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尘笑罢宴红云,二百余载荔子繁。十国祇知汉花坞,晚唐谁忆咸通园。
咸通岭南郑节度,风流曾见诗人言。曹松陪游老文笔,丹砂湿湿霞轩轩。
前此英词接扶荔,曲江一赋传开元。荔香曲破妃子去,贡骑不复驰中原。
后此年年荔支熟,那堪屈指巢与温。桑田有改荔林在,隐岩得地皆唐恩。
茉莉不强牡丹胜,昌华废苑成荒村。方今承平岭海盛,夷賨十倍唐昆仑。
贡献屏绝尤物贱,百蛮共仰朝廷尊。节使公余但缓带,荔湾一任开园垣。
士民竞赴半塘社,家家画舫倾芳樽。燕脂林外立白鹄,芙蓉塘底飞文鸳。
所惜游谈但南汉,何曾买夏唐园论。刘家暂窃枝与叶,岂知本是仙李根。
曹诗岿然见文苑,古园不泯因诗存。喜从新构得陈迹,社诗千首题园门。
诗人精魄自千古,一亭便可乾与坤。更向梦徵追老杜,试擘重碧轻红痕。
阮元(1764~1849)字伯元,号云台、雷塘庵主,晚号怡性老人,江苏仪征人,乾隆五十四年进士,先后任礼部、兵部、户部、工部侍郎,山东、浙江学政,浙江、江西、河南巡抚及漕运总督、湖广总督、两广总督、云贵总督等职。历乾隆、嘉庆、道光三朝,体仁阁大学士,太傅,谥号文达。他是著作家、刊刻家、思想家,在经史、数学、天算、舆地、编纂、金石、校勘等方面都有着非常高的造诣,被尊为三朝阁老、九省疆臣,一代文宗。
其一
有屠人货肉归,日已暮,欻一狼来,瞰担上肉,似甚垂涎,随尾行数里。屠惧,示之以刃,少却;及走,又从之。屠无计,思狼所欲者肉,不如姑悬诸树而早取之。遂钩肉,翘足挂树间,示以空担。狼乃止。屠归。昧爽,往取肉,遥望树上悬巨物,似人缢死状。大骇,逡巡近视之,则死狼也。仰首细审,见狼口中含肉,钩刺狼腭,如鱼吞饵。时狼皮价昂,直十余金,屠小裕焉。缘木求鱼,狼则罹之,是可笑也。
其二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骨已尽矣 一作:骨已尽)
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其三
一屠暮行,为狼所逼。道旁有夜耕所遗行室,奔入伏焉。狼自苫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去。但思无计可以死之。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不能屈,口张不得合。遂负之以归。
非屠,乌能作此谋也!
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暴,杀狼亦可用也。

下载PDF
查看PDF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