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传庭(1593年-1643年),字伯雅,又字白谷,代州镇武卫(今山西代县)人,明朝名将。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进士。崇祯十五年(1642年)任兵部侍郎,总督陕西。次年升为兵部尚书(改称督师)。带兵镇压李自成、张献忠民变。由于时疫流行,粮草不足,兵员弹药缺少,朝廷催战,无奈草率出战,后兵败,在陕西潼关战死,马革裹尸,年约51岁。《明史》称“传庭死,而明亡矣”。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清廷追谥“忠靖”。► 330篇诗文
昔吴起出遇故人,而止之食。故人曰:“诺。”起曰:“待公而食。”故人至暮不来,起不食待之。明日早,令人求故人,故人来,方与之食。起之不食以俟者,恐其自食其言也。其为信若此,宜其能服三军欤?欲服三军,非信不可也。
卫人束氏,举世之物,咸无所好,唯好畜狸狌。狸狌,捕鼠兽也,畜至百余,家东西之鼠捕且尽。狸狌无所食,饥而嗥。束氏日市肉啖之。狸狌生子若孙,以啖肉故,竟不知世之有鼠;但饥辄嗥,嗥则得肉食,食已,与与如也,熙熙如也。
南郭有士病鼠,鼠群行有堕瓮者,急从束氏假狸狌以去。
狸狌见鼠双耳耸,眼突露如漆,赤鬣,又磔磔然,意为异物也,沿鼠行不敢下。士怒,推入之。狸狌怖甚,对之大嗥。久之,鼠度其无他技,啮其足,狸狌奋掷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