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辛氏有二子
《左传》〔先秦〕
昔高辛氏有二子,伯曰阏伯,季曰实沈,居于旷林,不相能也。日寻干戈,以相征讨。后帝不臧,迁阏伯于商丘,主辰。商人是因,故辰为商星。迁实沈于大夏,主参。唐人是因,以服事夏、商。
译文及注释
译文
从前高辛氏有两个儿子,大的叫阏伯,小的叫实沈,住在深林中,不能相容,每天使用武器互相攻打。帝尧认为他们不好,把阏伯迁移到商丘,用大火星来定时节。商朝人沿袭下来,所以大火星成了商星。把实沈迁移到大夏,用参星来定时节,唐国人沿袭下来,以归服事奉夏朝、商朝。
注释
昔:过去,从前。
旷林:深林。
干戈:干为防具,戈为武器均为古代兵器,因此后以“干戈”用作兵器的通称。后来引申为指战争。
臧: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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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析
此文以高辛氏二子阏伯与实沈的纷争为主线,逻辑清晰,叙述紧凑。开篇即点明故事主体,随后生动展现了二子间的激烈冲突,增强了故事的紧张感。天帝的不满与裁决作为转折点,将故事推向高潮,通过迁徙二子至不同地域并赋予其主星之责,不仅解决了纷争,还为后世星辰命名提供了历史渊源;最后以唐人对夏、商的服事作为结尾,暗示了部落间的臣属关系与历史变迁。全文结构紧凑,情节跌宕起伏,展现出作者高超的叙事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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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传·乾
《易传》〔先秦〕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潜龙勿用,阳在下也。见龙在田,德施普也。终日乾乾,反复道也。或跃在渊,进无咎也。飞龙在天,大人造也。亢龙有悔,盈不可久也。用九,天德不可为首也。
九歌·大司命
屈原〔先秦〕
广开兮天门,纷吾乘兮玄云。
令飘风兮先驱,使涷雨兮洒尘。
君回翔兮㠯下,逾空桑兮从女。
纷总总兮九州,何寿夭兮在予。
高飞兮安翔,乘清气兮御阴阳。
吾与君兮齐速,导帝之兮九坑。
灵衣兮被被,玉佩兮陆离。
壹阴兮壹阳,众莫知兮余所为。
折疏麻兮瑶华,将以遗兮离居。
老冉冉兮既极,不寖近兮愈疏。
乘龙兮辚辚,高驼兮冲天。(驼 同:驰)
结桂枝兮延伫,羌愈思兮愁人。
愁人兮奈何,愿若今兮无亏。
固人命兮有当,孰离合兮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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