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枯之药
《吕氏春秋》〔先秦〕
鲁人有公孙绰者,告人曰:“我能起死人。”人问其故,对曰:“我固能治偏枯,今吾倍所以为偏枯之药,则可以起死人矣。”
物固有可以为小,不可以为大,可以为半,不可以为全者也。
译文及注释
译文
鲁国有个叫公孙绰的人,告诉别人说;“我能使死人复活。”别人问他是什么缘故,他回答说:“我本来就能治疗偏瘫,现在我把治疗偏瘫的药量加倍,就可以使死人复活了。”
公孙绰并不懂得,有的事物本来就只能在小处起作用却不能在大处起作用,只能对局部起作用却不能对全局起作用。
注释
故:原因。
偏枯:偏瘫,半身不遂。
完善
简析
公孙绰声称自己有起死回生的能力。当被问及原因时,他解释说,自己原本就能治疗半身不遂,如果加大治疗半身不遂的药量,就能使死人复活。然而,这个观点纯属谬误,因为有些事情在小范围内或许可行,但并不能简单地推广到更大的范围。公孙绰的想法忽视了药物作用机制的复杂性和生命现象的不可预测性。这则故事告诫人们,在处理问题时,不能盲目地放大、想象事物的效用,而应根据具体情况,理性地评估和应用。
完善
韩信始为布衣时
《史记》〔先秦〕
淮阴侯韩信者,淮阴人也。始为布衣时,贫无行,不得推择为吏,又不能治生商贾。常从人寄食饮,人多厌之者。尝从下乡亭长乞食,数月,亭长妻患之,乃晨炊床食。食时信往,不为具食。信怒,竟绝去。数年后,信封淮阴侯,见下乡亭长,赐百钱,曰:“公,小人也,为德不卒。”
烛邹亡鸟
《晏子春秋》〔先秦〕
景公好弋,使烛邹主鸟而亡之。公怒,诏吏欲杀之。晏子曰: “烛邹有罪三,请数之以其罪而杀之。”公曰:“可。”于是召而数之公前,曰:“烛邹!汝为吾君主鸟而亡之,是罪一也;使吾君以鸟之故杀人,是罪二也;使诸侯闻之,以吾君重鸟而轻士 ,是罪三也。数烛邹罪毕,请杀之 。”公曰:“勿杀!寡人闻命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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