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一枝花 -张哈哈
0:00 / 0:00 (朗诵:琼花)
12
播放列表
    初始的播放列表项
  • 0.25x
  • 0.5x
  • 0.75x
  • 1.0x
  • 1.25x
  • 1.5x
  • 2.0x
  • 列表循环
  • 随机播放
  • 单曲循环
  • 单曲播放
拼音 赏析 注释 译文

沁园春·恨

郑燮 郑燮〔清代〕

花亦无知,月亦无聊,酒亦无灵。把夭桃斫断,煞他风景;鹦哥煮熟,佐我杯羹。焚砚烧书,椎琴裂画,毁尽文章抹尽名。荥阳郑,有慕歌家世,乞食风情。
单寒骨相难更,笑席帽青衫太瘦生。看蓬门秋草,年年破巷,疏窗细雨,夜夜孤灯。难道天公,还箝恨口,不许长吁一两声?癫狂甚,取乌丝百幅,细写凄清。
收藏
下载
复制

译文及注释

译文
花是无知的,月是无聊的,酒也是无法消愁解恨的。把茂盛的桃树砍断,减损他的风景,把吟风咏月诗人讴歌的鹦哥煮熟,做下酒菜。焚烧砚台书籍,捶坏琴撕毁画,销毁所有的文章抹去所有的功名。我荥阳郑家原本就有慕歌家世,乞食风情,只靠教歌度曲,乞食与人,也能自自在在地活下来。
自己天生的单寒骨相没法改变,头戴席帽身着青衫的瘦弱寒酸相为人所笑。长期居住于破巷之中,住处蓬门秋草,窗户不严挡不住风雨,夜夜伴随孤灯度过。难道老天爷还要封住词人之口,连叹气都不允许吗?疯狂至极,于是取出乌丝栏百幅,细细写出心中凄清之恨。

注释
沁(qìn)园春:词牌名,又名“寿星

展开阅读全文 展开

创作背景

  这首词是作者出仕前,中年落拓扬州时所作,时间大约是雍正七年(1730年)。

参考资料:完善

1、 赵慧文.郑板桥诗词选析:广东人民出版社,1989年06月:18-21

简析

  这首词上片通过焚、烧、椎、裂、毁、抹等几个动词勾出词人激愤决绝的神态,通过发泄以解心中之痛;下片通过描述其天生的单寒骨相、简陋的居住环境表达出对不公世道的愤恨。全词形式严谨,颇具美感,看似放荡不羁,其实遵守格律甚严,景物渲染生动形象,词语通俗,用典活脱。

完善

赏析

  一开头,作者就对“花”“月”“酒”这些为一般诗人所沉湎而讴歌的事物加以否定,表明自己并非“风月派”。说花是无知的,不必为花伤情,月是无聊的,不必为之徘徊流连,酒也是无法消愁解恨的,更不必沉湎,不必讴歌。下面“把天”四句,进一步以丰富的想象表明自己并非抒写闲愁的“风月”词人。词中说,要把“风月派”赞美的艳丽茂盛的桃树砍断,杀他风景要把吟风咏月诗人讴歌的鹦哥煮熟,做下酒菜。作者为什么对“风月派”诗人讴歌的事物如此忌恨如仇。他曾在《词钞自序》中说:“少年游冶学秦柳,中年感慨学辛苏。”此篇是中年之作,正是写苏辛慷慨之词的时候。另外他在《潍县署中与舍弟第五书》中谈到:“文章以沉着痛快为最”,应

展开阅读全文 展开
郑燮

郑燮

郑板桥(1693年11月22日—1766年1月22日),原名郑燮,字克柔,号理庵,又号板桥,人称板桥先生,江苏兴化人,祖籍苏州。清代书画家、文学家。一生主要客居扬州,以卖画为生。“扬州八怪”之一。其诗、书、画均旷世独立,世称“三绝”,擅画兰、竹、石、松、菊等植物,其中画竹已五十余年,成就最为突出。著有《板桥全集》。康熙秀才、雍正举人、乾隆元年进士。中进士后曾历官山东范县、山东潍县知县,有惠政。以请臻饥民忤大吏,乞疾归。

猜您喜欢
拼音 赏析 注释 译文

高阳台·和嶰筠前辈韵

林则徐 林则徐〔清代〕

玉粟收余,金丝种后,蕃航别有蛮烟。双管横陈,何人对拥无眠。不知呼吸成滋味,爱挑灯、夜永如年。最堪怜,是一泥丸,捐万缗钱。
春雷歘破零丁穴,笑蜃楼气尽,无复灰然。沙角台高,乱帆收向天边。浮槎漫许陪霓节,看澄波、似镜长圆。更应传,绝岛重洋,取次回舷。
拼音 赏析 注释 译文

采桑子·海天谁放冰轮满

纳兰性德 纳兰性德〔清代〕

海天谁放冰轮满,惆怅离情。莫说离情,但值凉宵总泪零。
只应碧落重相见,那是今生。可奈今生,刚作愁时又忆卿。
拼音 赏析 注释 译文

狼三则

蒲松龄 蒲松龄〔清代〕

  其一

  有屠人货肉归,日已暮,欻一狼来,瞰担上肉,似甚垂涎,随尾行数里。屠惧,示之以刃,少却;及走,又从之。屠无计,思狼所欲者肉,不如姑悬诸树而早取之。遂钩肉,翘足挂树间,示以空担。狼乃止。屠归。昧爽,往取肉,遥望树上悬巨物,似人缢死状。大骇,逡巡近视之,则死狼也。仰首细审,见狼口中含肉,钩刺狼腭,如鱼吞饵。时狼皮价昂,直十余金,屠小裕焉。缘木求鱼,狼则罹之,是可笑也。

  其二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骨已尽矣 一作:骨已尽)

  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其三

  一屠暮行,为狼所逼。道旁有夜耕所遗行室,奔入伏焉。狼自苫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去。但思无计可以死之。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不能屈,口张不得合。遂负之以归。

  非屠,乌能作此谋也!

  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暴,杀狼亦可用也。

下载PDF
查看PDF效果
PDF设置
扫码下载APP
诗词陪伴每一刻
支持安卓、IOS、鸿蒙系统
© 2026 古文岛 | 诗文 | 名句 | 古籍 | 作者 | 字词 | 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