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怪不得这棵花枝怨恨流泪,因为凭你的诗句而把“瑞香”作为“紫丁”的名声扬出去了。你的诗句记吴国的风物土产,继承若司马相如《上林赋》记云梦风物土产的错误。
曹子方醉中提笔写诗,把紫丁香误作瑞香花,而脸上显出了惭愧的颜色。你不必惭愧脸红,我懂得你的情感丰富,恐被这奇香的瑞香花撩动起来。
注释
⑴西江月:词牌名,原唐教坊曲。
⑵再用前韵:指用前首《西江月·公子眼花乱发》词韵。曹子方,名辅,曾以文章从东坡游。此词题序,《注坡词》作“真觉府(院)瑞香一本,曹子方不知,以为紫丁香,戏用前韵。”当为东坡原词序文字。
⑶名通:指通晓了
上片写瑞香花埋怨曹子方误将丁香花名己,而感到委屈,下笔奇兀,引人入胜:“怪此花枝怨泣,托君诗句名通。”珍贵的瑞香花被说成寻常的“紫丁香”,不仅抱怨甚至哭泣,可见事关重大,这就暗喻出瑞香花的不同凡响。“凭将草木记吴风。继取相如云梦。”词人自己也站出来为珍贵的瑞香花鸣不平,甚至直批友人的错误。这是延续了司马相如错把芦橘产生在陕西的谬误。文字全用议论,但却带着袒护瑞香花的浓厚情感写出,诚如沈德潜《说诗啐语》所说:“议论须带情韵以行”,于是,理念浸透了审美情感,令人毫不感到枯燥乏味,反觉自然流转,淡中有味。
下片反转为友人辩护,章法变新,相反相成,顿成奇趣:“点笔袖沾醉墨
此词作于元祐六年(1091年)三月,福建路转运判官曹辅权(字子方)来了,苏轼陪他雪中游湖,过些日子,龙山真觉院的瑞香花开了,他们又一同去赏花,曹子方和其他坐客说都不是瑞香花,是紫丁香。苏轼于是连作三阕《西江月》为瑞香辩证,这首词便是其中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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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轼,(1037年1月8日-1101年8月24日)字子瞻、和仲,号铁冠道人、东坡居士,世称苏东坡、苏仙,汉族,眉州眉山(四川省眉山市)人,祖籍河北栾城,北宋著名文学家、书法家、画家,历史治水名人。与父苏洵、弟苏辙三人并称“三苏”。苏轼是北宋中期文坛领袖,在诗、词、散文、书、画等方面取得很高成就。文纵横恣肆;诗题材广阔,清新豪健,善用夸张比喻,独具风格,与黄庭坚并称“苏黄”;词开豪放一派,与辛弃疾同是豪放派代表,并称“苏辛”;散文著述宏富,豪放自如,与欧阳修并称“欧苏”,为“唐宋八大家”之一。苏轼善书,“宋四家”之一;擅长文人画,尤擅墨竹、怪石、枯木等。与韩愈、柳宗元和欧阳修合称“千古文章四大家”。作品有《东坡七集》《东坡易传》《东坡乐府》《潇湘竹石图卷》《古木怪石图卷》等。► 3784篇诗文 ► 4822条名句
欧阳子方夜读书,闻有声自西南来者,悚然而听之,曰:“异哉!”初淅沥以萧飒,忽奔腾而砰湃,如波涛夜惊,风雨骤至。其触于物也,鏦鏦铮铮,金铁皆鸣;又如赴敌之兵,衔枚疾走,不闻号令,但闻人马之行声。余谓童子:“此何声也?汝出视之。”童子曰:“星月皎洁,明河在天,四无人声,声在树间。”
余曰:“噫嘻悲哉!此秋声也,胡为而来哉?盖夫秋之为状也:其色惨淡,烟霏云敛;其容清明,天高日晶;其气栗冽,砭人肌骨;其意萧条,山川寂寥。故其为声也,凄凄切切,呼号愤发。丰草绿缛而争茂,佳木葱茏而可悦;草拂之而色变,木遭之而叶脱。其所以摧败零落者,乃其一气之余烈。夫秋,刑官也,于时为阴;又兵象也,于行用金,是谓天地之义气,常以肃杀而为心。天之于物,春生秋实,故其在乐也,商声主西方之音,夷则为七月之律。商,伤也,物既老而悲伤;夷,戮也,物过盛而当杀。”
“嗟乎!草木无情,有时飘零。人为动物,惟物之灵;百忧感其心,万事劳其形;有动于中,必摇其精。而况思其力之所不及,忧其智之所不能;宜其渥然丹者为槁木,黟然黑者为星星。奈何以非金石之质,欲与草木而争荣?念谁为之戕贼,亦何恨乎秋声!”
童子莫对,垂头而睡。但闻四壁虫声唧唧,如助予之叹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