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闽地有一种带鱼,身长超过一丈,没有鳞片且腥味较重,在所有鱼类中是最不起眼的,通常不会用来招待客人上餐桌。然而,对于普通家庭而言,用油充分煎炸后,味道也颇为香美洁净。曾经有位监司,因公事耽误到午后才回家,饥饿难耐,路上闻到一股极为浓郁的香气,便询问是什么食物,随从告知是带鱼,他立刻命人前往附近民家取来已煎好的带鱼到府上品尝。他大加赞赏,并责怪以前的人为何没有买来给他吃。从此之后,他每餐都希望能吃到这种带鱼,即使离开福建多年,还时常念念不忘。人的嗜好变化无常,竟至于此。吴江的顾道行先生也偏爱福建制作的带鱼腌制品,常常向人索要,但福建人轻视这种食物,常常无法满足他的请求。
万安县有卖酒者,以善酿致富。平生不欺人,或遣童婢沽,必问:“汝能饮酒否?”量酌之,曰:“毋盗瓶中酒,受主翁笞也。”或倾跌破瓶缶,辄家取瓶,更注酒,使持以归。由是远近称长者。
里中有数聚饮平事不得决者,相对咨嗟。卖酒者问曰:“诸君何为数聚饮相咨嗟也?”聚饮者曰:“吾侪保甲贷乙金,甲逾期不肯偿,将讼。讼则破家,事连吾侪,数姓人不得休矣!”卖酒者曰:“几何数?”曰:“子母四百金。”卖酒者曰:“何忧为?”立出四百金偿之,不责券。
客有橐重资于途者,甚雪,不能行。闻卖酒者长者,趋寄宿。雪连日,卖酒者日呼客同博,以赢钱买酒肉相饮啖。客多负,私怏怏曰:“卖酒者乃不长者耶?然吾已负,且大饮啖,酬吾金也。”雪霁,客偿博所负,行。卖酒者笑曰:“主人乃取客钱买酒肉耶?天寒甚,不名博,客将不肯大饮啖。”尽取所偿负还之。
术者谈五行,决卖酒者宜死。卖酒者将及期,置酒,召所买田舍主毕至,曰:“吾往买若田宅,若中心愿之乎?价毋亏乎?”欲赎者视券,价不足者,追偿以金。又召诸子贷者曰:“汝贷金若干,子母若干矣。”能偿者捐其息,贫者立券还之,曰:“毋使我子孙患苦汝也!”其坦然如是。其后,卖酒者活更七年。
魏子曰:吾闻卖酒者好博,无事则与其三子终日博,喧争无家人礼。或问之,曰:“儿辈嬉,否则博他人家,败吾产矣。”嗟乎!卖酒者匪唯长者,抑亦智士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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