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驾着五彩的虹霞,乘着红色的云朵,经过玉门关登上九嶷山。
渡过银河,到达昆仑山,专门拜见西王母和东王公。
与赤松子和羡门高交流接受成仙和养生的方法保持自己精华灵气。
吃灵芝的精华,喝甘美的泉水拄着桂枝的手杖戴着香草。
断绝人世间的功名利禄,尽情的遨游在大自然,就像狂风在吹动。
在很短的时间里走了数千里,寿命如同南山一样长久也不忘自己的过失。
注释
陌上桑:乐府旧题,属《相和歌·相和曲》。曹操只是沿用旧题,内容与古词无关。
虹霓:为雨后或日出、日没之际天空出现的七色圆弧。虹霓常有内外二环,内
此诗是一首游仙诗,游仙诗产生很早,秦代就已出现。到汉末建安时期,由于社会动乱不安,战乱频仍,于是神仙之说盛行,求仙访道,幻想长生成为统治阶层中的一种普遍思潮,游仙诗也开始大量产生。这类诗或歌咏仙山灵域,描写列仙之趣,或借描写仙境以寄托情怀。此诗即曹操为记录自己遨游太空、与神仙交游、受神仙秘道的事而写,具体创作时间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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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上桑》是一首杂言乐府诗。此诗先写游仙的路程,再写谒见、交游神仙,接写学习和修养成仙之道,然后写得道后的遨游,篇末点明虽寿比南山但不忘自己的过失。全诗句式长短错落,语气则急缓相间,造成飘忽荡逸的气势,极恰切地表现了游仙的内容;既流露出诗人对神仙生活的向往,也没有完全割舍掉对社会、对人生的牵挂。
这首乐府诗以游仙为核心脉络,先铺叙游仙的行程,再描绘谒见、交游神仙的情景,继而叙述学习修炼成仙之道的过程,接着写得道后遨游仙界的自在,篇末点明即便能寿比南山,也始终不忘自身过往的过失。全诗句式长短交错,语气缓急相间,营造出飘忽灵动、舒展飘逸的气势,与游仙的主题内容极为契合。
诗歌开篇便紧扣游仙主旨,直述诗人驾着虹霓、乘着赤云升入天界。随后铺写他升天的历程、与诸位仙人相见的场景,以及在仙境中的生活日常。尤为值得注意的是,诗人在描写与仙人交往、仙界生活时,特意提及要断绝人间俗事、求得长生不老,却又始终未忘自身的过错。字里行间既流露对神仙生活的向往之情,也未完全割舍对现实社
曹操(155年-220年正月庚子),字孟德,一名吉利,小字阿瞒,沛国谯(今安徽亳州)人,汉族。东汉末年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文学家、书法家。三国中曹魏政权的缔造者,其子曹丕称帝后,追尊为武皇帝,庙号太祖。曹操精兵法,善诗歌,抒发自己的政治抱负,并反映汉末人民的苦难生活,气魄雄伟,慷慨悲凉;散文亦清峻整洁,开启并繁荣了建安文学,给后人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史称建安风骨,鲁迅评价其为“改造文章的祖师”。同时曹操也擅长书法,尤工章草,唐朝张怀瓘在《书断》中评其为“妙品”。
惜余年老而日衰兮,岁忽忽而不反。
登苍天而高举兮,历众山而日远。
观江河之纡曲兮,离四海之沾濡。
攀北极而一息兮,吸沆瀣以充虚。
飞朱鸟使先驱兮,驾太一之象舆。
苍龙蚴虬于左骖兮,白虎骋而为右騑。
建日月以为盖兮,载玉女于后车。
驰骛于杳冥之中兮,休息虖昆仑之墟。
乐穷极而不厌兮,愿从容虖神明。
涉丹水而驼骋兮,右大夏之遗风。
黄鹄之一举兮,知山川之纡曲。
再举兮,睹天地之圜方。
临中国之众人兮,讬回飙乎尚羊。
乃至少原之野兮,赤松王乔皆在旁。
二子拥瑟而调均兮,余因称乎清商。
澹然而自乐兮,吸众气而翱翔。
念我长生而久仙兮,不如反余之故乡。
黄鹄后时而寄处兮,鸱枭群而制之。
神龙失水而陆居兮,为蝼蚁之所裁。
夫黄鹄神龙犹如此兮,况贤者之逢乱世哉。
寿冉冉而日衰兮,固儃回而不息。
俗流从而不止兮,众枉聚而矫直。
或偷合而苟进兮,或隐居而深藏。
苦称量之不审兮,同权概而就衡。
或推迻而苟容兮,或直言之谔谔。
伤诚是之不察兮,并纫茅丝以为索。
方世俗之幽昏兮,眩白黑之美恶。
放山渊之龟玉兮,相与贵夫砾石。
梅伯数谏而至醢兮,来革顺志而用国。
悲仁人之尽节兮,反为小人之所贼。
比干忠谏而剖心兮,箕子被发而佯狂。
水背流而源竭兮,木去根而不长。
非重躯以虑难兮,惜伤身之无功。
已矣哉!
独不见夫鸾凤之高翔兮,乃集大皇之野。
循四极而回周兮,见盛德而后下。
彼圣人之神德兮,远浊世而自藏。
使麒麟可得羁而系兮,又何以异虖犬羊?
出公十七年,智伯与赵、韩、魏共分范、中行地以为邑。出公怒,告齐、鲁,欲以伐四卿。四卿恐,遂反攻出公。出公奔齐,道死。故智伯乃立昭公曾孙骄为晋君,是为哀公。
哀公大父雍,晋昭公少子也,号为戴子。戴子生忌。忌善知伯,早死,故知伯欲尽并晋,未敢,乃立忌子骄为君。当是时,晋国政皆决智伯,晋哀公不得有所制。智伯遂有范、中行地,最强。
哀公四年,赵襄子、韩康子、魏桓子共杀智伯,尽并其地。
十八年,哀公卒,子幽公柳立。
幽公之时,晋畏,反朝韩、赵、魏之君。独有绛、曲沃,馀皆入三晋。
十五年,魏文侯初立。十八年,幽公淫妇人,夜窃出邑中,盗杀幽公。魏文侯以兵诛晋乱,立幽公子止,是为烈公。
烈公十九年,周威烈王赐赵、韩、魏皆命为诸侯。
二十七年,烈公卒,子孝公颀立。孝公九年,魏武侯初立,袭邯郸,不胜而去。十七年,孝公卒,子静公俱酒立。是岁,齐威王元年也。
静公二年,魏武侯、韩哀侯、赵敬侯灭晋后而三分其地。静公迁为家人,晋绝不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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