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故国已经远去十年了,处处物是人非,我和你辛苦遭逢,艰难生存在现今。
我想起京口三军溃败就愁闷,想起扬州血洗十日便内心万分悲苦。
死国难的烈士们血洒疆场,那段历史不可遽消,而此刻不得不面对白头早衰了。
你要学汉时朱祜,不要消沉与哀叹。
注释
朱监纪四辅:朱四辅,明末秀才,在明时曾任监纪推官、监纪提刑,为诗人友人。
十载:指明亡已去十年。
扬州十日:指明亡后顺治二年(1645)四月,清兵攻破扬州,在扬州城里大肆屠杀淫掠的时候,有一个市民王秀楚躲在空屋中,活了下来。他把他在清兵破城前后十余日中目睹之事,
顾炎武作此诗是在顺治十年(1653),那吋明亡已十年了。顾炎武与朱四辅相酬,在满怀的悲悼亡国之痛中,仍有一种“大海无平期,我心无绝时”(《精卫》)的坚定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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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酬朱监纪四辅》是一首七言律诗。首联写大难之后的感喟;颔联对明亡历史的沉痛回忆;颈联写时光如水逝,历史明晰在目;尾联诗人与友人互勉,寄希望于来者。全诗直抒胸臆,深沉恳切,而又洋溢着慷慨激昂、积极向上的热情,表现出二人坚定的斗争意志,显示出极为挚烈的爱国主义情怀。
诗的首联是大难之后的感喟之词。“十载江南事已非,与君辛苦各生归。”古人感叹世事变迁,常以物是人非相称。而在这清初的十年中,经历了生死交关的艰难历程不仅人非、物非,事事皆非,诗人和朱四辅都是经过了曲折艰辛的“辛苦”归程,九死一生,才得以“生归”活着过来。回首往事,自心中升起一种沉痛悲凉的沧桑感。更尤有盛者,明清易代之际的历史,尤其在江南一带,是比任何改朝换代都更加惨绝人寰的。
颔联是对历史的沉痛回顾。“愁看京口三军溃,痛说扬州十日围。”明崇祯十七年(1644)三月,北京城破。五月,福王朱由崧称帝,命史可法督师于扬州。由于南明朝廷昏庸,内讧不断,致使清兵长驱南下。顺治
顾炎武(1613.7.15-1682.2.15),汉族,明朝南直隶苏州府昆山(今江苏省昆山市)千灯镇人,本名绛,乳名藩汉,别名继坤、圭年,字忠清、宁人,亦自署蒋山佣;南都败后,因为仰慕文天祥学生王炎午的为人,改名炎武。因故居旁有亭林湖,学者尊为亭林先生。明末清初的杰出的思想家、经学家、史地学家和音韵学家,与黄宗羲、王夫之并称为明末清初“三大儒”。其主要作品有《日知录》、《天下郡国利病书》、《肇域志》、《音学五书》、《韵补正》、《古音表》、《诗本音》、《唐韵正》、《音论》、《金石文字记》、《亭林诗文集》等。
万安县有卖酒者,以善酿致富。平生不欺人,或遣童婢沽,必问:“汝能饮酒否?”量酌之,曰:“毋盗瓶中酒,受主翁笞也。”或倾跌破瓶缶,辄家取瓶,更注酒,使持以归。由是远近称长者。
里中有数聚饮平事不得决者,相对咨嗟。卖酒者问曰:“诸君何为数聚饮相咨嗟也?”聚饮者曰:“吾侪保甲贷乙金,甲逾期不肯偿,将讼。讼则破家,事连吾侪,数姓人不得休矣!”卖酒者曰:“几何数?”曰:“子母四百金。”卖酒者曰:“何忧为?”立出四百金偿之,不责券。
客有橐重资于途者,甚雪,不能行。闻卖酒者长者,趋寄宿。雪连日,卖酒者日呼客同博,以赢钱买酒肉相饮啖。客多负,私怏怏曰:“卖酒者乃不长者耶?然吾已负,且大饮啖,酬吾金也。”雪霁,客偿博所负,行。卖酒者笑曰:“主人乃取客钱买酒肉耶?天寒甚,不名博,客将不肯大饮啖。”尽取所偿负还之。
术者谈五行,决卖酒者宜死。卖酒者将及期,置酒,召所买田舍主毕至,曰:“吾往买若田宅,若中心愿之乎?价毋亏乎?”欲赎者视券,价不足者,追偿以金。又召诸子贷者曰:“汝贷金若干,子母若干矣。”能偿者捐其息,贫者立券还之,曰:“毋使我子孙患苦汝也!”其坦然如是。其后,卖酒者活更七年。
魏子曰:吾闻卖酒者好博,无事则与其三子终日博,喧争无家人礼。或问之,曰:“儿辈嬉,否则博他人家,败吾产矣。”嗟乎!卖酒者匪唯长者,抑亦智士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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