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驾着五彩的虹霞,乘着红色的云朵,经过玉门关登上九嶷山。
渡过银河,到达昆仑山,专门拜见西王母和东王公。
与赤松子和羡门高交流接受成仙和养生的方法保持自己精华灵气。
吃灵芝的精华,喝甘美的泉水拄着桂枝的手杖戴着香草。
断绝人世间的功名利禄,尽情的遨游在大自然,就像狂风在吹动。
在很短的时间里走了数千里,寿命如同南山一样长久也不忘自己的过失。
注释
陌上桑:乐府旧题,属《相和歌·相和曲》。曹操只是沿用旧题,内容与古词无关。
虹霓:为雨后或日出、日没之际天空出现的七色圆弧。虹霓常有内外二环,内
此诗是一首游仙诗,游仙诗产生很早,秦代就已出现。到汉末建安时期,由于社会动乱不安,战乱频仍,于是神仙之说盛行,求仙访道,幻想长生成为统治阶层中的一种普遍思潮,游仙诗也开始大量产生。这类诗或歌咏仙山灵域,描写列仙之趣,或借描写仙境以寄托情怀。此诗即曹操为记录自己遨游太空、与神仙交游、受神仙秘道的事而写,具体创作时间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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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上桑》是一首杂言乐府诗。此诗先写游仙的路程,再写谒见、交游神仙,接写学习和修养成仙之道,然后写得道后的遨游,篇末点明虽寿比南山但不忘自己的过失。全诗句式长短错落,语气则急缓相间,造成飘忽荡逸的气势,极恰切地表现了游仙的内容;既流露出诗人对神仙生活的向往,也没有完全割舍掉对社会、对人生的牵挂。
这首乐府诗以游仙为核心脉络,先铺叙游仙的行程,再描绘谒见、交游神仙的情景,继而叙述学习修炼成仙之道的过程,接着写得道后遨游仙界的自在,篇末点明即便能寿比南山,也始终不忘自身过往的过失。全诗句式长短交错,语气缓急相间,营造出飘忽灵动、舒展飘逸的气势,与游仙的主题内容极为契合。
诗歌开篇便紧扣游仙主旨,直述诗人驾着虹霓、乘着赤云升入天界。随后铺写他升天的历程、与诸位仙人相见的场景,以及在仙境中的生活日常。尤为值得注意的是,诗人在描写与仙人交往、仙界生活时,特意提及要断绝人间俗事、求得长生不老,却又始终未忘自身的过错。字里行间既流露对神仙生活的向往之情,也未完全割舍对现实社
曹操(155年-220年正月庚子),字孟德,一名吉利,小字阿瞒,沛国谯(今安徽亳州)人,汉族。东汉末年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文学家、书法家。三国中曹魏政权的缔造者,其子曹丕称帝后,追尊为武皇帝,庙号太祖。曹操精兵法,善诗歌,抒发自己的政治抱负,并反映汉末人民的苦难生活,气魄雄伟,慷慨悲凉;散文亦清峻整洁,开启并繁荣了建安文学,给后人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史称建安风骨,鲁迅评价其为“改造文章的祖师”。同时曹操也擅长书法,尤工章草,唐朝张怀瓘在《书断》中评其为“妙品”。
孝景三年,吴楚反。亚夫以中尉为太尉,东击吴楚。因自请上曰:“楚兵剽轻,难与争锋。原以梁委之,绝其粮道,乃可制。”上许之。
太尉既会兵荥阳,吴方攻梁,梁急,请救。太尉引兵东北走昌邑,深壁而守。梁日使使请太尉,太尉守便宜,不肯往。梁上书言景帝,景帝使使诏救梁。太尉不奉诏,坚壁不出,而使轻骑兵弓高侯等绝吴楚兵后食道。吴兵乏粮,饥,数欲挑战,终不出。夜,军中惊,内相攻击扰乱,至於太尉帐下。太尉终卧不起。顷之,复定。后吴奔壁东南陬,太尉使备西北。已而其精兵果奔西北,不得入。吴兵既饿,乃引而去。太尉出精兵追击,大破之。吴王濞弃其军,而与壮士数千人亡走,保於江南丹徒。汉兵因乘胜,遂尽虏之,降其兵,购吴王千金。月馀,越人斩吴王头以告。凡相攻守三月,而吴楚破平。於是诸将乃以太尉计谋为是。由此梁孝王与太尉有隙。
归,复置太尉官。五岁,迁为丞相,景帝甚重之。景帝废栗太子,丞相固争之,不得。景帝由此疏之。而梁孝王每朝,常与太后言条侯之短。
窦太后曰:“皇后兄王信可侯也。”景帝让曰:“始南皮、章武侯先帝不侯,及臣即位乃侯之。信未得封也。”窦太后曰:“人主各以时行耳。自窦长君在时,竟不得侯,死后乃其子彭祖顾得侯。吾甚恨之。帝趣侯信也!”景帝曰:“请得与丞相议之。”丞相议之,亚夫曰:“高皇帝约‘非刘氏不得王,非有功不得侯。不如约,天下共击之’。今信虽皇后兄,无功,侯之,非约也。”景帝默然而止。
其后匈奴王徐卢等五人降,景帝欲侯之以劝后。丞相亚夫曰:“彼背其主降陛下,陛下侯之,则何以责人臣不守节者乎?”景帝曰:“丞相议不可用。”乃悉封徐卢等为列侯。亚夫因谢病。景帝中三年,以病免相。
顷之,景帝居禁中,召条侯,赐食。独置大胾,无切肉,又不置櫡。条侯心不平,顾谓尚席取櫡。景帝视而笑曰:“此不足君所乎?”条侯免冠谢。上起,条侯因趋出。景帝以目送之,曰:“此怏怏者非少主臣也!”
居无何,条侯子为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百被可以葬者。取庸苦之,不予钱。庸知其盗买县官器,怒而上变告子,事连汙条侯。书既闻上,上下吏。吏簿责条侯,条侯不对。景帝骂之曰:“吾不用也。”召诣廷尉。廷尉责曰:“君侯欲反邪?”亚夫曰:“臣所买器,乃葬器也,何谓反邪?”吏曰:“君侯纵不反地上,即欲反地下耳。”吏侵之益急。初,吏捕条侯,条侯欲自杀,夫人止之,以故不得死,遂入廷尉。因不食五日,呕血而死。国除。
夏为天子,十有余世,而殷受之。殷为天子,二十余世,而周受之。周为天子,三十余世,而秦受之。秦为天子,二世而亡。
人性不甚相远也,何三代之君有道之长,而秦无道之暴也?其故可知也。古之王者,太子乃生,固举以礼,故自为赤子而教固已行矣。故太子乃生而见正事,闻正言,行正道,左右前后皆正人也。夫习与正人居之,不能毋正,犹生长于齐不能不齐言也;习与不正人居之,不能毋不正,犹生长于楚之地不能不楚言也。及秦而不然。其俗固非贵辞让也,所上者告讦也;固非贵礼义也,所上者刑罚也。
凡人之智,能见已然,不能见将然。夫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是故法之所用易见,而礼之所为生难知也。若夫庆赏以劝善,刑罚以惩恶,先王执此之政,坚如金石,行此之令,信如四时,据此之公,无私如天地耳,岂顾不用哉?然而曰礼云礼云者,贵绝恶于未萌,而起教于微眇,使民日迁善远罪而不自知也。孔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毋讼乎!”为人主计者,莫如先审取舍;取舍之极定于内,而安危之萌应于外矣。安首非一日而安也,危者非一日而危也,皆以积渐然,不可不察也。人主之所积,在其取舍。以礼义治之者,积礼义;以刑罚治之者,积刑罚。刑罚积而民怨背,礼义积而民和亲。
故世主欲民之善同,而所以使民善者或异。或道之以德教,或驱之以法令。道之以德教者,德教洽而民气乐;驱之以法令者,法令极而民风哀。哀乐之感,祸福之应也。秦王之欲尊宗庙而安子孙,与汤、武同,然而汤、武广大其德行,六七百岁而弗失,秦王治天下,十余岁则大败。此亡它故矣,汤、武之定取舍审而秦五之定取舍不审矣。夫天下,大器也。今人之置器,置诸安处则安,置诸危处则危。天下之情与器亡以异,在天子之所置之。汤、武置天下于仁义礼乐,而德泽洽,禽兽草木广裕,德被蛮貊四夷,累子孙数十世,此天下所共闻也。秦王置天下于法令刑罚,德泽亡一有,而怨毒盈于世,下憎恶之如仇雠,祸几及身,子孙诛绝,此天下之所共见也。是非其明效大验邪!人之言曰:“听言之道,必以其事观之,则言者莫敢妄言。”今或言礼谊之不如法令,教化之不如刑罚,人主胡不引殷、周、秦事以观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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