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治被火焚
《智囊》〔明代〕
况守时,府治被火焚,文卷悉烬,遗火者,一吏也。火熄,况守出坐砾场上,呼吏痛杖一百,喝使归舍,亟自草奏,一力归罪己躬,更不以累吏也。初吏自知当死,况守叹曰:“此固太守事也,小吏何足当哉!”奏上,罪止罚俸。公之周旋小吏如此,所以威行而无怨。使以今人处此,即自己之罪尚欲推之下人,况肯代人受过乎?公之品,于是不可及矣!
译文及注释
译文
况钟担任太守时,官府衙门被大火烧毁,所有的文书卷宗都化为了灰烬。这场火灾的肇事者,是一名小吏。火势熄灭后,况钟走出衙门,坐在满是碎石的场地上,将那名小吏叫来,狠狠地责打了他一百杖,随后大声呵斥他回家去。紧接着,况钟自己立即起草奏章,将这场火灾的全部责任都揽到了自己身上,丝毫没有牵连到那名小吏。起初,那名小吏自知闯下大祸,必死无疑。但况钟却叹息道:“这本来就是太守应该承担的责任,一个小吏怎么能够承担得起呢!”奏章上呈后,皇帝只处罚了况钟扣减俸禄的轻微惩罚。况钟对待这样的小吏都能如此周到考虑,因此他的威望得以树立而无人怨恨。如果换成现在的人来处理此事,恐怕连自己的过错都想
尚书别解序
归有光〔明代〕
嘉靖辛卯,余自南都下第归,闭门扫轨,朋旧少过。家无闲室,昼居于内,日抱小女儿以嬉;儿欲睡,或乳于母,即读尚书。儿亦爱弄书,见书,辄以指循行,口作声,若甚解者。故余读常不废,时有所见,用著于录。意到即笔不得留,昔人所谓兔起鹘落时也。无暇为文章,留之箱筥,以备温故。章分句析,有古之诸家在,不敢以比拟,号曰别解。
余尝谓观书,若画工之有画耳、目、口、鼻,大、小、肥、瘠,无不似者,而人见之,不以为似也。其必有得其形而不得其神者矣。余之读书也,不敢谓得其神,乃有意于以神求之云。
闻筝
康海〔明代〕
宝靥西邻女,鸣筝傍玉台。
秋风孤鹤唳,落日百泉洄。
座客皆惊引,行云欲下来。
不知弦上曲,清切为谁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