寓言二则
佚名〔先秦〕
掩耳盗铃
范氏之亡也,百姓有得钟者,欲负而走,则钟大不可负;以锤毁之,钟况然有声。恐人闻之而夺己也,遽掩其耳。恶人闻之,可也;恶己自闻之,悖也! ——《吕氏春秋.自知》
滥竽充数
齐宣王使人吹竽,必三百人。南郭处士请为王吹竽,宣王说之,廪食以数百人。宣王死,湣王立,好一一听之,处士逃。 ——《韩非子·内储说上》
译文及注释
译文
范氏逃亡的时候,有老百姓得到一口钟,想把它背走。但是,这口钟太大了,不好背,他就打算用锤子砸碎以后再背。谁知,刚砸了一下,那口钟就“咣”地发出了很大的响声。他生怕别人听到钟声,来把钟夺走了,就急忙把自己的两只耳朵紧紧捂住继续敲。厌恶(恐怕)别人听到,可以;但怕自己听到,就很荒谬了。
齐宣王让人吹竽,一定要三百人的合奏。南郭处士请求给齐宣王吹竽,宣王对此感到很高兴,拿数百人的粮食供养他。齐宣王去世后,齐湣王继承王位,他喜欢听一个一个的演奏,南郭处士听后便逃走了。
注释
范氏之亡也:范氏是春秋末期晋国的贵族,被其他四家贵族联合
启示
掩耳盗铃
钟的响声是客观存在的,不管你掩不掩耳朵,它总是要响的。凡是要客观存在的东西,都不依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有的人对不喜欢的客观存在,采取不承认的态度,以为如此,客观就不存在了,这和“掩耳盗铃”一样,都是极端的主观唯心主义——唯我论的表现。
滥竽充数
滥竽充数的故事告诉人们:弄虚作假是经不住时间的考验,终究会露出马脚的,一个人如果像不会吹竽的南郭先生那样,没有真本事,只靠装样子吓喝人,在别人还不了解真相的时候,能够蒙混一阵子,但是总有真相大白的一天。
简析
《掩耳盗铃》写一人欲盗大钟,因钟大难携,便欲毁钟,却又怕钟声引来他人,于是掩耳盗铃,认为自己听不到钟声别人也听不到,荒谬至极,讽刺了那些自欺欺人、逃避现实的人;《滥竽充数》写南郭先生在齐宣王时因能混在三百人乐队中吹奏而得到俸禄,但当齐湣王要求单独演奏时,他只能逃走。这讽刺了那些靠欺骗混日子的人,说明若没有真才实学,却混在行家队伍,终会被拆穿,难以在其间立足。
对楚王问
宋玉〔先秦〕
楚襄王问于宋玉曰:“先生其有遗行与?何士民众庶不誉之甚也!”
宋玉对曰:“唯,然,有之!愿大王宽其罪,使得毕其辞。客有歌于郢中者,其始曰《下里》《巴人》,国中属而和者数千人。其为《阳阿》、《薤露》,国中属而和者数百人。其为《阳春》、《白雪》,国中有属而和者,不过数十人。引商刻羽,杂以流徵,国中属而和者,不过数人而已。是其曲弥高,其和弥寡。
故鸟有凤而鱼有鲲。凤凰上击九千里,绝云霓,负苍天,足乱浮云,翱翔乎杳冥之上。夫蕃篱之鷃,岂能与之料天地之高哉?鲲鱼朝发昆仑之墟,暴鬐于碣石,暮宿于孟诸。夫尺泽之鲵,岂能与之量江海之大哉?故非独鸟有凤而鱼有鲲,士亦有之。夫圣人瑰意琦行,超然独处,世俗之民,又安知臣之所为哉?”
攘鸡
《孟子》〔先秦〕
戴盈之曰:“什一,去关市之征,今兹未能。请轻之,以待来年然后已,何如?”孟子曰:“今有人日攘其邻之鸡者。或告之曰:‘是非君子之道。’曰:‘请损之,月攘一鸡,以待来年,然后已。’如知其非义,斯速已矣,何待来年?”
疑鬼
庄子〔先秦〕
毛氏者,越人也。值雨夜行,左顾右盼,心悸焉。忽一人自后及,言未具伞,乞假之而同行。毛氏无奈,强应之。二人默然良久。毛氏疑为鬼,至桥上,遂挤堕河中,遽狂走而去。未几,天微明,有售饼者启门,往投焉。店主问其所以,曰遇鬼。顷之,又有一人至肆,浑身淋漓,自言为鬼推堕河中。两人相视,哑然失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