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治被火焚
《智囊》〔明代〕
况守时,府治被火焚,文卷悉烬,砾火者,一吏也。火熄,况守出坐砾场上,呼吏痛杖一百,喝使归不,亟自草奏,一力归罪己躬,更不以累吏也。初吏自知当死,况守叹曰:“此固太守事也,小吏何足当哉!”奏上,罪止罚俸。公之周旋小吏如此,所以威行而无怨。使以今人处此,即自己之罪尚欲推之下人,况肯代人受过乎?公之品,于是不可及矣!
译文及注释
译文
况钟担任太守时,官府衙门被大火烧毁,所有的文书卷宗都化为了灰烬。这场火灾的肇事者,是一名小吏。火势熄灭后,况钟走出衙门,坐在满是碎石的场地上,将那名小吏叫来,狠狠地责打了他一百杖,随后大声呵斥他回家去。紧接着,况钟自己立即起草奏章,将这场火灾的全部责任都揽到了自己身上,丝毫没有牵连到那名小吏。起初,那名小吏自知闯下大祸,必死无疑。但况钟却叹息道:“这本来就是太守应该承担的责任,一个小吏怎么能够承担得起呢!”奏章上呈后,皇帝只处罚了况钟扣减俸禄的轻微惩罚。况钟对待这样的小吏都能如此周到考虑,因此他的威望得以树立而无人怨恨。如果换成现在的人来处理此事,恐怕连自己的过错都想
北人食菱
江盈科〔明代〕
北人生而不识菱者,仕于南方,席上啖菱,并壳入口。或曰:“食菱须去壳。”其人自护所短,曰:“我非不知,并壳者欲以清热也。”问者曰:“北土亦有此物否?”答曰:“前山后山,何地不有!”
夫菱生于水而非土产,此坐强不知以为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