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色
范仲淹〔宋代〕
非烟亦非雾,幂幂映楼台。
白鸟忽点破,残阳还照开。
肯随芳草歇,疑逐远帆来。
谁会山公意?登高醉始回。
译文及注释
译文
不是烟,也不是雾,它浓密地笼罩着楼台。
白鸟掠过将它点破,夕阳斜映又将它照开。
它怎么愿随着芳草的消歇而寂灭远去?我真怀疑,它正追随着那远远的白帆,渐渐到来。
有谁能知道山公的情趣,他天天登高远眺,沉湎野色之中,大醉方归。
注释
野色:野外的景色。
幂幂:浓密状。
歇:消歇,消失。
山公:晋山简,曾镇守襄阳,喜酒,常常出外登山游览,尽醉而归。
参考资料:完善
1、
李梦生.宋诗三百首全解: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16-17
2、
黄瑞云.宋诗三百首:中州古籍出版社,1997:17-18
赏析
李白诗“芳草换野色”,杜甫诗“竹风连野色”,姚合诗“嫩苔粘野色”,这些诗句中的“野色”,都可以按郊野的景色理解。然而,范仲淹这首诗里的“野色”,却别有所指,指一种具体的东西。这东西,非烟非雾,可开可合,能歇能行,而又难以实指,不可名状,无法形容。但是,春日郊行,诗人凝神四望,触目皆是这种东西,只见它在浮动,在荡漾,在闪烁;它是空气,还是水汽,抑或是一种光的折射,单凭直觉,是很难分辨清楚的。这东西本身已不好描绘,至于喝足了酒,醉眼朦胧所见到的这东西的模样,更是难以捉摸了。这首诗的成功之处正是把这种看不清楚的东西清清楚楚地表现出来了。即梅尧臣所说的“写难状之景,如在目前”。
简析
《野色》是一首五言律诗。此诗把虚无的、难以名状的境界描绘得活灵活现,诗中所写的景物与野色相映照,虚虚实实、藏头露尾,如同云中龙,构成一幅美丽迷人的图画。整首诗表现出诗人敏锐的观察力和对自然的热爱之情,以及他那旷达、乐观的情怀。
范仲淹
范仲淹(989年10月1日-1052年6月19日),字希文。祖籍邠州,后移居苏州吴县。北宋初年政治家、文学家。范仲淹幼年丧父,母亲改嫁长山朱氏,遂更名朱说。大中祥符八年(1015年),范仲淹苦读及第,授广德军司理参军。后历任兴化县令、秘阁校理、陈州通判、苏州知州等职,因秉公直言而屡遭贬斥。皇祐四年(1052年),改知颍州,在扶疾上任的途中逝世,年六十四。累赠太师、中书令兼尚书令、楚国公,谥号“文正”,世称范文正公。► 357篇诗文 ► 198条名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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