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吏于土者,若知其职乎?盖民之役,非以役民而已也。
出自唐代柳宗元的《送薛存义序》
译文凡是在地方上做官的人,你知道地方官的职责吗?那就是老百姓的仆役,并不是来役使老百姓的。
赏析柳宗元认为,官吏的职责是为百姓办事,为民所役,这种反传统的观点表现出作者先进的民本思想。
原文
柳宗元《送薛存义序》
河东薛存义将行,柳子载肉于俎,崇酒於觞,追而送之江浒,饮食之。且告曰:“凡吏于土者,若知其职乎?盖民之役,非以役民而已也。凡民之食于土者,出其什一佣乎吏,使司平于我也。今我受其直,怠其事者,天下皆然。岂惟怠之,又从而盗之。向使佣一夫于家,受若值,怠若事,又盗若货器,则必甚怒而黜罚之矣。以今天下多类此,而民莫敢肆其怒与黜罚者,何哉?势不同也。势不同而理同,如吾民何?有达于理者,得不恐而畏乎!”
存义假令零陵二年矣。早作而夜思,勤力而劳心;讼者平,赋者均,老弱无怀诈暴憎。其为不虚取直也的矣,其知恐而畏也审矣。
吾贱且辱,不得与考绩幽明之说;于其往也,故赏以酒肉而重之以辞。
译文及注释
译文
河东人薛存义将要启程,我准备把肉放在盘子里,把酒斟满酒杯,追赶进而送到江边,请他喝,请他吃,并且告诉说:“凡是在地方上做官的人,你知道地方官的职责吗?(他们是)老百姓的仆役,并不是来役使老百姓的。凡是靠土地生活的人,拿出田亩收入的十分一来雇佣官吏,目的是让官吏为自己主持公道。现在自己做官的接受了老百姓的俸禄却不认真给他们办事,普天之下到处都是。哪里只是不认真?而且还要贪污、敲诈等行径。假若雇一个干活的人在家里,接受了你的报酬,不认真替你干活,而且还盗窃你的财物,那么你必然很恼怒进而赶走、处罚他。现在的官吏大多是像这样的,而百姓却不敢尽情地把愤怒发泄出来并责罚他们,这是
简析
《送薛存义序》是一篇赠序体的政论文。文中针对中唐时期贪官污吏遍布天下,阶级矛盾日益加剧的社会现状,提出“官为民役”的进步观点。作者认为人民与官吏应当是雇佣与被雇佣,主人与奴仆的关系。官吏必须“早作而夜思,勤力而劳心”,以便做到“讼者平,赋者均”。官吏如果消极怠惰,甚至贪污受贿,徇私舞弊,人民就有权像对待不称职的奴仆那样惩罚和罢免他们。这种政治理想在地主阶级专政的封建社会中虽然是无法实现的主观臆想,但却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是政治思想发展史上的珍贵资料。全文从送别始,以送别结,中间借送别论吏治,首尾呼应,紧扣文题,其语言犀利简洁却严密深刻,体现了作者的吏治思想。
创作背景
这篇文章的具体创作时间不详。
柳宗元的同乡薛存义,在零陵县代理了两年县令,适逢官职调动,柳宗元赶来为他送行,并借送别之际,写下这篇文章以表达心中忧国忧民的一腔忧患。
参考资料:完善
1、
高深著.那片淡淡的白云:作家出版社,2012.05:第238页
赏析
文章第一段的开头,作者用简约的笔墨点明薛存义的离任和作者的送行。“载肉”、“崇酒”、“追而送之”,显出送行的郑重和情谊的深厚,为下面一段语重心长的议论蓄势。薛存义这次离开永州,是在“假令二年”之后到新的地方去做官,作者在送行之际谆谆相告的内容便集中在官吏的职责上,但作者却并不把“告”的对象局限在薛存义一人身上,而是以“凡吏于土者,若知其职乎”劈头发问,从而使所论的内容具有普遍的意义。紧接着又用概括精粹的语言从正反两个方面揭示了官吏的职责:“盖民之役,非以役民而已也”上句正意,却是宾;下句反面,恰是主,放在后面,处于强调的位置。从文章本身看,作者所着重评论、揭露、警戒的,正是这一类“役
柳宗元
柳宗元(773年—819年11月28日),字子厚,汉族,出生于京城长安(今陕西西安) ,祖籍河东郡(今山西省运城市永济、芮城一带)人,出身河东柳氏,世称柳河东、河东先生。因官终柳州刺史,又称柳柳州、柳愚溪。唐代文学家、哲学家、散文家和思想家。柳宗元与韩愈共同倡导唐代古文运动,并称为“韩柳”,与刘禹锡并称“刘柳”,与王维、孟浩然、韦应物并称“王孟韦柳”。柳宗元一生留诗文作品达600余篇,其文章的成就大于诗作。骈文有近百篇,散文论说性强,笔锋犀利,讽刺辛辣。游记写景状物,多所寄托,被推为“游记之祖”。著有《河东先生集》。► 236篇诗文 ► 1925条名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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