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玚 [yáng](177年—217年),字德琏,东汉汝南南顿(今河南省项城市南顿镇)人。东汉末文学家,“建安七子”之一。应玚初被魏王曹操任命为丞相掾属,后转为平原侯庶子。曹丕任五官中郎将时,应玚为将军府文学。建安二十二年(217年),应玚卒于疫疾。应玚擅长作赋,有文赋数十篇。诗歌亦见长,与其弟应璩齐名。明人辑有《应德琏集》。
晏子没十有七年,景公饮诸大夫酒。公射出质,堂上唱善,若出一口。公作色太息,播弓矢。
弦章入,公曰:“章!自吾失晏子,于今十有七年,未尝闻吾过不善。今射出质,而唱善者若出一口。”弦章对曰:“此诸臣之不肖也:知不足以知君之不善,勇不足以犯君之颜色。然而有一焉,臣闻之:君好之,则臣服之;君嗜之,则臣食之。’夫尺蠖食黄则其身黄,食苍则其身苍。君其犹有食谄人之言乎!”
公曰:“善!今日之言,章为君,我为臣。”
是时,海人入鱼,公以五十乘赐弦章。章归,鱼乘塞涂。抚其御之手曰:“曩之唱善者,皆欲若鱼者也。昔者,晏子辞赏以正君,故过失不掩。今诸臣谄谀以干利,故出质而唱善如出一口。今所辅于君未见于众,而受若鱼,是反晏子之义而顺谄谀之欲也。”固辞鱼不受。
君子曰:“弦章之廉,乃晏子之遗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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