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眼
《古今谭概》〔明代〕
明有陆公庐峰,邸京城待用。尝邸市遇一佳砚,议价未定。既还邸,使仆往,以一金易曰。仆持砚曰,公讶其不类。仆坚称其是。公曰:“向观砚有鸲鹆眼,今何无之?”答曰:“吾嫌其微凸,路值石工,幸有余银,令磨而平之。”公甚惋惜。盖此砚佳邸鸲鹆眼也。
译文及注释
译文
明朝有一位叫陆庐峰的人,在京城等待(朝廷)任用。(他)曾经在集市上遇到一块上好的砚台,价格有争议没有定。已经到了府邸之后,让仆人前往,用一两银子把砚台买回来。仆人拿着砚台回来了,陆庐峰觉得它不像原来的砚台而感到惊讶。仆人坚持说就是这个砚台。陆庐峰说:“先前的砚台有个‘八哥眼’,为什么现在没有了?”仆人回答说:“我嫌弃它有一点凸,路上正好遇见石工,幸亏有剩余的银两,叫他打磨一下使它平整了。”陆庐峰十分惋惜。
注释
待用:等待(朝廷)任用。
尝:曾经。
既:已经。
邸:官办的旅馆。
金:银子。
易:交
留青日札·琵琶记
田艺蘅〔明代〕
高明者,温州瑞安人。以春秋中,大元至正乙酉第,授处州录事,后改调浙东阃幕都事,转江西行台掾,又转福建行省都事。方国珍留置幕下,不从,旅寓明州栎社,以词曲自娱。因感刘后村之诗“死后是非谁管得,满村争唱蔡中郎”之句,乃作《琵琶记》。有王四者,以学闻,则诚与之友善,劝之仕。登第后,即弃其妻而赘于太师不花家。则诚悔之,因作此记以讽谏。名之曰《琵琶》者,取其上四“王”字,王四云耳。元人呼牛不花,故谓之牛太师,而伯喈曾附董卓,乃以之托名也。高皇帝微时,尝奇此戏。及登极,召则诚,以疾辞。使者以记上进。上览之曰:“五经四书在民间,譬诸五谷,不可无;此记乃珍羞之属,俎豆之间,亦不可少也。”于是捕王四置之极刑。或曰:东嘉初以伯喈为不忠不孝,梦伯喈谓之曰:“公能易我为善,行当有以报公。”遂以全忠全孝易之。东嘉后果发解,未知然否。后卒于宁海,时陆德旸以诗哭之曰:“乱离遭世变,出处叹才难。坠地文将丧,忧天寝不安。名题前进士,爵署旧郎官。一代儒林传,堪入史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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