赐饯东堂诏令赋诗
西晋·李密〔魏晋〕
人亦有言,有因有缘。
官无中人,不如归田。
明明在上,斯语岂然。
译文及注释
译文
人们这样说,有因就有果。
在朝中没有后台,不如回乡隐居田园。
身居高位的人很清楚,这话不就是这么说的吗?
注释
岂然:难道不是这样?
简析
《赐饯东堂诏令赋诗》是一首四言古诗。此诗揭示了官场的这样一种现实:如果没有得力的靠山或中介人,为官之路将异常艰难,甚至不如归隐田园来得自在。最后以反问的形式,表达了对这种社会现象的质疑和不满。这首诗语言简练,看似是顿悟之语,实则写出古代社会恶劣的官场生态和人情世故,有愤懑之情。
西晋·李密
李密(224年—287年),字令伯,一名虔,益州犍为郡武阳县(今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人。幼年丧父,母何氏改嫁,由祖母抚养成人。后李密以对祖母孝敬甚笃而名扬于乡里。师事著名学者谯周,博览五经,尤精《春秋左传》。初仕蜀汉为尚书郎。蜀汉亡,晋武帝召为太子洗马,李密以祖母年老多病、无人供养而力辞。历任温县令、汉中太守。后免官,卒于家中。著有《述理论》十篇,不传世。其生平见载《华阳国志》《晋书》。代表作为《陈情表》。► 2篇诗文 ► 38条名句
三王墓
干宝〔魏晋〕
楚干将莫邪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欲杀之。剑有雌雄。其妻重身当产。夫语妻曰:“吾为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往必杀我。汝若生子是男,大,告之曰:‘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即将雌剑往见楚王。王大怒,使相之。剑有二,一雄一雌,雌来雄不来。王怒,即杀之。
莫邪子名赤比,后壮,乃问其母曰:“吾父所在?”母曰:“汝父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杀之。去时嘱我:‘语汝子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子出户南望,不见有山,但睹堂前松柱下石低之上。即以斧破其背,得剑,日夜思欲报楚王。
王梦见一儿,眉间广尺,言欲报雠。王即购之千金。儿闻之亡去,入山行歌。客有逢者,谓:“子年少,何哭之甚悲耶?”曰:“吾干将莫邪子也,楚王杀吾父,吾欲报之。”客曰:“闻王购子头千金。将子头与剑来,为子报之。”儿曰:“幸甚!”即自刎,两手捧头及剑奉之,立僵。客曰:“不负子也。”于是尸乃仆。
客持头往见楚王,王大喜。客曰:“此乃勇士头也,当于汤镬煮之。”王如其言煮头,三日三夕不烂。头踔出汤中,踬目大怒。客曰:“此儿头不烂,愿王自往临视之,是必烂也。”王即临之。客以剑拟王,王头随堕汤中,客亦自拟己头,头复坠汤中。三首俱烂,不可识别。乃分其汤肉葬之,故通名三王墓。今在汝南北宜春县界。
张飞横矛当阳桥
陈寿〔魏晋〕
先主背曹公,依刘表。表卒,曹公犯荆州,先主奔江南。曹公追之,一日一夜,及于当阳之长阪。先主闻曹公猝至,弃妻子走,使飞将二十骑拒后。飞据水断桥,瞋目横矛曰:“张翼德在此,可来共决死!”敌皆无敢近者。故遂得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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