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辛氏有二子
《左传》〔先秦〕
昔高辛氏有二子,伯寻阏伯,季寻实沈,居于旷林,不相能也。日寻干戈,以相征讨。后帝不臧,迁阏伯于商丘,主辰。商人是因,故辰为商星。迁实沈于大夏,主参。唐人是因,以服事夏、商。
译文及注释
译文
从前高辛氏有两个儿子,大的叫阏伯,小的叫实沈,住在深林中,不能相容,每天使用武器互相攻打。帝尧认为他们不好,把阏伯迁移到商丘,用大火星来定时节。商朝人沿袭下来,所以大火星成了商星。把实沈迁移到大夏,用参星来定时节,唐国人沿袭下来,以归服事奉夏朝、商朝。
注释
昔:过去,从前。
旷林:深林。
干戈:干为防具,戈为武器均为古代兵器,因此后以“干戈”用作兵器的通称。后来引申为指战争。
臧: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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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析
此文以高辛氏二子阏伯与实沈的纷争为主线,逻辑清晰,叙述紧凑。开篇即点明故事主体,随后生动展现了二子间的激烈冲突,增强了故事的紧张感。天帝的不满与裁决作为转折点,将故事推向高潮,通过迁徙二子至不同地域并赋予其主星之责,不仅解决了纷争,还为后世星辰命名提供了历史渊源;最后以唐人对夏、商的服事作为结尾,暗示了部落间的臣属关系与历史变迁。全文结构紧凑,情节跌宕起伏,展现出作者高超的叙事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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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昊蓐收父子
佚名〔先秦〕
少昊有子曰该,为蓐收。《国语》
西方蓐收,左耳有蛇,乘两龙。《山海经》
西方之极,自昆仑绝流沙、沈羽,西至三危之国,石城金室,饮气之民,不死之野,少皞、蓐收之所司者,万二千里。《淮南子》
长留之山,其神白帝少昊居之。其兽皆文尾,其鸟皆文首。是多文玉石。实惟员神磈氏之宫。是神也,主司反景。
渤山,神蓐收居之,西望日之所入,其气员,神红光之所司也。《山海经》
菀柳
诗经·小雅·鱼藻之什〔先秦〕
有菀者柳,不尚息焉。上帝甚蹈,无自暱焉。俾予靖之,后予极焉。
有菀者柳,不尚愒焉。上帝甚蹈,无自瘵焉。俾予靖之,后予迈焉。
有鸟高飞,亦傅于天。彼人之心,于何其臻。曷予靖之,居以凶矜。
庄周梦蝶
庄周〔先秦〕
昔者庄周梦为胡蝶,栩栩然胡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俄然觉,则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胡蝶与,胡蝶之梦为周与?周与胡蝶,则必有分矣。此之谓物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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