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从前高辛氏有两个儿子,大的叫阏伯,小的叫实沈,住在深林中,不能相容,每天使用武器互相攻打。帝尧认为他们不好,把阏伯迁移到商丘,用大火星来定时节。商朝人沿袭下来,所以大火星成了商星。把实沈迁移到大夏,用参星来定时节,唐国人沿袭下来,以归服事奉夏朝、商朝。
注释
昔:过去,从前。
旷林:深林。
干戈:干为防具,戈为武器均为古代兵器,因此后以“干戈”用作兵器的通称。后来引申为指战争。
臧:善,好。
此文以高辛氏二子阏伯与实沈的纷争为主线,逻辑清晰,叙述紧凑。开篇即点明故事主体,随后生动展现了二子间的激烈冲突,增强了故事的紧张感。天帝的不满与裁决作为转折点,将故事推向高潮,通过迁徙二子至不同地域并赋予其主星之责,不仅解决了纷争,还为后世星辰命名提供了历史渊源;最后以唐人对夏、商的服事作为结尾,暗示了部落间的臣属关系与历史变迁。全文结构紧凑,情节跌宕起伏,展现出作者高超的叙事技巧。
齐之国氏大富,宋之向氏大贫。自宋之齐,请其术。
国氏告之曰:“吾善为盗。始吾为盗也,一年而给,二年而足,三年大穰。自此以往,施及州闾。”
向氏大喜。喻其为盗之言,而不喻其为盗之道。遂逾垣凿室,手目所及,亡不探也。未及时,以赃获罪,没其先居之财。
向氏以国氏之谬己也,往而怨之。
国氏曰:“若为盗若何?”向氏言其状。
国氏曰:“嘻!若失为盗之道至此乎?今将告若矣。吾闻天有时,地有利。吾盗天地之时利,云雨之滂润,山泽之产育,以生吾禾,殖吾稼,筑吾垣,建吾舍。陆盗禽兽,水盗鱼鳖,亡非盗也。夫禾稼、土木、禽兽、鱼鳖,皆天之所生,岂吾之所有?然吾盗天而亡殃。夫金玉珍宝,谷帛财货,人之所聚,岂天之所与?若盗之而获罪,孰怨哉?”
向氏大惑,以为国氏之重罔己也,过东郭先生问焉。
东郭先生曰:“若一身庸非盗乎?盗阴阳之和以成若生,载若形;况外物而非盗哉?诚然,天地万物不相离也;仞而有之,皆惑也。国氏之盗,公道也,故亡殃;若之盗,私心也,故得罪。有公私者,亦盗也;亡公私者,亦盗也。公公私私,天地之德。知天地之德者,孰为盗耶?孰为不盗耶?”
陈代曰:“不见诸侯,宜若小然;今一见之,大则以王,小则以霸。且志曰:‘枉尺而直寻’,宜若可为也。”
孟子曰:“昔齐景公田,招虞人以旌,不至,将杀之。志士不忘在沟壑,勇士不忘丧其元。孔子奚取焉?取非其招不往也,如不待其招而往,何哉?且夫枉尺而直寻者,以利言也。如以利,则枉寻直尺而利,亦可为与?昔者赵简子使王良与嬖奚乘,终日而不获一禽。嬖奚反命曰:‘天下之贱工也。’或以告王良。良曰:‘请复之。’强而后可,一朝而获十禽。嬖奚反命曰:‘天下之良工也。’简子曰:‘我使掌与女乘。’谓王良。良不可,曰:‘吾为之范我驰驱,终日不获一;为之诡遇,一朝而获十。诗云:“不失其驰,舍矢如破。”我不贯与小人乘,请辞。’御者且羞与射者比。比而得禽兽,虽若丘陵,弗为也。如枉道而从彼,何也?且子过矣,枉己者,未有能直人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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