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蔡磷,字勉旃,吴县人。他重视诺言和责任,重视朋友之间的情谊。有一个朋友寄放了千两白银在他那,没有立下任何字据。过了不久,他的朋友死了。蔡勉旃把他朋友的儿子叫来,要把千两白银还给他。他朋友的儿子很吃惊的样子,不肯接受,说道:“哎呀!没有这样的事情,哪里有寄放千两白银却不立字据的人?而且我的父亲从来没有告诉过我呀。” 蔡勉旃笑着说据是在心里,不是在纸上。你的父亲知道我诚实守信,因此不告诉你。”最终蔡勉旃用车子把千两白银运着送还给他。
注释
诺责:诺言、责任。
风义:情谊。
立券:订立契约。
语:告诉。
徐珂(1869年-1928年),原名昌,字仲可,浙江杭县(今杭州市)人。光绪年间(1889年)举人。后任商务印书馆编辑。参加南社。曾担任袁世凯在天津小站练兵时的幕僚,不久离去。1901年在上海担任了《外交报》、《东方杂志》的编辑,1911年,接管《东方杂志》的“杂纂部”。与潘仕成、王晋卿、王辑塘、冒鹤亭等友好。编有《清稗类钞》、《历代白话诗选》、《古今词选集评》等。
南阳县有杨二相公者,精于拳勇。能以两肩负两船而起,旗丁数百以篙刺之,篙所触处,寸寸折裂。以此名重一时,率其徒行教常州。每至演武场传授枪棒,观者如堵。忽一日,有卖蒜叟,龙钟伛偻,咳嗽不绝声,旁睨而揶揄之。众大骇,走告杨。杨大怒,招叟至前,以拳打砖墙,陷入尺许,傲之曰:“叟能如是乎?”叟曰:“君能打墙,不能打人。”杨愈怒骂曰:“老奴能受我打乎?打死勿怨!”叟笑曰:“垂死之年,能以一死成君之名,死亦何怨?”乃广约众人,写立誓券。
令杨养息三日,老人自缚于树,解衣露腹。杨故取势于十步外,奋拳击之。老人寂然无声。但见杨双膝跪地,叩头曰:“晚生知罪矣。”拔其拳,已夹入老人腹中,坚不可出,哀求良久,老人鼓腹纵之,已跌出一石桥外矣。
老人徐徐负蒜而归,卒不肯告人姓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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