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有汜
诗经·国风·召南〔先秦〕
江有汜,之子归,不我以。不我以,其后也悔。
江有渚,之子归,不我与。不我与,其后也处。
江有沱,之子归,不我过。不我过,其啸也歌。
译文及注释
译文
江水决堤啊又流回,心爱的人儿别处飞,从此再不和我相随。没有我相伴相陪,终有一天你会懊悔。
江水静流啊积沙岛,心爱的人儿别处飞,从此再不和我相交。不再相聚便离去,将来一定忧伤不已。
江水改道啊又成河,心爱的人儿别处飞,从此再不来看望我。不见一面就离去,将来再号哭有何益。
注释
江:长江。汜(sì):由主流分出而复汇合的河水。
归:荣归故里。妇人谓嫁曰归。
不我以:不带我。我,媵自我也。
渚(zhǔ):水中小洲。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水中小洲曰渚,洲旁小水亦称渚。”
不我与:不
鉴赏
全诗三章。三章诗的开头都是写景。“汜”、“渚”、“沱”,上面的译文都从支流这一意义上翻译,而在弃妇心目中,这一条条不同的支流都是看得见的具体存在。她住在“汜”、“渚”、“沱”一带,她丈夫当年从水路而来,最后又从这些支流中的一条乘坐小船悄然离去。从表现手法说,各章的首句都是直陈其事,用的是赋体;从江水有支流,引出“之子归”的事实,则在赋体之中又兼有比兴的意味。
诗中的丈夫是一位薄情郎。在三章诗中,那弃妇分别用“不我以”、“不我与”、“不我过”来诉说丈夫对她的薄情。“不我以”,是不一道回去;“不我与”,是行前不和“我”在一起;“不我过“,是有意回避,干脆不露面。丈夫在
创作背景
《召南·江有汜》是一首弃妇的哀怨诗。从诗中写到的“江”“沱”看来,产地是在召(在岐山,周初召公的采邑)的南部、古粱州境内长江上游的沱江一带。女主人公可能是一位商人妇。古代有一夫多妻制,商人在经商的地方娶了妻或妾,离开江沱返回家乡时将她遗弃了。她满怀哀怨,唱出了这首悲歌以自我安慰。诗中的“之子”,是古代妻妾对丈夫的一种称呼,与《卫风·有狐》的“之子无裳”的“之子”一样。
参考资料:完善
1、
王秀梅 译注.诗经(上):国风.北京:中华书局,2015:40-42
2、
姜亮夫 等.先秦诗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8:43-44
3、
周振甫·诗经译注·北京:中华书局,2013
简析
《召南·江有汜》是一首杂言古诗。诗中女子纠结着丰富的、多重的情感,或可能反映的是北方南来的一些男人在婚姻上薄幸。全诗形式整齐,结构严谨,用字精审,笔法自然,达到了精工与自然、深入与浅出的完美结合,呈现出极高的艺术水平。
舜耕历山
佚名〔先秦〕
舜,姚姓也,目重瞳,故名重华。《帝王世纪集校》
舜耕历山,思慕父母,见鸠与母俱飞鸣相哺食,益以感思,乃作歌。《琴操》
舜耕历山,历山之人皆让畔;渔雷泽,雷泽之人皆让居;陶河滨,河滨器皆不苦窳。一年而所居成聚,二年成邑,三年成都。《史记》
中州之蜗
陈仲子〔先秦〕
昔者,泰山与江汉争王,两京不下。
泰山矢曰:“弗让吾飘尘以实彼沟浍,且不为齐主!”
江汉亦矢曰:“弗汜吾馀沥以荡彼培塿,且不为楚雄!”
于是,有中州之蜗,将起而责其是非。欲东之泰山,会程三千余岁;欲南之江汉,会程亦三千余岁。因自量其齿,则不过旦暮之间。于是悲愤莫胜,而枯于蓬蒿之上,为蝼蚁所笑也。
歧路亡羊
列子〔先秦〕
杨子之邻人亡羊,既率其党,又请杨子之竖追之。杨子曰:“嘻!亡一羊,何追者之众?”邻人曰:“多歧路。”既反,问:“获羊乎?”曰:“亡之矣。”曰:“奚亡之?”曰:“歧路之中又有歧焉,吾不知所之,所以反也。”杨子戚然变容,不言者移时,不笑者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