咏史 其二
李希圣〔清代〕
民力中原已不支,诛求入骨恐非宜。西园自议葡萄价,南内方催芍药词。
李广一钱应未值,陈平六策本无奇。山东大贾真痴绝,心计区区到鹿皮。
李希圣
希圣(1864年-1905年)清末官员,诗人。字亦元,号卧公,湖南湘乡(长沙)人。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年四十二岁。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刑部主事,荐举经济特科。初治训诂,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有作必七律,以玉溪生(李商隐)自许,著有《雁影斋诗存》,传于世。► 263篇诗文
青玉案·吊古
徐灿〔清代〕
伤心误到芜城路,携血泪,无挥处。半月模糊霜几树。紫箫低远,翠翘明灭,隐隐羊车度。
鲸波碧浸横江锁,故垒萧萧芦荻浦。烟水不知人事错。戈船千里,降帆一片,莫怨莲花步。
永遇乐·病中
徐灿〔清代〕
翠帐春寒,玉炉香细,病怀如许。永昼恹恹,黄昏悄悄,金博添愁炷。薄幸杨花,多情燕子,时向琐窗细语。怨东风、一夕无端,狼藉几番红雨。
曲曲阑干,沉沉帘幕,嫩草王孙归路。短梦飞云,冷香侵佩,别有伤心处。半暖微寒,欲晴还雨,消得许多愁否。春来也、愁随春长,肯放春归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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