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楚文王年轻的时候喜欢打猎。一天有人送了一只鹰。楚文王见这只鹰爪子非常锋利,与普通的鹰不同。于是楚文王在云梦打猎,铺设的网像云一样密集,烧火冒出的烟遮盖了天空。其它的鹰争着捕猎猎物;而这只鹰高高地昂起头,瞪着双眼,没有捕猎的意思。楚文王说:“我的鹰捕获的猎物有好几百只,你这只鹰竟没有捕猎的意思,是欺骗我的吗?”献鹰的人说:“如果(这只鹰)只是为了抓小兔子,臣怎么敢献给您呢?”过了一会,云际间有一东西在飞,看不清它的样子。这只鹰于是展开翅膀飞去,快得像闪电一般。不一会儿,羽毛像下雪一样掉下来,血像下雨一样洒下来。一只大鸟掉在地上,测量它的两只翅膀的长度,有数十里长。所有人
本文以楚文王得异鹰为叙事核心,通过“常鹰争噬”与“神鹰伺鹏”的鲜明对比,生动诠释“才非所用则为凡器,遇其主得其时则显神锋”的用才之道。全篇以“物待其时”为筋骨,将猛禽搏击的视觉奇观升华为人才观与机遇论的哲学思辨,在“鹰击鹏坠”的生死较量中照见“大才不矜细行,奇士必待大敌”的深刻立意。
陶渊明,字元亮。或云潜,字渊明。浔阳柴桑人也。曾祖侃,晋大司马。渊明少有高趣,博学,善属文;颖脱不群,任真自得。尝著《五柳先生传》以自况,时人谓之实录。
家贫亲老,起为州祭酒;不堪吏职,少日自解归。州召主簿,不就。躬耕自资,遂抱羸疾。江州刺史檀道济往候之,偃卧瘠馁有日矣。道济谓曰:“贤者处世,天下无道则隐,有道则至;今子生文明之世,奈何自苦如此?”对曰:“潜也何敢望贤,志不及也。”道济馈以粱肉,麾而去之。
后为镇军、建威参军,谓亲朋曰:“聊欲弦歌以为三径之资,可乎?”执事者闻之,以为彭泽令。不以家累自随,送一力给其子,书曰:“汝旦夕之费,自给为难,今遣此力,助汝薪水之劳。此亦人子也,可善遇之。”公田悉令吏种秫,曰:“吾常得醉于酒足矣!”妻子固请种粳,乃使二顷五十亩种秫,五十亩种粳。岁终,会郡遣督邮至,县吏请曰:“应束带见之。”渊明叹曰:“我岂能为五斗米,折腰向乡里小儿!”即日解绶去职,赋《归去来》。征著作郎,不就。
江州刺史王弘欲识之,不能致也。渊明尝往庐山,弘命渊明故人庞通之赍酒具,于半道栗里之间邀之。渊明有脚疾,使一门生二儿舁篮舆;既至,欣然便共饮酌。俄顷弘至,亦无迕也。
先是颜延之为刘柳后军功曹,在当阳与渊明情款,后为始安郡,经过浔阳,日造渊明饮焉。每往,必酣饮致醉。弘欲邀延之坐,弥日不得。延之临去,留二万钱与渊明;渊明悉遣送酒家,稍就取酒。尝九月九日出宅边菊丛中坐,久之,满手把菊,忽值弘送酒至;即便就酌,醉而归。渊明不解音律,而蓄无弦琴一张,每酒适,辄抚弄以寄其意。贵贱造之者,有酒辄设。渊明若先醉,便语客:“我醉欲眠,卿可去!”其真率如此。郡将尝候之,值其酿熟,取头上葛巾漉酒,漉毕,还复著之。
时周续之入庐山,事释慧远;彭城刘遗民亦遁迹匡山,渊明又不应征命,谓之浔阳三隐。后刺史檀韶苦请续之出州,与学士祖企、谢景夷三人,共在城北讲礼,加以雠校。所住公廨,近于马队。是故渊明示其诗云:“周生述孔业,祖谢响然臻;马队非讲肆,校书亦已勤。”
其妻翟氏亦能安勤苦,与其同志。自以曾祖晋世宰辅,耻复屈身后代,自宋高祖王业渐隆,不复肯仕。元嘉四年将复征命,会卒。时年六十三。谥号靖节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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