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齐国的人喜好豪华的葬礼,产的布匹都被用来做寿衣上,而木材也都耗在了做棺材上。齐桓公对这样的风气很担心,就把这个情况告诉了管仲,说:“布匹用尽了我们就没有衣服穿,木材耗尽了就没有用来制作防御器材的材料,而豪华葬礼的风气不能停息,如何禁止这种风气?”管仲回答说:“但凡人们要做什么事,不是为了名誉就是为了有利可图。”于是齐桓公下命令说:“从今以后如果棺椁做得太过豪华,就把那人的尸体暴尸示众,并且把那些发丧的人治罪。” 斩断尸体就没有好名声,给主持丧礼的人治罪就没有好处,人们怎么还会做这种事呢?
注释
好:喜爱。
布帛:泛指织物。
此文通过齐国好厚葬的社会现象,展现了管仲的智慧与治国才能。面对齐国因厚葬习俗导致的布帛、材木资源枯竭问题,桓公向管仲寻求解决之道。管仲深刻洞察到人们行事往往出于名利之心,于是提出通过立法来遏制厚葬之风。这一措施直接击中了人们行事的名利动机,因为戮尸无名、惩罚丧事负责人无利,从而有效遏制了厚葬习俗,解决资源枯竭的问题。管仲的对策体现了其深谙人性、善于治国的才能,同时也反映出古代中国社会治理中重视法律与道德引导。
韩非子生于周赧王三十五年(约公元前281年),卒于秦王政十四年(公元前233年),韩非为韩国公子(即国君之子),战国末期韩国人(今河南省新郑)。师从荀子,是中国古代著名的哲学家、思想家,政论家和散文家,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后世称“韩子”或“韩非子”,中国古代著名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
晋侯合诸侯于扈,平宋也。
于是晋侯不见郑伯,以为贰于楚也。郑子家使执讯而与之书,以告赵宣子曰:“寡君即位三年,召蔡侯而与之事君。九月,蔡侯入于敝邑以行,敝邑以侯宣多之难,寡君是以不得与蔡侯偕,十一月,克减侯宣多而随蔡侯以朝于执事。十二年六月,归生佐寡君之嫡夷,以请陈侯于楚而朝诸君。十四年七月寡君又朝,以蒇陈事。十五年五月,陈侯自敝邑往朝于君。往年正月,烛之武往朝夷也。八月,寡君又往朝。以陈蔡之密迩于楚,而不敢贰焉,则敝邑之故也。虽敝邑之事君,何以不免?在位之中,一朝于襄,而再见于君,夷与孤之二三臣,相及于绛。虽我小国,则蔑以过之矣。今大国曰:‘尔未逞吾志。’敝邑有亡,无以加焉。古人有言曰:‘畏首畏尾,身其余几?’又曰:‘鹿死不择音。’小国之事大国也,德,则其人也;不德,则其鹿也。铤而走险,急何能择?命之罔极,亦知亡矣。将悉敝赋以待于鯈,唯执事命之。文公二年,朝于齐;四年,为齐侵蔡,亦获成于楚。居大国之间而从于强令,岂有罪也?大国若弗图,无所逃命。”
晋巩朔行成于郑,赵穿、公婿池为质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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