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齐国的人喜好豪华的葬礼,产的布匹都被用来做寿衣上,而木材也都耗在了做棺材上。齐桓公对这样的风气很担心,就把这个情况告诉了管仲,说:“布匹用尽了我们就没有衣服穿,木材耗尽了就没有用来制作防御器材的材料,而豪华葬礼的风气不能停息,如何禁止这种风气?”管仲回答说:“但凡人们要做什么事,不是为了名誉就是为了有利可图。”于是齐桓公下命令说:“从今以后如果棺椁做得太过豪华,就把那人的尸体暴尸示众,并且把那些发丧的人治罪。” 斩断尸体就没有好名声,给主持丧礼的人治罪就没有好处,人们怎么还会做这种事呢?
注释
好:喜爱。
布帛:泛指织物。
此文通过齐国好厚葬的社会现象,展现了管仲的智慧与治国才能。面对齐国因厚葬习俗导致的布帛、材木资源枯竭问题,桓公向管仲寻求解决之道。管仲深刻洞察到人们行事往往出于名利之心,于是提出通过立法来遏制厚葬之风。这一措施直接击中了人们行事的名利动机,因为戮尸无名、惩罚丧事负责人无利,从而有效遏制了厚葬习俗,解决资源枯竭的问题。管仲的对策体现了其深谙人性、善于治国的才能,同时也反映出古代中国社会治理中重视法律与道德引导。
韩非子生于周赧王三十五年(约公元前281年),卒于秦王政十四年(公元前233年),韩非为韩国公子(即国君之子),战国末期韩国人(今河南省新郑)。师从荀子,是中国古代著名的哲学家、思想家,政论家和散文家,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后世称“韩子”或“韩非子”,中国古代著名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
经
十有一年春正月,齐人、卫人、郑人盟于恶曹。
夏五月癸未,郑伯寤生卒。
秋七月,葬郑庄公。
九月,宋人执郑祭仲。突归于郑。郑忽出奔卫。
柔会宋公、陈侯、蔡叔,盟于析。
公会宋公于夫钟。
冬十有二月,公会宋公于阚。
传
十一年春,齐、卫、郑、宋盟于恶曹。
楚屈瑕将盟贰、轸。郧人军于蒲骚,将与随、绞、州、蓼伐楚师。莫敖患之。鬥廉曰:“郧人军其郊,必不诫,且日虞四邑之至也。君次于郊郢以御四邑。我以锐师宵加于郧,郧有虞心而恃其城,莫有斗志。若败郧师,四邑必离。”莫敖曰:“盍请济师于王?”对曰:“师克在和,不在众。商,周之不敌,君之所闻也。成军以出,又何济焉?”莫敖曰:“卜之。”对曰:“卜以决疑,不疑何卜?”遂败郧师于蒲骚,卒盟而还。郑昭公之败北戎也,齐人将妻之,昭公辞。祭仲曰:“必取之。君多内宠,子无大援,将不立。三公子,皆君也。”弗从。
夏,郑庄公卒。
初,祭封人仲足有宠于庄公,庄公使为卿。为公娶邓曼,生昭公,故祭仲立之。宋雍氏女于郑庄公,曰雍姞,生厉公。雍氏宗有宠于宋庄公,故诱祭仲而执之,曰:“不立突,将死。”亦执厉公而求赂焉。祭仲与宋人盟,以厉公归而立之。
秋九月丁亥,昭公奔卫。己亥,厉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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