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自古以来开国和中兴的君主,哪一位不是得到了贤能的人才和君子来与他们一同治理天下的呢?在他们得到人才的时候,往往不出里巷,难道是偶然的际遇吗?(其实并不是)是上边的君主去主动寻求和发现的。现在天下还未安定,这正是特别急需寻求贤才的时候啊。
“孟公绰如果担任赵、魏两国的家臣则很优秀,但他却不能胜任滕、薛这样小国大夫的职位。”如果一定要等到廉洁的人才才使用,那么齐桓公又怎么能称霸于世呢!如今天下难道就没有穿着粗布衣服却怀揣真才实学、像姜尚那样在渭水边钓鱼的人吗?又难道没有像陈平那样虽有盗嫂受金之嫌,却最终得到魏无知极力推荐而成就大业的人吗?
赤璧之战后,刘备占有了荆州和附近诸郡;孙权力量也日益壮大;三国鼎立局面己基本形成。曹操要实现统一天下的理想,阻力非常的大。于是他在建安十五年(210),以迫切的心情,写了这道求贤令,希望有更多的“贤人君子”和他一起“共治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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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虽然也是一篇政策性极强的文章,但由于曹操求贤心切,字里行间,交织着深沉的感情,文辞恳切,语言淳朴率直。
文章开篇便从宏观角度深入剖析,自古以来,“受命及中兴之君”之所以能够成就大业,无外乎是依赖于“贤人君子”的“共治”之力。然而,令人遗憾的是,“上之人”往往因为不擅长辨识贤才,导致即使“贤人君子”近在咫尺,也未能及时发现。这一现象不禁引发了一个深刻的思考:要获得贤才,首先必须学会识别贤才。
文章第二段则进一步将讨论聚焦于具体的用人策略,明确提出了“唯才是举”的用人方针。为了支撑这一方针的合理性,作者首先引用了孔子的智慧箴言,通过孟公绰的适与不适之处,
夏为天子,十有余世,而殷受之。殷为天子,二十余世,而周受之。周为天子,三十余世,而秦受之。秦为天子,二世而亡。
人性不甚相远也,何三代之君有道之长,而秦无道之暴也?其故可知也。古之王者,太子乃生,固举以礼,故自为赤子而教固已行矣。故太子乃生而见正事,闻正言,行正道,左右前后皆正人也。夫习与正人居之,不能毋正,犹生长于齐不能不齐言也;习与不正人居之,不能毋不正,犹生长于楚之地不能不楚言也。及秦而不然。其俗固非贵辞让也,所上者告讦也;固非贵礼义也,所上者刑罚也。
凡人之智,能见已然,不能见将然。夫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是故法之所用易见,而礼之所为生难知也。若夫庆赏以劝善,刑罚以惩恶,先王执此之政,坚如金石,行此之令,信如四时,据此之公,无私如天地耳,岂顾不用哉?然而曰礼云礼云者,贵绝恶于未萌,而起教于微眇,使民日迁善远罪而不自知也。孔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毋讼乎!”为人主计者,莫如先审取舍;取舍之极定于内,而安危之萌应于外矣。安首非一日而安也,危者非一日而危也,皆以积渐然,不可不察也。人主之所积,在其取舍。以礼义治之者,积礼义;以刑罚治之者,积刑罚。刑罚积而民怨背,礼义积而民和亲。
故世主欲民之善同,而所以使民善者或异。或道之以德教,或驱之以法令。道之以德教者,德教洽而民气乐;驱之以法令者,法令极而民风哀。哀乐之感,祸福之应也。秦王之欲尊宗庙而安子孙,与汤、武同,然而汤、武广大其德行,六七百岁而弗失,秦王治天下,十余岁则大败。此亡它故矣,汤、武之定取舍审而秦五之定取舍不审矣。夫天下,大器也。今人之置器,置诸安处则安,置诸危处则危。天下之情与器亡以异,在天子之所置之。汤、武置天下于仁义礼乐,而德泽洽,禽兽草木广裕,德被蛮貊四夷,累子孙数十世,此天下所共闻也。秦王置天下于法令刑罚,德泽亡一有,而怨毒盈于世,下憎恶之如仇雠,祸几及身,子孙诛绝,此天下之所共见也。是非其明效大验邪!人之言曰:“听言之道,必以其事观之,则言者莫敢妄言。”今或言礼谊之不如法令,教化之不如刑罚,人主胡不引殷、周、秦事以观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