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65—1547) 明江西泰和人,字允升,号整庵。弘治六年进士。授编修,迁南京国子监司业,以实行教士。忤刘瑾,革职为民。瑾诛复官,累迁吏部右侍郎。世宗即位,擢吏部尚书,以与张璁、桂萼同朝为耻,辞归。家居二十年,潜心性理之学。初笃信佛学,后舍弃。认为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废一不可,卒谥文庄。有《困知记》、《整庵存稿》。
余尝游于京师侯家富人之园,见其所蓄,自绝徼海外奇花石无所不致,而所不能致者惟竹。吾江南人斩竹而薪之,其为园,亦必购求海外奇花石,或千钱买一石、百钱买一花,不自惜。然有竹据其间,或芟而去焉,曰:“毋以是占我花石地。”而京师人苟可致一竹,辄不惜数千钱;然才遇霜雪,又槁以死。以其难致而又多槁死,则人益贵之。而江南人甚或笑之曰:“京师人乃宝吾之所薪。”呜呼!奇花石诚为京师与江南人所贵。然穷其所生之地,则绝徼海外之人视之,吾意其亦无以甚异于竹之在江以南。而绝徼海外,或素不产竹之地,然使其人一旦见竹,吾意其必又有甚于京师人之宝之者。是将不胜笑也。语云:“人去乡则益贱,物去乡则益贵。”以此言之,世之好丑,亦何常之有乎!
余舅光禄任君治园于荆溪之上,遍植以竹,不植他木。竹间作一小楼,暇则与客吟啸其中。而间谓余曰:“吾不能与有力者争池亭花石之胜,独此取诸土之所有,可以不劳力而蓊然满园,亦足适也。因自谓竹溪主人。甥其为我记之。”余以谓君岂真不能与有力者争,而漫然取诸其土之所有者?无乃独有所深好于竹,而不欲以告人欤?昔人论竹,以为绝无声色臭味可好。故其巧怪不如石,其妖艳绰约不如花。孑孑然有似乎偃蹇孤特之士,不可以谐于俗。是以自古以来,知好竹者绝少。且彼京师人亦岂能知而贵之?不过欲以此斗富,与奇花石等耳。故京师人之贵竹,与江南人之不贵竹,其为不知竹一也。
君生长于纷华而能不溺乎其中,裘马、僮奴、歌舞,凡诸富人所酣嗜,一切斥去。尤挺挺不妄与人交,凛然有偃蹇孤特之气,此其于竹,必有自得焉。而举凡万物可喜可玩,固有不能间也欤?然则虽使竹非其土之所有,君犹将极其力以致之,而后快乎其心。君之力虽使能尽致奇花石,而其好固有不存也。嗟乎!竹固可以不出江南而取贵也哉!吾重有所感矣!
丁未之岁,冬暖无雪。戊申正月之三日始作,五日始霁。风寒冱而不消,至十日犹故在也。
是夜月出,月与雪争烂,坐纸窗下,觉明彻异尝。遂添衣起,登溪西小楼。楼临水,下皆虚澄,又四囿于雪,若涂银,若泼汞,腾光照人,骨肉相莹。月映清波间,树影滉弄,又若镜中见疏发,离离然可爱。寒浃肌肤,清人肺腑。
因凭栏楯上。仰而茫然,俯而恍然;呀而莫禁,眄而莫收;神与物融,人观两奇,盖天将致我于太素之乡,殆不可以笔画追状,文字敷说,以传信于不能从者。顾所得不亦多矣!
尚思天下名山川宜大乎此也,其雪与月当有神矣。我思挟之以飞遨八表,而返其怀。汗漫虽未易平,然老气衰飒,有不胜其冷者。乃浩歌下楼,夜已过二鼓矣。仍归窗间,兀坐若失。念平生此景亦不屡遇,而健忘日,寻改数日,则又荒荒不知其所云,因笔之。

下载PDF
查看PDF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