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我担任丞相治理百姓,已经有三十多年了。我来秦国时,正赶上秦国领土狭小的时候。先王的时候,秦国的土地不过千里,士兵不过数十万。我用尽了自己微薄的才能,小心谨慎地执行法令,暗中派遣足智多谋的人,使他们带着金玉等财物,到各国游说,暗中准备武装,整顿政治和教化,任用英勇善战的人为官,提高功臣的社会地位,给他们很高的爵位和俸禄,所以终于威胁韩国,削弱魏国,击败了燕国,赵国,削平了齐国、楚国,终于吞并六国,俘获了他们的君王,拥立秦王为天子。这是我的第一条罪状。秦国的疆域并不是不广阔,而是还要在北方驱逐胡人,貉人,在南方平定百越,以显示秦国的强大。这是我的第二条罪状。尊重大臣,提高
秦二世二年(公元前208年),作者被赵高以无能不忠之罪构陷下狱。在狱中,作者受尽百般折磨与凌辱,屈打成招, “供认”了所谓“谋反”之罪。但他仍寄望于秦二世能省悟过来,并赦免自己,于是提笔创作此书上给秦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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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书是一封以反语陈述的自白书,作者表面历数“七大罪状”,实则是陈说自己跟随秦始皇的丰功伟业,意在表明对秦王朝的耿耿忠心,渴望秦二世明辨忠奸,为自己昭雪冤屈。全文要言不繁,文词简约有力,虽含溢美,但基本符合事实,展现出一种清白无污、心胸坦荡的气概,其冤屈之情、愤激之态更是溢于言表。
这封文书是一封充满冤郁与血泪的自白书,李斯以反语从七个方面陈述了其跟随秦始皇之后创立的功业,如辅助秦王兼并六国、扩大秦国疆土、辅助秦王巩固政权、提升大臣地位而行郡县制、统一度量衡和文字、修筑驰道、减轻刑罚。不凡的政绩,却反语陈述,其全部的用意在于藉此表明对秦王朝的耿耿忠心,决无谋反之意,使秦二世明辨是非与忠奸,为自己昭雪冤曲,脱去缧绁之绊。其中有作者自负能言善辩、建立丰功伟绩的信心,也有一种清白无污、心胸坦荡的气概,冤屈之情、愤激之态更是溢于言表。
全篇要言不繁,措词委婉,文词简约而有力,意丰而理足,虽有溢美,但到底离事实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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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斯(?~前208年),字通古,汝南上蔡(今河南省上蔡县芦冈乡李斯楼村)人。秦朝著名政治家、文学家和书法家。参与制定法律,统一车轨、文字、度量衡制度。李斯的政治主张的实施,对中国和世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奠定了中国两千多年封建专制的基本格局。秦始皇死后,勾结内官赵高伪造遗诏,迫令公子扶苏自杀,拥立胡亥为二世皇帝,后为赵高所忌。秦二世二年(前208年),父子腰斩于咸阳,夷灭三族 。
秦穆公谓伯乐曰:“子之年长矣,子姓有可使求马者乎?”
伯乐对曰:“良马可形容筋骨相也。天下之马者,若灭若没,若亡若失。若此者绝尘弥辙,臣之子,皆下才也,可告以良马,不可告以天下之马也。臣有所与共担纆薪菜者,曰九方皋,此其于马非臣之下也。请见之。”
穆公见之,使行求马。三月而反报曰:“已得之矣,在沙丘。”穆公曰:“何马也?”对曰:“牝而黄。”使人往取之,牡而骊。穆公不说。召伯乐而谓之曰:“败矣!子所使求马者,色物、牝牡尚弗能知,又何马之能知也?”
伯乐喟然太息曰:“一至于此乎!是乃其所以千万臣而无数者也。若皋之所观,天机也。得其精而忘其粗,在其内而忘其外。见其所见,不见其所不见;视其所视,而遗其所不视。若皋之相者,乃有贵乎马者也。”
马至,果天下之马也。
郑子产有疾。谓子大叔曰:“我死,子必为政。唯有德者能以宽服民,其次莫如猛。夫火烈,民望而畏之,故鲜死焉。水懦弱,民狎而玩之,则多死焉,故宽难。”疾数月而卒。
大叔为政,不忍猛而宽。郑国多盗,取人于萑苻之泽。大叔悔之,曰:“吾早从夫子,不及此。”兴徒兵以攻萑苻之盗,尽杀之,盗少止。
仲尼曰:“善哉!政宽则民慢,慢则纠之以猛。猛则民残,残则施之以宽。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诗》曰:‘民亦劳止,汔可小康;惠此中国,以绥四方。’施之以宽也。‘毋从诡随,以谨无良;式遏寇虐,惨不畏明。’纠之以猛也。‘柔远能迩,以定我王。’平之以和也。又曰:‘不竞不絿,不刚不柔,布政优优,百禄是遒。’和之至也。”
及子产卒,仲尼闻之,出涕曰:“古之遗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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