取出乌丝栏百幅,细细写出心中凄清之恨。
注释
沁(qìn)园春:词牌名,又名“寿星
参考资料:完善
这首词上片通过焚、烧、椎、裂、毁、抹等几个动词勾出词人激愤决绝的神态,通过发泄以解心中之痛;下片通过描述其天生的单寒骨相、简陋的居住环境表达出对不公世道的愤恨。全词形式严谨,颇具美感,看似放荡不羁,其实遵守格律甚严,景物渲染生动形象,词语通俗,用典活脱。
一开头,作者就对“花”“月”“酒”这些为一般诗人所沉湎而讴歌的事物加以否定,表明自己并非“风月派”。说花是无知的,不必为花伤情,月是无聊的,不必为之徘徊流连,酒也是无法消愁解恨的,更不必沉湎,不必讴歌。下面“把天”四句,进一步以丰富的想象表明自己并非抒写闲愁的“风月”词人。词中说,要把“风月派”赞美的艳丽茂盛的桃树砍断,杀他风景要把吟风咏月诗人讴歌的鹦哥煮熟,做下酒菜。作者为什么对“风月派”诗人讴歌的事物如此忌恨如仇。他曾在《词钞自序》中说:“少年游冶学秦柳,中年感慨学辛苏。”此篇是中年之作,正是写苏辛慷慨之词的时候。另外他在《潍县署中与舍弟第五书》中谈到:“文章以沉着痛快为最”,应
郑板桥(1693年11月22日—1766年1月22日),原名郑燮,字克柔,号理庵,又号板桥,人称板桥先生,江苏兴化人,祖籍苏州。清代书画家、文学家。一生主要客居扬州,以卖画为生。“扬州八怪”之一。其诗、书、画均旷世独立,世称“三绝”,擅画兰、竹、石、松、菊等植物,其中画竹已五十余年,成就最为突出。著有《板桥全集》。康熙秀才、雍正举人、乾隆元年进士。中进士后曾历官山东范县、山东潍县知县,有惠政。以请臻饥民忤大吏,乞疾归。
芙蕖与草本诸花似觉稍异,然有根无树,一岁一生,其性同也。谱云:“产于水者曰草芙蓉,产于陆者曰旱莲。”则谓非草木不得矣。予夏季倚此为命者,非故效颦于茂叔而袭成说于前人也。以芙蕖之可人,其事不一而足,请备述之。
群葩当令时,只在花开之数日,前此后此皆属过而不问之秋矣。芙蕖则不然。芙蕖自荷钱出水之日,便为点缀绿波;及其茎叶既生,则又日高日上,日上日妍。有风既作飘飖之态,无风亦呈袅娜之姿,是我于花之未开,先享无穷逸致矣。迨至菡萏成花,娇姿欲滴,后先相继,自夏徂秋,此则在花为分内之事,在人为应得之资者也。及花之既谢,亦可告无罪于主人矣;乃复蒂下生蓬,蓬中结实,亭亭独立,犹似未开之花,与翠叶并擎,不至白露为霜而能事不已。此皆言其可目者也。
可鼻,则有荷叶之清香,荷花之异馥;避暑而暑为之退,纳凉而凉逐之生。
至其可人之口者,则莲实与藕皆并列盘餐而互芬齿颊者也。
只有霜中败叶,零落难堪,似成弃物矣;乃摘而藏之,又备经年裹物之用。
是芙蕖也者,无一时一刻不适耳目之观,无一物一丝不备家常之用者也。有五谷之实而不有其名,兼百花之长而各去其短,种植之利有大于此者乎? 予四命之中,此命为最。无如酷好一生。竟不得半亩方塘为安身立命之地。仅凿斗大一池,植数茎以塞责,又时病其漏。望天乞水以救之,殆所谓不善养生而草菅其命者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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