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楞伽山
潘之恒〔明代〕
移棹出横塘,悠然见上方。
天从湖尾缩,山带树容苍。
客病消茶碗,禅心醒石床。
翻怜台畔草,尽作苾刍香。
潘之恒
潘之恒(约1536—1621)字景升,号鸾啸生,冰华生,安徽歙县、岩寺人,侨寓金陵(今江苏南京)。嘉靖间官至中书舍人。明代戏曲评论家、诗人。明嘉靖年间,官至中书舍人,得汪道昆保荐,入“白榆社”。与汤显祖、沈璟等剧作家交好。曾从事《盛明杂剧》的编校工作。撰有《叙曲》、《吴剧》、《曲派》等剧评,均收入《亘史》、《鸾啸小品》两集中,撰有诗集《涉江集》。晚年,与黄山结下不解之缘,在黄山汤泉附近建“有芑堂”,广邀宾朋、名人游黄山,使黄山知名度大大提高。又于万历年间重编黄山志,取名《黄海》,随撰随刻,至去世未完稿。
青玉案·庭下石榴花乱吐
文徵明〔明代〕
庭下石榴花乱吐,满地绿阴亭午。午睡觉来时自语,悠扬魂梦,黯然情绪,蝴蝶过墙去。
骎骎娇眼开仍,悄无人至还凝伫。团扇不摇风自举,盈盈翠竹,纤纤白苎,不受些儿暑。
留青日札·琵琶记
田艺蘅〔明代〕
高明者,温州瑞安人。以春秋中,大元至正乙酉第,授处州录事,后改调浙东阃幕都事,转江西行台掾,又转福建行省都事。方国珍留置幕下,不从,旅寓明州栎社,以词曲自娱。因感刘后村之诗“死后是非谁管得,满村争唱蔡中郎”之句,乃作《琵琶记》。有王四者,以学闻,则诚与之友善,劝之仕。登第后,即弃其妻而赘于太师不花家。则诚悔之,因作此记以讽谏。名之曰《琵琶》者,取其上四“王”字,王四云耳。元人呼牛不花,故谓之牛太师,而伯喈曾附董卓,乃以之托名也。高皇帝微时,尝奇此戏。及登极,召则诚,以疾辞。使者以记上进。上览之曰:“五经四书在民间,譬诸五谷,不可无;此记乃珍羞之属,俎豆之间,亦不可少也。”于是捕王四置之极刑。或曰:东嘉初以伯喈为不忠不孝,梦伯喈谓之曰:“公能易我为善,行当有以报公。”遂以全忠全孝易之。东嘉后果发解,未知然否。后卒于宁海,时陆德旸以诗哭之曰:“乱离遭世变,出处叹才难。坠地文将丧,忧天寝不安。名题前进士,爵署旧郎官。一代儒林传,堪入史刊。”
下载PDF
查看PDF效果
PDF设置
扫码下载APP
诗词陪伴每一刻
支持安卓、IOS、鸿蒙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