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辛氏有二子
《左传》〔先秦〕
昔高辛氏有二子,伯曰阏伯,季曰实沈,居于旷林,不相能也。日寻干戈,以相征讨。后帝不臧,迁阏伯于商丘,主辰。商人是因,故辰为商星。迁实沈于大夏,主参。唐人是因,以服事夏、商。
译文及注释
译文
从前高辛氏有两个儿子,大的叫阏伯,小的叫实沈,住在深林中,不能相容,每天使用武器互相攻打。帝尧认为他们不好,把阏伯迁移到商丘,用大火星来定时节。商朝人沿袭下来,所以大火星成了商星。把实沈迁移到大夏,用参星来定时节,唐国人沿袭下来,以归服事奉夏朝、商朝。
注释
昔:过去,从前。
旷林:深林。
干戈:干为防具,戈为武器均为古代兵器,因此后以“干戈”用作兵器的通称。后来引申为指战争。
臧: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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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析
此文以高辛氏二子阏伯与实沈的纷争为主线,逻辑清晰,叙述紧凑。开篇即点明故事主体,随后生动展现了二子间的激烈冲突,增强了故事的紧张感。天帝的不满与裁决作为转折点,将故事推向高潮,通过迁徙二子至不同地域并赋予其主星之责,不仅解决了纷争,还为后世星辰命名提供了历史渊源;最后以唐人对夏、商的服事作为结尾,暗示了部落间的臣属关系与历史变迁。全文结构紧凑,情节跌宕起伏,展现出作者高超的叙事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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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龟手之药
庄周〔先秦〕
宋人有善为不龟手之药者,世世以洴澼絖为事。客闻之,请买其方百金。聚族而谋之曰:“我世世为洴澼絖,不过数金。今一朝而鬻技百金,请与之。”客得之,以说吴王。越有难,吴王使之将。冬,与越人水战,大败越人,裂地而封之。能不龟手一也,或以封,或不免于洴澼絖,则所用之异也。
管仲破厚葬
韩非〔先秦〕
齐国好厚葬,布帛尽于衣衾,材木尽于棺椁。桓公患之,以告管仲,曰:“布帛尽则无以为蔽,材木尽则无以为守备,而人厚葬之不休,禁之奈何?”管仲对曰:“夫凡人之有为也,非名之则利之也。”于是乃下令曰:“棺椁过度者戮其尸,罪夫当丧者。”夫戮死无名,罪当丧者无利,人何故为之也?
鲁国之法
吕不韦〔先秦〕
鲁国之法:鲁人为臣妾于诸侯,有能赎之者,取金于府。子贡赎鲁人于诸侯而让其金。孔子曰:“赐失之矣!夫圣人之举事,可以移风易俗,而教导可施于百姓,非独适己之行也。今鲁国富者寡而贫者多,取其金则无损于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
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孔子喜曰:“鲁人必多拯溺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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