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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赏析 注释 译文

    道德经·第三章

    老子 老子 〔先秦〕

      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知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

    译文及注释

    朗读

    译文
      不过分推崇贤才异能,那么民众就不会去争名逐利;不看重稀贵的金银财宝,那么民众就不会去偷窃;不显耀足以引起贪心的事物,那么就不会导致民心迷乱。因此,圣人的治理原则是:减少百姓的杂念,填饱他们的肚皮;降低民众的欲望,增强百姓的体魄。常使人民不执成见、不生贪欲。使那些所谓的聪明巧智之人不敢胡作非为。执行无为的政策,天下就会安定太平。

    注释
    尚:崇尚、推崇。
    贤:品德高尚、才智非凡的杰出人物。
    为盗:当盗贼。
    见:同“现”​。显露。
    虚其心:无所思慕。
    实其腹:饱以食物。
    志:志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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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析

    朗读

      本章主要提出了三项治国措施:不尚贤,虚心实腹,无知无欲。老子理想社会中的人民,四肢强健,思想质朴,没有奢侈的物质享受欲望,也没有被各种令人头晕目眩的文化或知识困扰的烦恼。老子所说的无为,并非不为,而是不妄为、不非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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