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从前高辛氏有两个儿子,大的叫阏伯,小的叫实沈,住在深林中,不能相容,每天使用武器互相攻打。帝尧认为他们不好,把阏伯迁移到商丘,用大火星来定时节。商朝人沿袭下来,所以大火星成了商星。把实沈迁移到大夏,用参星来定时节,唐国人沿袭下来,以归服事奉夏朝、商朝。
注释
昔:过去,从前。
旷林:深林。
干戈:干为防具,戈为武器均为古代兵器,因此后以“干戈”用作兵器的通称。后来引申为指战争。
臧:善,好。
此文以高辛氏二子阏伯与实沈的纷争为主线,逻辑清晰,叙述紧凑。开篇即点明故事主体,随后生动展现了二子间的激烈冲突,增强了故事的紧张感。天帝的不满与裁决作为转折点,将故事推向高潮,通过迁徙二子至不同地域并赋予其主星之责,不仅解决了纷争,还为后世星辰命名提供了历史渊源;最后以唐人对夏、商的服事作为结尾,暗示了部落间的臣属关系与历史变迁。全文结构紧凑,情节跌宕起伏,展现出作者高超的叙事技巧。
秦为令狐之役故,冬,秦伯伐晋,取羁马。晋人御之。赵盾将中军,荀林父佐之。郤缺将上军,臾骈佐之。栾盾将下军,胥甲佐之。范无恤御戎,以从秦师于河曲。
臾骈曰:“秦不能久,请深垒固军以待之。”从之。
秦人欲战。秦伯谓士会曰:“若何而战?”对曰:“赵氏新出其属曰臾骈,必实为此谋,将以老我师也。赵有侧室曰穿,晋君之婿也,有宠而弱,不在军事,好勇而狂,且恶臾骈之佐上军也。若使轻者肆焉,其可。”秦伯以璧祈战于河。
十二月戊午,秦军掩晋上军。赵穿追之,不及。反,怒曰:“裹粮坐甲,固敌是求。敌至不击,将何俟焉?”军吏曰:“将有待也。”穿曰:“我不知谋,将独出。”乃以其属出。宣子曰:“秦获穿也,获一卿矣。秦以胜归,我何以报?”乃皆出战,交绥。
秦行人夜戒晋师曰:“两君之士皆未慭也,明日请相见也。”臾骈曰:“使者目动而言肆,惧我也,将遁矣。薄诸河,必败之。”胥甲、赵穿当军门呼曰:“死伤未收而弃之,不惠也。不待期而薄人于险,无勇也。”乃止。秦师夜遁。复侵晋,入瑕。
齐之国氏大富,宋之向氏大贫。自宋之齐,请其术。
国氏告之曰:“吾善为盗。始吾为盗也,一年而给,二年而足,三年大穰。自此以往,施及州闾。”
向氏大喜。喻其为盗之言,而不喻其为盗之道。遂逾垣凿室,手目所及,亡不探也。未及时,以赃获罪,没其先居之财。
向氏以国氏之谬己也,往而怨之。
国氏曰:“若为盗若何?”向氏言其状。
国氏曰:“嘻!若失为盗之道至此乎?今将告若矣。吾闻天有时,地有利。吾盗天地之时利,云雨之滂润,山泽之产育,以生吾禾,殖吾稼,筑吾垣,建吾舍。陆盗禽兽,水盗鱼鳖,亡非盗也。夫禾稼、土木、禽兽、鱼鳖,皆天之所生,岂吾之所有?然吾盗天而亡殃。夫金玉珍宝,谷帛财货,人之所聚,岂天之所与?若盗之而获罪,孰怨哉?”
向氏大惑,以为国氏之重罔己也,过东郭先生问焉。
东郭先生曰:“若一身庸非盗乎?盗阴阳之和以成若生,载若形;况外物而非盗哉?诚然,天地万物不相离也;仞而有之,皆惑也。国氏之盗,公道也,故亡殃;若之盗,私心也,故得罪。有公私者,亦盗也;亡公私者,亦盗也。公公私私,天地之德。知天地之德者,孰为盗耶?孰为不盗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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