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齐国的人喜好豪华的葬礼,产的布匹都被用来做寿衣上,而木材也都耗在了做棺材上。齐桓公对这样的风气很担心,就把这个情况告诉了管仲,说:“布匹用尽了我们就没有衣服穿,木材耗尽了就没有用来制作防御器材的材料,而豪华葬礼的风气不能停息,如何禁止这种风气?”管仲回答说:“但凡人们要做什么事,不是为了名誉就是为了有利可图。”于是齐桓公下命令说:“从今以后如果棺椁做得太过豪华,就把那人的尸体暴尸示众,并且把那些发丧的人治罪。” 斩断尸体就没有好名声,给主持丧礼的人治罪就没有好处,人们怎么还会做这种事呢?
注释
好:喜爱。
布帛:泛指织物。
此文通过齐国好厚葬的社会现象,展现了管仲的智慧与治国才能。面对齐国因厚葬习俗导致的布帛、材木资源枯竭问题,桓公向管仲寻求解决之道。管仲深刻洞察到人们行事往往出于名利之心,于是提出通过立法来遏制厚葬之风。这一措施直接击中了人们行事的名利动机,因为戮尸无名、惩罚丧事负责人无利,从而有效遏制了厚葬习俗,解决资源枯竭的问题。管仲的对策体现了其深谙人性、善于治国的才能,同时也反映出古代中国社会治理中重视法律与道德引导。
韩非子生于周赧王三十五年(约公元前281年),卒于秦王政十四年(公元前233年),韩非为韩国公子(即国君之子),战国末期韩国人(今河南省新郑)。师从荀子,是中国古代著名的哲学家、思想家,政论家和散文家,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后世称“韩子”或“韩非子”,中国古代著名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
造父之师曰泰豆氏。造父之始从习御也,执礼甚卑,泰豆三年不告。造父执礼愈谨,乃告之曰:“古诗言:‘良弓之子,必先为箕;良冶之子,必先为裘。’汝先观吾趣。趣如吾,然后六辔可持,六马可御。”
造父曰:“唯命所从。”
泰豆乃立木为涂,仅可容足;计步而置,履之而行。趣步往还,无跌失也。造父学之,三日尽其巧。
泰豆叹曰:“子何其敏也!得之捷乎!凡所御者,亦如此也。曩汝之行,得之于足,应之于心。推于御也,齐辑乎辔衔之际,而急缓乎唇吻之和,正度乎胸肊之中,而执节乎掌握之间。内得于中心,而外合于马志,是故能进退履绳而旋曲中规矩,取道致远而气力有余。诚得其术也,得之于衔,应之于辔;得之于辔,应之于手;得之于手,应之于心。则不以目视,不以策驱,心闲体正,六辔不乱,而二十四蹄所投无差;回旋进退,莫不中节。然后舆轮之外可使无余辙,马蹄之外可使无余地;未尝觉山谷之崄,原隰之夷,视之一也。吾术穷矣,汝其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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