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猪见真情
佚名〔未知〕
张举,吴人也,为句章令。邑有妻杀夫者,因放火烧舍,称“火烧夫死”。夫家疑之,讼于官。妻不服。举乃取猪二口:一杀之,一活之,而积薪焚之,活者口中有灰,杀者口中无灰。因验尸,口果无灰也,鞠之服罪。
拔蒲二首
佚名〔未知〕
青蒲衔紫茸,长叶复从风。
与君同舟去,拔蒲五湖中。
朝发桂兰渚,昼息桑榆下。
与君同拔蒲,竟日不成把。
纥干狐尾
佚名〔未知〕
并州有纥干者,好戏剧。邑传言有狐魅,人心惶。一日,纥干得一狐尾,缀于衣后,至妻旁,侧坐露之。其妻疑为狐魅,遂持斧欲斫之。纥干亟云:“吾非魅。”妻不信。走,至邻家,邻家又以刀杖逐之。纥干叩头谢:“我纥干也,第戏剧耳。何意专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