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曾子躺在床上,病危。曾子的弟子子春坐在床旁边,曾元、曾申坐在床脚下,童仆坐在角落拿着蜡烛。 童仆说:“华美而光洁,(那是)大夫(才能享用)的竹席啊!”子春说:“住嘴!”曾子听见这话,惊惧地说:“啊!” (童仆又)说:“华美而光洁,(那是)大夫(才能享用)的竹席啊!”曾子说:“是的。那是季孙送的,因为自己(病重)无法亲自换席子。(曾)元,(扶我)起来换竹席。”曾元说:“您的病非常严重啊,不能移动(您的身体啊)。(如果)幸运地到了早晨, 一定遵从您的意思换了它。”曾子说:“你爱我不如他(童仆)。按照道德标准去爱护人,小人爱人以无原则迁就。我还有什么苛求啊?我能得到(封建礼
文章的宗旨是显而易见的,不是暴露“礼”的崩坏,而是想通过这个故事告诉人们:礼是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曾参是以身护礼的典范。对于今天的读者来讲,以曾参为榜样,那是迂腐至极的。但抛开曾参所守“礼”的内容,他那种严于律己,知错必改的精神,也是令人感动的。“君子爱人以德,细人爱人以姑息”,将“德”的内容以新易旧,仍然是富有生命力的名言。
临终易箦,对于曾子来说,不过是其一生中最微乎其微的生活细节,而这个细节正是回光返照中一道耀眼的闪光。《礼记》的原创者,对于这个细节做了简洁而生动地描绘。虽用字不多,但侍疾的场景具体,人物的情态毕现。尤其是童子童言无忌,口无遮拦;曾参表态坚决,语
今有客马,日行三百里。客去忘持衣。日已三分之一,主人乃觉。持衣追及, 与之而还;至家视日四分之三。问主人马不休,日行几何?答曰:七百八十里。
术曰:置四分日之三,除三分日之一,半其余,以为法。〔按:此术“置四分日之三,除三分日之一”者,除,其减也。减之余,有 十二分之五,即是主人追客还用日率也。去其还,存其往。率之者,子不可半,故倍母,二十四分之五。是为主人 与客均行用日之率也。〕
副置法,增三分日之一。〔法二十四分之五者,主人往追用日之分也。三分之一者,客去主人未觉之 前独行用日之分也。并连此数,得二十四分日之十三,则主人追及前用日之分也。是为客用日率也。然则主人用日率者,客马行率也;客用日率者,主人马行率也。母同则子齐,是为客马行率五,主人马行率十三。于今有术,三百里为所有数, 十三为所求率,五为所有率,而今有之,即得也。〕
以三百里乘之,为实。实如法,得主人马一日行。〔欲知主人追客所行里者,以三百里乘客用日分子十三,以母二十四而一, 得一百六十二里半。以此乘客马与主人均行日分母二十四,如客马与主人均行用 日分子五而一,亦得主人马一日行七百八十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