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族人长而贤者一人主其出纳,人日食米一升,岁衣缣一匹,嫁娶丧葬,皆有赡给。
出自宋代范仲淹的《范文正公轻财好施》
范文正公轻财好施,尤厚于族人。既贵,于姑苏近郊买良田数千亩,为义庄,以养群从之贫者。择族人长而贤者一人主其出纳,人日食米一升,岁衣缣一匹,嫁娶丧葬,皆有赡给。聚族人仅百口。公殁逾四十年,子孙贤令,至今奉公之法,不敢废弛。
译文及注释
译文
范仲淹看轻财富,喜欢施舍他人钱财,尤其对待族人时特别宽厚。他富贵之后,在姑苏靠近外城的地方买了数千亩好的田地,当做义庄,用来养活跟随他但比较贫穷的人,他选出一个辈分高而且有贤能的人来管理他钱财的进出,每个人每天吃一升米,每年拿一匹细绢做衣服,另外婚丧嫁娶,都会给他们钱。聚集的族人将近有一百口。范仲淹去世之后的四十年,子孙贤明善良,一直都尊奉范仲淹的规矩做法,不敢废止。
注释
轻:看轻。
好:喜欢。
施:施舍。
尤:尤其。
于:对。
厚:不刻薄,待人好,宽厚。
既:已经。
群
简析
范文正公的轻财好施和深厚族谊,体现了其高尚的人格魅力和家族责任感。他设立义庄、资助贫困族人的善举,不仅解决了族人的生计问题,还维护了家族的和谐稳定。其子孙后代能够继承并发扬这种优良传统,更彰显了家族精神的可贵和持久。这一事迹不仅是对个人美德的颂扬,也是对家族文化和社会责任感的肯定。
范仲淹
范仲淹(989年10月1日-1052年6月19日),字希文。祖籍邠州,后移居苏州吴县。北宋初年政治家、文学家。范仲淹幼年丧父,母亲改嫁长山朱氏,遂更名朱说。大中祥符八年(1015年),范仲淹苦读及第,授广德军司理参军。后历任兴化县令、秘阁校理、陈州通判、苏州知州等职,因秉公直言而屡遭贬斥。皇祐四年(1052年),改知颍州,在扶疾上任的途中逝世,年六十四。累赠太师、中书令兼尚书令、楚国公,谥号“文正”,世称范文正公。► 357篇诗文 ► 197条名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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