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别吴鹿友中丞 其一
孙传庭〔明代〕
自是英雄别,那禁倍黯然。云霄空道路,天地正风烟。
落日干戈外,孤城鼓角边。此时分手去,不独怅离筵。
孙传庭
孙传庭(1593年-1643年),字伯雅,又字白谷,代州镇武卫(今山西代县)人,明朝名将。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进士。崇祯十五年(1642年)任兵部侍郎,总督陕西。次年升为兵部尚书(改称督师)。带兵镇压李自成、张献忠民变。由于时疫流行,粮草不足,兵员弹药缺少,朝廷催战,无奈草率出战,后兵败,在陕西潼关战死,马革裹尸,年约51岁。《明史》称“传庭死,而明亡矣”。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清廷追谥“忠靖”。► 330篇诗文
僰人养猴
刘伯温〔明代〕
僰人养猴,衣之衣而教之舞,规旋矩折,应律合节。巴童观而妬之,耻己之不如也,思所以败之,乃袖茅栗以往。筵张而猴出,众宾凝伫,左右皆蹈节。巴童佁然挥袖而出其茅栗,掷之地。猴褫衣而争之,翻壶而倒案。僰人呵之不能禁,大沮。郁离子曰:“今之以不制之师战者,蠢然而螘集,见物则争趋之,其何异于猴哉?”
焚鼠毁庐
宋濂〔明代〕
越西有独居男子,结茨以为庐,力耕以为食。久之,菽粟盐酪具无仰于人。尝患鼠,昼则累累然行,夜则鸣啮至旦,男子积憾之。一旦被酒归,始就枕,鼠百故恼之,目不得瞑。男子怒,持火四焚之。鼠死,庐亦毁。次日酒解,伥伥无所归。龙门子唁之。男子曰:“人不可积憾哉!予初怒鼠甚,见鼠不见庐也,不知祸至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