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有汜
诗经·国风·召南〔先秦〕
江有汜,之子归,不我以。不我以,其后也悔。
江有渚,之子归,不我与。不我与,其后也处。
江有沱,之子归,不我过。不我过,其啸也歌。
译文及注释
译文
江水决堤啊又流回,心爱的人儿别处飞,从此再不和我相随。没有我相伴相陪,终有一天你会懊悔。
江水静流啊积沙岛,心爱的人儿别处飞,从此再不和我相交。不再相聚便离去,将来一定忧伤不已。
江水改道啊又成河,心爱的人儿别处飞,从此再不来看望我。不见一面就离去,将来再号哭有何益。
注释
江:长江。汜(sì):由主流分出而复汇合的河水。
归:荣归故里。妇人谓嫁曰归。
不我以:不带我。我,媵自我也。
渚(zhǔ):水中小洲。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水中小洲曰渚,洲旁小水亦称渚。”
不我与:不
鉴赏
全诗三章。三章诗的开头都是写景。“汜”、“渚”、“沱”,上面的译文都从支流这一意义上翻译,而在弃妇心目中,这一条条不同的支流都是看得见的具体存在。她住在“汜”、“渚”、“沱”一带,她丈夫当年从水路而来,最后又从这些支流中的一条乘坐小船悄然离去。从表现手法说,各章的首句都是直陈其事,用的是赋体;从江水有支流,引出“之子归”的事实,则在赋体之中又兼有比兴的意味。
诗中的丈夫是一位薄情郎。在三章诗中,那弃妇分别用“不我以”、“不我与”、“不我过”来诉说丈夫对她的薄情。“不我以”,是不一道回去;“不我与”,是行前不和“我”在一起;“不我过“,是有意回避,干脆不露面。丈夫在
创作背景
《召南·江有汜》是一首弃妇的哀怨诗。从诗中写到的“江”“沱”看来,产地是在召(在岐山,周初召公的采邑)的南部、古粱州境内长江上游的沱江一带。女主人公可能是一位商人妇。古代有一夫多妻制,商人在经商的地方娶了妻或妾,离开江沱返回家乡时将她遗弃了。她满怀哀怨,唱出了这首悲歌以自我安慰。诗中的“之子”,是古代妻妾对丈夫的一种称呼,与《卫风·有狐》的“之子无裳”的“之子”一样。
参考资料:完善
1、
王秀梅 译注.诗经(上):国风.北京:中华书局,2015:40-42
2、
姜亮夫 等.先秦诗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8:43-44
3、
周振甫·诗经译注·北京:中华书局,2013
简析
《召南·江有汜》是一首杂言古诗。诗中女子纠结着丰富的、多重的情感,或可能反映的是北方南来的一些男人在婚姻上薄幸。全诗形式整齐,结构严谨,用字精审,笔法自然,达到了精工与自然、深入与浅出的完美结合,呈现出极高的艺术水平。
鸡鸣
诗经·国风·齐风〔先秦〕
鸡既鸣矣,朝既盈矣。匪鸡则鸣,苍蝇之声。
东方明矣,朝既昌矣。匪东方则明,月出之光。
虫飞薨薨,甘与子同梦。会且归矣,无庶予子憎。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孟子及其弟子〔先秦〕
舜发于畎亩之中,傅说举于版筑之间,胶鬲举于鱼盐之中,管夷吾举于士,孙叔敖举于海,百里奚举于市。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是人 一作:斯人)
人恒过,然后能改;困于心,衡于虑,而后作;征于色,发于声,而后喻。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然后知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也。
狱中上书
李斯〔先秦〕
臣为丞相,治民三十余年矣。逮秦地之狭隘。先王之时,秦地不过千里,兵数十万。臣尽薄材,谨奉法令,阴行谋臣,资之金玉,使游说诸侯,阴修甲兵,饬政教,官斗士,尊功臣,盛其爵禄,故终以胁韩弱魏,破燕、赵,夷齐、楚,卒兼六国,虏其王,立秦为天子。罪一矣!地非不广,又北逐胡、貉,南定百越,以见秦之强。罪二矣!尊大臣,盛其爵位,以固其亲。罪三矣!立社稷,修宗庙,以明主之贤。罪四矣!更剋画,平斗斛、变量、文章,布之天下,以树秦之名。罪五矣!治驰道,兴游观,以见王之得意。罪六矣!缓刑罚,薄赋敛,以遂主得众之心,万民戴主,死而不忘。罪七矣!若斯之为臣,罪足以死固久矣!上幸尽其能力,乃得至今,愿陛下察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