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七年(1668)春末夏初,陈维崧结束“如皋八载”的依人生涯,怀着“我生万事都茫茫”(《短歌别骥沙诸子四首》)的迷惘心绪,经泰州取道苏北远走燕赵。他的同里好友任元祥的《鸣鹤堂文集》四中有篇《陈其年戊己诗序》,简明地记述了陈维崧这次北游的足迹:“戊申己酉,由齐鲁抵燕赵,更历宋、卫、陈、许,暨洛阳、虎牢而归。览京都之盛,吊梁园之墟,感慨激发……”他的中州之游是在从北京返回途中。因为河南商丘侯家本是世交,四弟陈宗石正赘于侯方域家为婿,所以陈维崧在年底隆冬之际,窄袖轻衫以侯家为居停处,一下住过了年。趁这机会,他漫游了洛阳、开封等地,登山临水,访古吊今,写下了大量作品,其诗风词风也在这一时期
南阳县有杨二相公者,精于拳勇。能以两肩负两船而起,旗丁数百以篙刺之,篙所触处,寸寸折裂。以此名重一时,率其徒行教常州。每至演武场传授枪棒,观者如堵。忽一日,有卖蒜叟,龙钟伛偻,咳嗽不绝声,旁睨而揶揄之。众大骇,走告杨。杨大怒,招叟至前,以拳打砖墙,陷入尺许,傲之曰:“叟能如是乎?”叟曰:“君能打墙,不能打人。”杨愈怒骂曰:“老奴能受我打乎?打死勿怨!”叟笑曰:“垂死之年,能以一死成君之名,死亦何怨?”乃广约众人,写立誓券。
令杨养息三日,老人自缚于树,解衣露腹。杨故取势于十步外,奋拳击之。老人寂然无声。但见杨双膝跪地,叩头曰:“晚生知罪矣。”拔其拳,已夹入老人腹中,坚不可出,哀求良久,老人鼓腹纵之,已跌出一石桥外矣。
老人徐徐负蒜而归,卒不肯告人姓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