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不是烟,也不是雾,它浓密地笼罩着楼台。
白鸟掠过将它点破,夕阳斜映又将它照开。
它怎么愿随着芳草的消歇而寂灭远去?我真怀疑,它正追随着那远远的白帆,渐渐到来。
有谁能知道山公的情趣,他天天登高远眺,沉湎野色之中,大醉方归。
注释
野色:野外的景色。
幂幂:浓密状。
歇:消歇,消失。
山公:晋山简,曾镇守襄阳,喜酒,常常出外登山游览,尽醉而归。
《野色》是一首五言律诗。此诗把虚无的、难以名状的境界描绘得活灵活现,诗中所写的景物与野色相映照,虚虚实实、藏头露尾,如同云中龙,构成一幅美丽迷人的图画。整首诗表现出诗人敏锐的观察力和对自然的热爱之情,以及他那旷达、乐观的情怀。
李白诗“芳草换野色”,杜甫诗“竹风连野色”,姚合诗“嫩苔粘野色”,这些诗句中的“野色”,都可以按郊野的景色理解。然而,范仲淹这首诗里的“野色”,却别有所指,指一种具体的东西。这东西,非烟非雾,可开可合,能歇能行,而又难以实指,不可名状,无法形容。但是,春日郊行,诗人凝神四望,触目皆是这种东西,只见它在浮动,在荡漾,在闪烁;它是空气,还是水汽,抑或是一种光的折射,单凭直觉,是很难分辨清楚的。这东西本身已不好描绘,至于喝足了酒,醉眼朦胧所见到的这东西的模样,更是难以捉摸了。这首诗的成功之处正是把这种看不清楚的东西清清楚楚地表现出来了。即梅尧臣所说的“写难状之景,如在目前”。
范仲淹(989年10月1日-1052年6月19日),字希文。祖籍邠州,后移居苏州吴县。北宋初年政治家、文学家。范仲淹幼年丧父,母亲改嫁长山朱氏,遂更名朱说。大中祥符八年(1015年),范仲淹苦读及第,授广德军司理参军。后历任兴化县令、秘阁校理、陈州通判、苏州知州等职,因秉公直言而屡遭贬斥。皇祐四年(1052年),改知颍州,在扶疾上任的途中逝世,年六十四。累赠太师、中书令兼尚书令、楚国公,谥号“文正”,世称范文正公。
褒禅山亦谓之华山,唐浮图慧褒始舍于其址,而卒葬之;以故其后名之曰“褒禅”。今所谓慧空禅院者,褒之庐冢也。距其院东五里,所谓华山洞者,以其乃华山之阳名之也。距洞百余步,有碑仆道,其文漫灭,独其为文犹可识曰“花山”。今言“华”如“华实”之“华”者,盖音谬也。
其下平旷,有泉侧出,而记游者甚众,所谓前洞也。由山以上五六里,有穴窈然,入之甚寒,问其深,则其好游者不能穷也,谓之后洞。余与四人拥火以入,入之愈深,其进愈难,而其见愈奇。有怠而欲出者,曰:“不出,火且尽。”遂与之俱出。盖余所至,比好游者尚不能十一,然视其左右,来而记之者已少。盖其又深,则其至又加少矣。方是时,余之力尚足以入,火尚足以明也。既其出,则或咎其欲出者,而余亦悔其随之,而不得极夫游之乐也。
于是余有叹焉。古人之观于天地、山川、草木、虫鱼、鸟兽,往往有得,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夫夷以近,则游者众;险以远,则至者少。而世之奇伟、瑰怪,非常之观,常在于险远,而人之所罕至焉,故非有志者不能至也。有志矣,不随以止也,然力不足者,亦不能至也。有志与力,而又不随以怠,至于幽暗昏惑而无物以相之,亦不能至也。然力足以至焉,于人为可讥,而在己为有悔;尽吾志也而不能至者,可以无悔矣,其孰能讥之乎?此余之所得也!
余于仆碑,又以悲夫古书之不存,后世之谬其传而莫能名者,何可胜道也哉!此所以学者不可以不深思而慎取之也。
四人者:庐陵萧君圭君玉,长乐王回深父,余弟安国平父、安上纯父。
至和元年七月某日,临川王某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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