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辛氏有二子
《左传》〔先秦〕
昔高辛氏有二子,伯曰阏伯,季曰实沈,居于旷林,不相能也。日寻干戈,以相征讨。后帝不臧,迁阏伯于商丘,主辰。商人是因,故辰为商星。迁实沈于大夏,主参。唐人是因,以服事夏、商。
译文及注释
译文
从前高辛氏有两个儿子,大的叫阏伯,小的叫实沈,住在深林中,不能相容,每天使用武器互相攻打。帝尧认为他们不好,把阏伯迁移到商丘,用大火星来定时节。商朝人沿袭下来,所以大火星成了商星。把实沈迁移到大夏,用参星来定时节,唐国人沿袭下来,以归服事奉夏朝、商朝。
注释
昔:过去,从前。
旷林:深林。
干戈:干为防具,戈为武器均为古代兵器,因此后以“干戈”用作兵器的通称。后来引申为指战争。
臧:善,好。
简析
此文以高辛氏二子阏伯与实沈的纷争为主线,逻辑清晰,叙述紧凑。开篇即点明故事主体,随后生动展现了二子间的激烈冲突,增强了故事的紧张感。天帝的不满与裁决作为转折点,将故事推向高潮,通过迁徙二子至不同地域并赋予其主星之责,不仅解决了纷争,还为后世星辰命名提供了历史渊源;最后以唐人对夏、商的服事作为结尾,暗示了部落间的臣属关系与历史变迁。全文结构紧凑,情节跌宕起伏,展现出作者高超的叙事技巧。
左传·哀公
左丘明〔先秦〕
二十年春,齐人来征会。夏,会于廪丘。为郑故,谋伐晋。郑人辞诸侯,秋,师还。
吴公子庆忌骤谏吴子曰:“不改,必亡。”弗听。出居于艾。遂適楚。闻越将伐吴。冬,请归平越,遂归。欲除不忠者以说于越。吴人杀之。
十一月,越围吴,赵孟降于丧食。楚隆曰:“三年之丧,亲暱之极也。主又降之,无乃有故乎?”赵孟曰:“黄池之役,先主与吴王有质,曰:‘好恶同之。’今越围吴,嗣子不废旧业而敌之,非晋之所能及也,吾是以为降。”楚隆曰:“若使吴王知之,若何?”赵孟曰:“可乎?”隆曰:“请尝之。”乃往。先造于越军,曰:“吴犯间上国多矣,闻君亲讨焉,诸夏之人莫不欣喜,唯恐君志之不从。请入视之。”许之。告于吴王曰:“寡君之老无恤,使陪臣隆敢展谢其不共。黄池之役,君之先臣志父得承齐盟,曰:‘好恶同之。’今君在难,无恤不敢惮劳。非晋国之所能及也,使陪臣敢展布之。”王拜稽首曰:“寡人不佞,不能事越,以为大夫忧。拜命之辱。”与之一箪珠,使问赵孟曰:“句践将生忧寡人,寡人死之不得矣。”王曰:“溺人必笑,吾将有问也。史黯何以得为君子?”对曰:“黯也进不见恶,退无谤言。”王曰:“宜哉。”
九歌·东君
屈原〔先秦〕
暾将出兮东方,照吾槛兮扶桑。
抚余马兮安驱,夜皎皎兮既明。
驾龙辀兮乘雷,载云旗兮委蛇。
长太息兮将上,心低徊兮顾怀。
羌声色兮娱人,观者憺兮忘归。
緪瑟兮交鼓,箫钟兮瑶簴。
鸣篪兮吹竽,思灵保兮贤姱。
翾飞兮翠曾,展诗兮会舞。
应律兮合节,灵之来兮蔽日。
青云衣兮白霓裳,举长矢兮射天狼。
操余弧兮反沦降,援北斗兮酌桂浆。
撰余辔兮高驼翔,杳冥冥兮以东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