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母三迁
《列女传》〔两汉〕
孟子幼时,其舍近墓,常嬉为墓间之事。其母曰:“此非所以处子也。”遂迁居市旁。孟子又嬉为贾人衒卖之事,母曰:“此又非所以处吾子也。”复徙居学宫旁。孟子乃嬉为俎豆揖让进退之事,其母曰:“此可以处吾子矣。”遂居焉。
译文及注释
译文
孟子小的时候,居住的地方离墓地很近,孟子(于是)经常学些丧葬、痛哭的事。他的母亲说:“这不是我所用来安顿儿子居住的地方。”于是将家搬到市集旁边。孟子又学起商人沿街叫卖的样子。他的母亲(又)说:“”不是我所用来安顿儿子居住的地方。”又将家搬到学校旁边。孟子就做些模仿官员进入文庙,行礼跪拜、揖让进退的事。他的母亲说:“这里可以安顿我儿子居住。”于是就在这里定居下来了。
注释
处:安顿。
贾人衒( xián)卖:商人沿街叫卖。
学宫:学校。
俎豆:此指古代的祭祀仪式。
揖让进退:此指日常中的各种礼节。
史记·河渠书(节选)
司马迁〔两汉〕
西门豹引漳水溉邺,以富魏之河内。
而韩闻秦之好兴事,欲罢之,毋令东伐,乃使水工郑国间说秦,令凿泾水自中山西邸瓠口为渠,并北山,东注洛三百余里,欲以溉田。中作而觉,秦欲杀郑国。郑国曰:“始臣为间,然渠成亦秦之利也。”秦以为然,卒使就渠。渠就,用注填阏之水,溉泽卤之地四万余顷,收皆亩一钟。于是关中为沃野,无凶年,秦以富强,卒并诸侯,因命曰郑国渠。
战国策·雍氏之役
刘向〔两汉〕
雍氏之役,韩征甲与粟于周。周君患之,告苏代。苏代曰:“何患焉?代能为君令韩不征甲与粟于周,又能为君得高都。”周君大悦曰:“子苟能,寡人请以国听。”苏代遂往见韩相国公中曰:“公不闻楚计乎?昭应谓楚王曰:‘韩氏罢于兵,仓廪空,无以守城,吾收之以饥,不过一月必拔之。”今围雍氏五月不能拔,是楚病也。楚王始不信昭应之计矣,今公乃征甲及粟于周,此告楚病也。昭应闻此,必劝楚王益兵守雍氏,雍氏必拔。”公中曰:“善。然吾使者已行矣。”代曰:“公何不以高都与周。”公中怒曰:“吾无征甲与粟于周,亦已多矣。何为与高都?”代曰:“与之高都,则周必折而入于韩,秦闻之必大怒,而焚周之节,不通其使,是公以弊高都得完周也,何不与也?”公中曰:“善。”不征甲与粟于周而与高都,楚卒不拔雍氏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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