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歌
刘辩〔两汉〕
天道易兮我何艰,弃万乘兮退守蕃。
逆臣见迫兮命不延,逝将去汝兮适幽玄。
译文及注释
译文
朝堂的局势更易,我是多么艰难,舍去了天子地位啊退守藩地。
我被叛臣逼迫啊生命无法延续,我就快离开你,魂归阴间了。
注释
万乘:指帝王,帝位。
守蕃:同“ 守藩 ”。指王侯驻守其封地。
幽玄:犹幽冥。阴间。
完善
简析
此歌表达了诗人面对艰难时局的无奈与悲怆。诗的首句以天道之易反衬个人命运之艰难,凸显了诗人内心的痛苦与不平;次句说自己被迫放弃高位,退居边地;三句直接点明了诗人遭受奸臣迫害、生命受到威胁的严峻现实;末句则表达了诗人决心离开这充满危险与不公的世界,前往幽远玄妙的彼岸,是对现实的逃避和解脱。整首诗情感激越、语言凝练,是一首凝结着血泪的绝命诗。
完善
刘辩
刘辩(176年-190年3月6日)东汉第十三位皇帝,是汉灵帝刘宏与何皇后的嫡长子。公元189年5月15日-189年9月28日在位。刘辩在灵帝驾崩后继位为帝,史称少帝,由于年幼,实权掌握在临朝称制的母亲何太后和母舅大将军何进手中。被废黜一年之后,刘辩在董卓胁迫下自尽,时年仅十五岁,其弟献帝追谥他为怀王。中国古代的史书中称刘辩为皇子辩、少帝和弘农王等,但因为刘辩在位不逾年,一般不把他看作是汉朝正统的皇帝,不单独为他撰写专属于帝王的传记(即本纪),不过现代史学界也有观点承认他是汉朝皇帝。
商鞅立木建信
司马迁〔两汉〕
商鞅变法之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于时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将法太子。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西京杂记·匡衡勤学
刘歆〔两汉〕
匡衡,字稚圭,勤学而无烛。邻舍有烛而不逮,衡乃穿壁引其光,以书映光而读之。邑人大姓,文不识,家富多书,衡乃与其佣作,而不求偿。主人怪,问衡,衡曰:“愿得主人书遍读之。”主人感叹,资给以书,遂成大学。衡能说《诗》,时人为之语曰:“无说《诗》,匡鼎来;匡说《诗》,解人颐。”鼎,衡小名也。时人畏服之如是,闻者皆解颐欢笑。衡邑人有言《诗》者,衡从之,与语质疑,邑人挫服,倒屣而去。衡追之曰:“先生留听,更理前论。”邑人曰:“穷矣!”遂去不返。
鼎湖升天
司马迁〔两汉〕
黄帝采首山铜,铸鼎于荆山下。鼎既成,有龙垂胡髯下迎黄帝。黄帝上骑,群臣后宫从上龙七十余人,龙乃上去。余小臣不得上,乃悉持龙髯,龙髯拔,堕黄帝之弓。百姓仰望黄帝既上天,乃抱其弓与龙胡髯号。故后世因名其处曰鼎湖,其弓曰乌号。《史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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