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北词 其三
谢榛〔明代〕
石头敲火炙黄羊,边女低歌劝酪浆。醉杀留犁不知夜,鹞儿岭下月如霜。
谢榛
谢榛(1495~1575)明代布衣诗人。字茂秦,号四溟山人、脱屣山人,山东临清人。十六岁时作乐府商调,流传颇广,后折节读书,刻意为歌诗,以声律有闻于时。嘉靖间,挟诗卷游京师,与李攀龙、王世贞等结诗社,为“后七子”之一,倡导为诗摹拟盛唐,主张“选李杜十四家之最者,熟读之以夺神气,歌咏之以求声调,玩味之以裒精华。”后为李攀龙排斥,削名“七子”之外,客游诸藩王间,以布衣终其身。其诗以律句绝句见长,功力深厚,句响字稳,著有《四溟集》、《四溟诗话》。► 1223篇诗文 ► 21条名句
卖酒者传
魏禧〔明代〕
万安县有卖酒者,以善酿致富。平生不欺人,或遣童婢沽,必问:“汝能饮酒否?”量酌之,曰:“毋盗瓶中酒,受主翁笞也。”或倾跌破瓶缶,辄家取瓶,更注酒,使持以归。由是远近称长者。
里中有数聚饮平事不得决者,相对咨嗟。卖酒者问曰:“诸君何为数聚饮相咨嗟也?”聚饮者曰:“吾侪保甲贷乙金,甲逾期不肯偿,将讼。讼则破家,事连吾侪,数姓人不得休矣!”卖酒者曰:“几何数?”曰:“子母四百金。”卖酒者曰:“何忧为?”立出四百金偿之,不责券。
客有橐重资于途者,甚雪,不能行。闻卖酒者长者,趋寄宿。雪连日,卖酒者日呼客同博,以赢钱买酒肉相饮啖。客多负,私怏怏曰:“卖酒者乃不长者耶?然吾已负,且大饮啖,酬吾金也。”雪霁,客偿博所负,行。卖酒者笑曰:“主人乃取客钱买酒肉耶?天寒甚,不名博,客将不肯大饮啖。”尽取所偿负还之。
术者谈五行,决卖酒者宜死。卖酒者将及期,置酒,召所买田舍主毕至,曰:“吾往买若田宅,若中心愿之乎?价毋亏乎?”欲赎者视券,价不足者,追偿以金。又召诸子贷者曰:“汝贷金若干,子母若干矣。”能偿者捐其息,贫者立券还之,曰:“毋使我子孙患苦汝也!”其坦然如是。其后,卖酒者活更七年。
魏子曰:吾闻卖酒者好博,无事则与其三子终日博,喧争无家人礼。或问之,曰:“儿辈嬉,否则博他人家,败吾产矣。”嗟乎!卖酒者匪唯长者,抑亦智士哉!
宿金沙江
杨慎〔明代〕
往年曾向嘉陵宿,驿楼东畔阑干曲。
江声彻夜搅离愁,月色中天照幽独。
岂意飘零瘴海头,嘉陵回首转悠悠。
江声月色那堪说,肠断金沙万里楼。
元史·段直传
宋濂等 撰〔明代〕
段直,字正卿,泽州晋城人。至元十一年,河北、河东、山东盗贼充斥,直聚其乡党族属,结垒自保。世祖命大将略地晋城,直以其众归之,幕府承制,署直潞州元帅府右监军。其后论功行赏,分土世守,命直佩金符,为泽州长官。泽民多避兵未还者,直命籍其田庐于亲戚邻人之户,且约曰:“俟业主至,当析而归之。”逃民闻之,多来还者,命归其田庐如约,民得安业。素无产者,则出粟赈之;为他郡所俘掠者,出财购之;以兵死而暴露者,收而瘗之。未几,泽为乐土。大修孔子庙,割田千亩,置书万卷,迎儒士李俊民为师,以招延四方来学者。不五六年,学之士子,以通经被选者,百二十有二人。在官二十年,多有惠政。朝廷特命提举本州学校事,未拜而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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