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宴诗
应玚〔两汉〕
巍巍主人德。佳会被四方。
开馆延羣士。置酒于斯堂。
辨论释郁结。援笔兴文章。
穆穆众君子。好合同欢康。
促坐褰重帷。传满腾羽觞。
应玚
应玚 [yáng](177年—217年),字德琏,东汉汝南南顿(今河南省项城市南顿镇)人。东汉末文学家,“建安七子”之一。应玚初被魏王曹操任命为丞相掾属,后转为平原侯庶子。曹丕任五官中郎将时,应玚为将军府文学。建安二十二年(217年),应玚卒于疫疾。应玚擅长作赋,有文赋数十篇。诗歌亦见长,与其弟应璩齐名。明人辑有《应德琏集》。
大学·诚意
戴圣〔两汉〕
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恶恶臭,如好好色,此之谓自谦。故君子必慎其独也。
小人闲居为不善,无所不至,见君子而后厌然,掩其不善,而著其善。人之视己,如见其肺肝然,则何益矣。此谓诚于中,形于外,故君子必慎其独也。
曾子曰:“十目所视,十手所指,其严乎!”富润屋,德润身,心广体胖,故君子必诚其意。
大学之道
《礼记》〔两汉〕
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 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
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
其本乱而末治者,否矣。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厚,未之有也。此谓知本,此谓知之至也。(部分版本无此段)
商鞅立木建信
司马迁〔两汉〕
商鞅变法之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于时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将法太子。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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