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汝舟(1476~1557年),初名舟,字远度,又字木虚,号磊老、丁戊山人等,闽县(今福建福州市区)人。其家初住朱紫坊,后迁丁戊山(嵩山)登龙巷。少与高濲同游学于吏部尚书郑继门下,通天象、堪舆,兼晓黄白炼丹术,曾遍游桂、湘、鄂、齐、鲁等地,求仙访道。好为画,工行草,与高濲齐名。其诗为文学家王世贞所推崇。明正德年间,在福州西湖建宛在堂,一时诗人云集。著有《傅山人集》、《傅木虚集》、《继傅山人集》、《唾心集》、《步天集》、《英雄失路集》各2卷,《拔剑集》3卷,《箜篌集》2卷,《拘虚集》5卷,《丁戊山人集》3卷,《合廾呓弃存稿》6卷,《粤吟稿》1卷,尚有杂著多种。► 98篇诗文
罗仲渊,吉水人,多读古书,性倜傥,好施。洪武戊辰,应诏徙江宁,守令皆礼为宾。市里争讼,走求平者盈门。永乐初,上书言便宜十事,文皇甚嘉之。
仁庙监国,江宁令王凯、上元令魏鉴,造战车不如法,系御史狱。仲渊怜凯、鉴廉,倡两县父老白其枉状。后父老悔惧鼠散,仲渊独诣东宫,陈二县令之贤。御史折之曰:“两县父老不至,若以一人,白两县长吏,公邪?私邪?” 对曰:“公私不在人之少多。诚公,一人可也。” 仁庙召与语曰:“县令诚贤,战车重事而误之,如何?” 顿首曰:“人安能每事尽善?” 仁庙喜曰:“长者之言。” 即释两县令。
亡何,应天府丞张执中系狱,使人诱仲渊如两县令救之。仲渊不可,曰:“两县令误公事,故得公言,今府丞私罪,敢面谩,且与丞俱族矣!”
执中衔之。竟因盗官钱被籍,犹不足偿,乃诬寄钞十五万仲渊所,逮狱。长子三锡,皇恐倾赀,晨夜携金偿所诬钞,得释。仲渊以直受诬,诸学士如解、胡、金、杨辈,皆忘势与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