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庵国破家亡,无所归止。披发入山,駴駴为野人。故旧见之,如毒药猛兽,愕窒不敢与接。作《自挽诗》,每欲引决,因《石匮书》未成,尚视息人世。然瓶粟屡罄,不能举火。始知首阳二老,直头饿死,不食周粟,还是后人妆点语也。
饥饿之余,好弄笔墨。因思昔日生长王、谢,颇事豪华,今日罹此果报:以笠报颅,以蒉报踵,仇簪履也;以衲报裘,以苎报絺,仇轻煖也;以藿报肉,以粝报粻,仇甘旨也;以荐报床,以石报枕,仇温柔也;以绳报枢,以瓮报牖,仇爽垲也;以烟报目,以粪报鼻,仇香艳也;以途报足,以囊报肩,仇舆从也。种种罪案,从种种果报中见之。
鸡鸣枕上,夜气方回。因想余生平,繁华靡丽,过眼皆空,五十年来,总成一梦。今当黍熟黄粱,车旋蚁穴,当作如何消受?遥思往事,忆即书之,持向佛前,一一忏悔。不次岁月,异年谱也;不分门类,别《志林》也。偶拈一则,如游旧径,如见故人,城郭人民,翻用自喜。真所谓“痴人前不得说梦”矣。
昔有西陵脚夫为人担酒,失足破其瓮。念无以偿,痴坐伫想曰:“得是梦便好。”一寒士乡试中式,方赴鹿鸣宴,恍然犹意未真,自啮其臂曰:“莫是梦否?”一梦耳,惟恐其非梦,又惟恐其是梦,其为痴人则一也。
余今大梦将寤,犹事雕虫,又是一番梦呓。因叹慧业文人,名心难化,正如邯郸梦断,漏尽钟鸣,卢生遗表,犹思摹拓二王,以流传后世。则其名根一点,坚固如佛家舍利,劫火猛烈,犹烧之不失也。
译文
陶庵国破家亡,无可归宿之处。披头散发进入山中,变成了可怕的野人。亲戚朋友一看到我,就像看到了毒药猛兽,愕然地望着,不敢与我接触。我写了《自挽诗》,每每想自杀,但因《石匮书》未写完,所以还在人间生活。然而存米的瓶子里常常是空的,不能生火做饭。我这才懂得伯夷、叔齐实在是饿死的,说他们不愿吃周朝的粮食,还是后人夸张、粉饰的话。
饥饿之余,我喜欢舞文弄墨。由此而想到以前生长在王、谢这样的家庭里,很享受过豪华的生活,现在遭到这样的因果报应:用竹笠作为头的报应,用草鞋作为足跟的报应,用来跟以前享用过的华美冠履相对;以衲衣作为穿皮裘的报应,以麻布作为服用细葛布的
作者张岱生当明清社会大变动之际,由贵族公子而沦为山间野人,由鲜衣美食而降为衲苎粗粝,常“瓶粟屡罄,不能举火”,感“繁华靡丽,过眼皆空,五十年来,总成一梦”,因此“遥思往事,忆即书之”,创作了《陶庵梦忆》,此文即是序文。《陶庵梦忆》成书于甲申明亡(1644)之后,书中追叙了昔日的生活,包括苏、杭、宁、扬等地的山川名胜、风土人情。
这篇文章第一段简述国破家亡后,自己的思想矛盾和贫困生活;第二段以简净的句法,将早年的豪华生活与今日的蔽败潦倒作种种对比,认为这都是现世的因果报应;第三段用黄粱梦、槐安国的典故,点明“五十年来,总成一梦”的主旨,自比“痴人”,犹喜说梦;第四段说了两则故事来比喻人生的虚幻;末段承认,自己虽大梦将醒,仍旧难舍名根,故有种种记叙。全文字数有限,但作者的生活变迁、心路历程、著文渊源清晰可见,自嘲、自悔、自诩之情毕备,可谓言约而意丰。
这是张岱《陶庵梦忆》的自序,一篇“说梦”的散文佳作。文章第一段简述国破家亡后,自己的思想矛盾和贫困生活;第二段以简净的句法,将早年的豪华生活与今日的蔽败潦倒作种种对比,认为这都是现世的因果报应;第三段用黄粱梦、槐安国的典故,点明“五十年来,总成一梦”的主旨,自比“痴人”,犹喜说梦;第四段说了两则故事来比喻人生的虚幻;末段承认,自己虽大梦将醒,仍旧难舍名根,故有种种记叙。
全文字数有限,但作者的生活变迁、心路历程、著文渊源清晰可见,自嘲、自悔、自诩之情毕备,可谓言约而意丰。同时多处用典,讲究对仗,文字整齐凝练,清丽活泼,饶有诗意,既增强了文章的品味、厚度,又提高了语
张岱(1597年10月5日-1689年?)一名维城,字宗子,又字石公,号陶庵、陶庵老人、蝶庵、古剑老人、古剑陶庵、古剑陶庵老人、古剑蝶庵老人,晚年号六休居士,浙江山阴(今浙江绍兴)人,祖籍四川绵竹(故自称“蜀人”) ,明清之际史学家、文学家。其最擅长散文,著有《琅嬛文集》《陶庵梦忆》《西湖梦寻》《三不朽图赞》《夜航船》等绝代文学名著。
往在京师,士人从濠上来者,多能诵足下歌诗,固已窥见胸中之一二。去在临海,遇林左民、张廷壁二子,问足下言行滋详。
二子自负为奇才,至说足下,辄弛然自愧,以为莫及也,然后益信所窥之不妄。近在王修德所,得所录文章数篇及手书,深欲读之,会仆家难作,未果寓目,辄引去。重入京师,道途所行千余里,恒往来于怀。及到此,获于友人家,览数行而大惊喜,命意持论,卓卓不苟,非流俗人所敢望也。何足下取于天之厚至是耶?斯文世以为细事,然最似为天所靳惜 。其赋于人也,铢施两较,不肯多与。得之稍多者,便若为所记忆,时时迫蹙督责,不使有斯须佚乐意。此理绝不可晓,岂其可重者果在此耶?不然,何独忌此而悦彼耶?如仆自揣,百无所有,以粗识数字,大为所困。当危忧兢悚时,自誓欲以所能归诸造物,甘为庸人而不可得。足下幸安适无所苦,而骎骎焉欲抉发奇秘,以与造化争也。然其取忌亦太甚矣,得微亦蹈其所忌乎?仆虽为斯文喜,然窃以为非计之得也。虽然,君子顾于道如何耳,宁论利害哉?自古奇人伟士,不屈折于忧患,则不足以成其学。载籍所该,太半皆不得意者之辞也,然后世卒光明崇大,又安知忌之于一时者,非所以为无穷之幸,而悦于俄顷者,非甚弃之耶。此可为足下道。聊以发笑,且自解耳!
左民多称王微仲之贤,恨无由见之。适见其弟晃仲,亦雅士,当是吾辈之秀,大不凡也。仆侍祖母故来此,其详有所难言。
越巫自诡善驱鬼物。人病,立坛场,鸣角振铃,跳掷叫呼,为胡旋舞,禳之。病幸已,馔酒食,持其赀去,死则诿以他故,终不自信其术之妄。恒夸人曰:“我善治鬼,鬼莫敢我抗。”
恶少年愠其诞,瞷其夜归,分五六人,栖道旁木上,相去各里所,候巫过,下砂石击之。巫以为真鬼也,即旋其角,且角且走。心大骇,首岑岑加重,行不知足所在。稍前,骇颇定,木间砂乱下如初,又旋而角,角不能成音,走愈急,复至前,复如初,手栗气慑,不能角,角坠,振其铃,既而铃坠,唯大叫以行。行闻履声,及叶鸣谷响,亦皆以为鬼,号求救于人甚哀。
夜半,抵家,大哭叩门。其妻问故,舌缩不能言,唯指床曰:“亟扶我寝!我遇鬼,今死矣!”扶至床,胆裂死,肤色如蓝。巫至死不知其非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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