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笔冢连糟丘,墨池酒泉相映流。霜毫画酣玉薤露,云笺夜酗蒲萄秋。
黄山中人鹖冠子,身裹绿萝著双履。萧洒唯应继右军,濩落偏能如长史。
山人草圣自豪雄,何事栖迟酩酊中。年过五十无名位,其奈萧然沧海东。
砚屏颠倒乌皮几,落日垆头睡初起。向壁凭陵小吏惊,据床挥霍郎官喜。
七闽大姓五陵儿,握粟持金岂顾之。心同气合即挥洒,归卧山中无所为。
想当脱腕临池处,兴入寥天与神遇。深沈铁绠锁寒蛟,偃蹇乌藤絓高树。
鱼丽云鸟势萦纡,疑是将军破骨都。骖麟翳凤何飘忽,倏忽仙游蕊珠阙。
又如祇苑说空禅,灵花历乱迷诸天。离丽落磊千万态,流水行云皆自然。
醒来不记濡头墨,千尺寒涛照眼白。淮海仍传宝晋风,长沙复见藏真迹。
黄山茆宇思悠悠,柿叶青青覆酒楼。白头未遂中书贵,风流亦似醉乡侯。
王恭(1343-?),字安仲,长乐沙堤人。家贫,少游江湖间,中年隐居七岩山,为樵夫20多年,自号“皆山樵者”。善诗文,与高木秉、陈亮等诸文士唱和,名重一时。诗人王 曾为他作《皆山樵者传》。明永乐二年(1404年),年届六十岁的王恭以儒士荐为翰林待诏,敕修《永乐大典》。永乐五年,《永乐大典》修成,王恭试诗高第,授翰林典籍。不久,辞官返里。王恭作诗,才思敏捷,下笔千言立就,诗风多凄婉,隐喻颇深。为闽中十才子之一,著有《白云樵集》四卷,《草泽狂歌》五卷及《风台清啸》等。
万安县有卖酒者,以善酿致富。平生不欺人,或遣童婢沽,必问:“汝能饮酒否?”量酌之,曰:“毋盗瓶中酒,受主翁笞也。”或倾跌破瓶缶,辄家取瓶,更注酒,使持以归。由是远近称长者。
里中有数聚饮平事不得决者,相对咨嗟。卖酒者问曰:“诸君何为数聚饮相咨嗟也?”聚饮者曰:“吾侪保甲贷乙金,甲逾期不肯偿,将讼。讼则破家,事连吾侪,数姓人不得休矣!”卖酒者曰:“几何数?”曰:“子母四百金。”卖酒者曰:“何忧为?”立出四百金偿之,不责券。
客有橐重资于途者,甚雪,不能行。闻卖酒者长者,趋寄宿。雪连日,卖酒者日呼客同博,以赢钱买酒肉相饮啖。客多负,私怏怏曰:“卖酒者乃不长者耶?然吾已负,且大饮啖,酬吾金也。”雪霁,客偿博所负,行。卖酒者笑曰:“主人乃取客钱买酒肉耶?天寒甚,不名博,客将不肯大饮啖。”尽取所偿负还之。
术者谈五行,决卖酒者宜死。卖酒者将及期,置酒,召所买田舍主毕至,曰:“吾往买若田宅,若中心愿之乎?价毋亏乎?”欲赎者视券,价不足者,追偿以金。又召诸子贷者曰:“汝贷金若干,子母若干矣。”能偿者捐其息,贫者立券还之,曰:“毋使我子孙患苦汝也!”其坦然如是。其后,卖酒者活更七年。
魏子曰:吾闻卖酒者好博,无事则与其三子终日博,喧争无家人礼。或问之,曰:“儿辈嬉,否则博他人家,败吾产矣。”嗟乎!卖酒者匪唯长者,抑亦智士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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