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仙人们把揽着黑白各六枚棋子,悠闲地在泰山一角对博。
女神湘娥抚弄着琴瑟,秦穆公之女秦娥吹着笙竽。
仙境中,不仅有美妙的音乐,还有美酒珍肴。
而尘世中天地何其狭小,不知道哪里才可以安身。
仙人韩终与王乔,邀请我来到天上。
还没举步就已经行了万里路程,轻轻一跃就登上了太虚仙境。
在云端飞腾,天上的风吹着我。
回头看到了天帝所居之所紫微,手持神符,让天帝信任自己得以升仙。
只见宫门嵯峨,殿高万丈,玉树夹生于道旁,门枢有守门的神兽。
驾着轻风游览四海,向东经过王母的居所。
俯观五岳
这首诗作于三国时期曹魏黄初年间(220—226年)。其时曹丕用严峻法律,派遣监国官吏控制诸生行动,而且颁布诸侯游猎不得过三十里的规定。曹植名为王爵,却寄地千里之外土地贫脊的藩国,并时时受监国官吏的监视,过恶日闻。在这种处境下,道教所宣扬的神仙世界自然就很为他所憧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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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干将莫邪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欲杀之。剑有雌雄。其妻重身当产。夫语妻曰:“吾为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往必杀我。汝若生子是男,大,告之曰:‘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即将雌剑往见楚王。王大怒,使相之。剑有二,一雄一雌,雌来雄不来。王怒,即杀之。
莫邪子名赤,比后壮,乃问其母曰:“吾父所在?”母曰:“汝父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杀之。去时嘱我:‘语汝子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子出户南望,不见有山,但睹堂前松柱下石低之上。即以斧破其背,得剑,日夜思欲报楚王。
王梦见一儿,眉间广尺,言欲报雠。王即购之千金。儿闻之亡去,入山行歌。客有逢者,谓:“子年少,何哭之甚悲耶?”曰:“吾干将莫邪子也,楚王杀吾父,吾欲报之。”客曰:“闻王购子头千金。将子头与剑来,为子报之。”儿曰:“幸甚!”即自刎,两手捧头及剑奉之,立僵。客曰:“不负子也。”于是尸乃仆。
客持头往见楚王,王大喜。客曰:“此乃勇士头也,当于汤镬煮之。”王如其言煮头,三日三夕不烂。头踔出汤中,踬目大怒。客曰:“此儿头不烂,愿王自往临视之,是必烂也。”王即临之。客以剑拟王,王头随堕汤中,客亦自拟己头,头复坠汤中。三首俱烂,不可识别。乃分其汤肉葬之,故通名三王墓。今在汝南北宜春县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