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松树长在岩石旁边,世俗之人看不到它,木匠也没机会结识它。它没有开阔的地势来炫耀自己的外形,只有大自然赋予的本色。枝干挺拔伟岸,肃穆而茂盛,有的高踞在层岩之上,直插云霄,有的藏在幽深的山涧中,蓄着云雾。坚固的大石埋住它的根系,已经过了很多年;古老的藤蔓缠绕着它的躯干,不知是哪年长成的。
等到白露飘落,凉风吹来,树林和田野凄惨发抖,高山和平原一片愁容。别的树木都黄叶凋零,只有松树依然苍翠繁茂。这时人们才知道它高峻挺拔,与众不同。它不改变自己的叶和枝,甘愿经受霜雪洗礼。它符合隐士的志趣,也投合君子的气节。
它坚定不拔,超乎万物之上。日月不能改
此赋虽没能确定具体写作年代,但从作者的生活经历考察,很可能写于公元824年(长庆四年)。是年李绅被李逢吉、王守澄一伙诬陷,说他曾劝唐穆宗立深王。这事不利于唐敬宗。而即位不久的唐敬宗不辨此事,于是将李绅贬为端州司马。这对李绅是一次最严重的政治打击。他怀有远大的抱负,一直想以自己的文才厕身朝廷,辅佐帝业,匡济天下,没想到却遭此横祸,无辜被害。大概在这种心境下,李绅创作了这篇《寒松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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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松赋》是一篇咏物抒情小赋。此赋叙写松树生于岩侧,不被世俗所关心,没被匠人所赏识,但当天气寒冷之时,其他树木都已枯萎,唯独松树冒霜停雪,茂盛苍翠,显示出其“落落高劲,亭亭孤绝”的奇节。全赋篇幅短小,多用骈俪、富于变化,语言通俗平淡,极少使用典故,可谓一代绝赋。
这是一篇赞美寒松的赋作,作者在文中热情歌颂了松树的美好品格。题目不称“松”而叫“寒松”,意在点明它生长环境的冷僻。由此可联想到左思的《咏史·郁郁涧底松》和王勃的《涧底寒松赋》,都是以寒松寄托情怀的咏物名篇。从寒松联想到寒士,从寒松虽具备栋梁之材却不被时人知晓、不为世所用,隐喻寒士虽怀才抱德却沉沦下僚的境遇,进而抒发深沉的感慨。这正是作者创作此赋的基本思路。
全赋可分为四段。
第一段描写松树默默地长在偏僻的山崖旁,世俗之人不屑一顾,匠人也未曾赏识。它所处的地势那样低微偏远,无法炫耀自己的姿容,但天性赋予了它苍翠的本色。树干笔直高耸,倚着层层山峦直指蓝天,
李绅(772—846)汉族,亳州(今属安徽)人,生于乌程(今浙江湖州),长于润州无锡(今属江苏)。字公垂。唐元和元年(806年),进士及第,补国子助教。与元稹、白居易交游甚密,他一生最闪光的部分在于诗歌,他是在文学史上产生过巨大影响的新乐府运动的参与者。作有《乐府新题》20首,已佚。著有《悯农》诗两首:“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脍炙人口,妇孺皆知,千古传诵。《全唐诗》存其诗四卷。
玉鉴尘生,凤奁香殄。懒蝉鬓之巧梳,闲缕衣之轻缘。苦寂寞于蕙宫,但凝思乎兰殿。信摽落之梅花,隔长门而不见。况乃花心飏恨,柳眼弄愁。暖风习习,春鸟啾啾。楼上黄昏兮,听风吹而回首;碧云日暮兮,对素月而凝眸。温泉不到,忆拾翠之旧游;长门深闭,嗟青鸾之信修。
忆昔太液清波,水光荡浮,笙歌赏宴,陪从宸旒。奏舞鸾之妙曲,乘画鷁之仙舟。君情缱绻,深叙绸缪。誓山海而常在,似日月而无休。
奈何嫉色庸庸,妒气冲冲。夺我之爱幸,斥我乎幽宫。思旧欢之莫得,梦相著乎朦胧。度花朝与月夕,羞懒对乎春风。欲相如之奏赋,奈世才之不工。属愁吟之未尽,已响动乎疏钟。空长叹而掩袂,踌躇步于楼东。(梦相 一作:想梦)
臣某言:伏以佛者,夷狄之一法耳,自后汉时流入中国,上古未尝有也。昔者黄帝在位百年,年百一十岁;少昊在位八十年,年百岁;颛顼在位七十九年,年九十八岁;帝喾在位七十年,年百五岁;帝尧在位九十八年,年百一十八岁;帝舜及禹,年皆百岁。此时天下太平,百姓安乐寿考,然而中国未有佛也。其后殷汤亦年百岁,汤孙太戊在位七十五年,武丁在位五十九年,书史不言其年寿所极,推其年数,盖亦俱不减百岁。周文王年九十七岁,武王年九十三岁,穆王在位百年。此时佛法亦未入中国,非因事佛而致然也。
汉明帝时,始有佛法,明帝在位,才十八年耳。其后乱亡相继,运祚不长。宋、齐、梁、陈、元魏已下,事佛渐谨,年代尤促,惟梁武帝在位四十八年,前后三度舍身施佛,宗庙之祭,不用牲牢,昼日一食,止于菜果,其后竟为侯景所逼,饿死台城,国亦寻灭。事佛求福,乃更得祸。由此观之,佛不足事,亦可知矣。
高祖始受隋禅,则议除之。当时群臣材识不远,不能深知先王之道,古今之宜,推阐圣明,以救斯弊,其事遂止,臣常恨焉。伏维睿圣文武皇帝陛下,神圣英武,数千百年已来,未有伦比。即位之初,即不许度人为僧尼道士,又不许创立寺观。臣常以为高祖之志,必行于陛下之手,今纵未能即行,岂可恣之转令盛也?
今闻陛下令群僧迎佛骨于凤翔,御楼以观,舁入大内,又令诸寺递迎供养。臣虽至愚,必知陛下不惑于佛,作此崇奉,以祈福祥也。直以年丰人乐,徇人之心,为京都士庶设诡异之观,戏玩之具耳。安有圣明若此,而肯信此等事哉!然百姓愚冥,易惑难晓,苟见陛下如此,将谓真心事佛,皆云:“天子大圣,犹一心敬信;百姓何人,岂合更惜身命!”焚顶烧指,百十为群,解衣散钱,自朝至暮,转相仿效,惟恐后时,老少奔波,弃其业次。若不即加禁遏,更历诸寺,必有断臂脔身以为供养者。伤风败俗,传笑四方,非细事也。
夫佛本夷狄之人,与中国言语不通,衣服殊制;口不言先王之法言,身不服先王之法服;不知君臣之义,父子之情。假如其身至今尚在,奉其国命,来朝京师,陛下容而接之,不过宣政一见,礼宾一设,赐衣一袭,卫而出之于境,不令惑众也。况其身死已久,枯朽之骨,凶秽之馀,岂宜令入宫禁?
孔子曰:“敬鬼神而远之。”古之诸侯,行吊于其国,尚令巫祝先以桃茢祓除不祥,然后进吊。今无故取朽秽之物,亲临观之,巫祝不先,桃茹不用,群臣不言其非,御史不举其失,臣实耻之。乞以此骨付之有司,投诸水火,永绝根本,断天下之疑,绝后代之惑。使天下之人,知大圣人之所作为,出于寻常万万也。岂不盛哉!岂不快哉!佛如有灵,能作祸祟,凡有殃咎,宜加臣身,上天鉴临,臣不怨悔。无任感激恳悃之至,谨奉表以闻。臣某诚惶诚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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