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辛氏有二子
《左传》〔先秦〕
昔高辛氏有二子,伯寻阏伯,季寻实沈,居于旷林,不相能也。日寻干戈,以相征讨。后帝不臧,迁阏伯于商丘,主辰。商人是因,故辰为商星。迁实沈于大夏,主参。唐人是因,以服事夏、商。
译文及注释
译文
从前高辛氏有两个儿子,大的叫阏伯,小的叫实沈,住在深林中,不能相容,每天使用武器互相攻打。帝尧认为他们不好,把阏伯迁移到商丘,用大火星来定时节。商朝人沿袭下来,所以大火星成了商星。把实沈迁移到大夏,用参星来定时节,唐国人沿袭下来,以归服事奉夏朝、商朝。
注释
昔:过去,从前。
旷林:深林。
干戈:干为防具,戈为武器均为古代兵器,因此后以“干戈”用作兵器的通称。后来引申为指战争。
臧:善,好。
简析
此文以高辛氏二子阏伯与实沈的纷争为主线,逻辑清晰,叙述紧凑。开篇即点明故事主体,随后生动展现了二子间的激烈冲突,增强了故事的紧张感。天帝的不满与裁决作为转折点,将故事推向高潮,通过迁徙二子至不同地域并赋予其主星之责,不仅解决了纷争,还为后世星辰命名提供了历史渊源;最后以唐人对夏、商的服事作为结尾,暗示了部落间的臣属关系与历史变迁。全文结构紧凑,情节跌宕起伏,展现出作者高超的叙事技巧。
鲧禹治水(二)
佚名〔先秦〕
洪水滔天。鲧窃帝之息壤以堙洪水,不待帝命。帝令祝融杀鲧于羽郊。鲧复生禹。帝乃命禹卒布土,以定九州。《山海经·海内经》
舜之时,共工振滔洪水,以薄空桑,龙门未开,吕梁未发,江淮通流,四海溟涬,民皆上丘陵,赴树木。舜乃使禹疏三江五湖,辟伊阙,民瀍涧,平通沟陆,流注东海。
鸿水漏,九州干,万民皆宁其性。《淮南子》
禹尽力沟洫,导川夷岳,黄龙曳尾于前,玄龟负青泥于后。《拾遗记》
韩信始为布衣时
《史记》〔先秦〕
淮阴侯韩信者,淮阴人也。始为布衣时,贫无行,不得推择为吏,又不能治生商贾。常从人寄食饮,人多厌之者。尝从下乡亭长乞食,数月,亭长妻患之,乃晨炊床食。食时信往,不为具食。信怒,竟绝去。数年后,信封淮阴侯,见下乡亭长,赐百钱,曰:“公,小人也,为德不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