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驾着五彩的虹霞,乘着红色的云朵,经过玉门关登上九嶷山。
渡过银河,到达昆仑山,专门拜见西王母和东王公。
与赤松子和羡门高交流接受成仙和养生的方法保持自己精华灵气。
吃灵芝的精华,喝甘美的泉水拄着桂枝的手杖戴着香草。
断绝人世间的功名利禄,尽情的遨游在大自然,就像狂风在吹动。
在很短的时间里走了数千里,寿命如同南山一样长久也不忘自己的过失。
注释
陌上桑:乐府旧题,属《相和歌·相和曲》。曹操只是沿用旧题,内容与古词无关。
虹霓:为雨后或日出、日没之际天空出现的七色圆弧。虹霓常有内外二环,内
这首乐府诗先写游仙的路程,再写谒见、交游神仙,三写学习和修养成仙之道,四写得道后的遨游,篇末点明虽寿比南山但不忘自己的过失。全诗句式长短错落,语气则急缓相间,造成飘忽荡逸的气势,极恰切地表现了游仙的内容。
诗开始就紧扣游仙的主旨,直叙诗人驾彩虹、乘赤云升天。接着写他升天的经历、与众多仙人相见的情景以及在仙境的神仙生活。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诗人在写与众多仙人相见以及神仙生活时,特别写了要断绝人事和长寿,但又不忘自己的过失。既流露了对神仙生活的向往,也没有完全割舍掉对社会、对人生的牵挂。
诗以“驾虹霓”领起,通过层层渲染表达了诗人向往仙界、与神仙交往
此诗是一首游仙诗,游仙诗产生很早,秦代就已出现。到汉末建安时期,由于社会动乱不安,战乱频仍,于是神仙之说盛行,求仙访道,幻想长生成为统治阶层中的一种普遍思潮,游仙诗也开始大量产生。这类诗或歌咏仙山灵域,描写列仙之趣,或借描写仙境以寄托情怀。此诗即曹操为记录自己遨游太空、与神仙交游、受神仙秘道的事而写,具体创作时间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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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操(155年-220年正月庚子),字孟德,一名吉利,小字阿瞒,沛国谯(今安徽亳州)人,汉族。东汉末年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文学家、书法家。三国中曹魏政权的缔造者,其子曹丕称帝后,追尊为武皇帝,庙号太祖。曹操精兵法,善诗歌,抒发自己的政治抱负,并反映汉末人民的苦难生活,气魄雄伟,慷慨悲凉;散文亦清峻整洁,开启并繁荣了建安文学,给后人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史称建安风骨,鲁迅评价其为“改造文章的祖师”。同时曹操也擅长书法,尤工章草,唐朝张怀瓘在《书断》中评其为“妙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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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陵季子者,吴王之子也,嫡同母昆弟四人,长曰遏,次曰余祭,次曰夷昧,次曰札。札即曰季子,最小而贤,兄弟皆爱之。既除丧,将立季子,季子辞曰:“曹宣公之卒也,诸侯与曹人不义曹君,将立子臧,子臧去之,遂不为也,以成曹君,君子曰能守节义。君义嗣也,谁敢干君?有国非吾节也。札虽不才,愿附臧,以无失节。”固立之,弃其室而耕,乃舍之。遏曰:“今若是迮而与季子,季子必不受,请无与子而与弟,弟兄迭为君而致诸侯乎季子。”皆曰:“诺。”故诸其为君者皆轻死为勇,饮食必祝曰:“天若有吾国,必疾有祸于身。”故遏也死,余祭立;余祭死,夷昧立;夷昧死,而国宜之季子也,季子使而未还。僚者,长子之庶兄也,自立为吴王,季子使而还,至则君适之。遏之子曰王子光,号曰阖闾。不悦曰:“先君所为,不与子而与弟者,凡为季子也,将从先君之命,则国宜之季子也,如不从先君之命而与子,我宜当立者也,僚恶得为君?”于是使专诸刺僚,而致国乎季子。季子曰:“尔杀吾君,吾授尔国,是吾与尔为乱也。尔杀我兄,吾又杀尔,是父子兄弟相杀,终身无已也。”去而之延陵,终身不入吴国,故号曰延陵季子。君子以其不受国为义,以其不杀为仁,是以春秋贤季子而尊贵之也。
延陵季子将西聘晋,带宝剑以过徐君,徐君观剑,不言而色欲之。延陵季子为有上国之使,未献也,然其心许之矣,使于晋,顾反,则徐君死于楚,于是脱剑致之嗣君。从者止之曰:“此吴国之宝,非所以赠也。”延陵季子曰:“吾非赠之也,先日吾来,徐君观吾剑,不言而其色欲之,吾为上国之使,未献也。虽然,吾心许之矣。今死而不进,是欺心也。爱剑伪心,廉者不为也。”遂脱剑致之嗣君。嗣君曰:“先君无命,孤不敢受剑。”于是季子以剑带徐君墓即去。徐人嘉而歌之曰:“延陵季子兮不忘故,脱千金之剑兮带丘墓。”
昔在颛顼,命南正重以司天,北正黎以司地。唐虞之际,绍重黎之后,使复典之,至于夏商,故重黎氏世序天地。其在周,程伯休甫其后也。当周宣王时,失其守而为司马氏。司马氏世典周史。惠襄之间,司马氏去周适晋。晋中军随会奔秦,而司马氏入少梁。
自司马氏去周适晋,分散,或在卫,或在赵,或在秦。其在卫者,相中山。在赵者,以传剑论显,蒯聩其后也。在秦者名错,与张仪争论,于是惠王使错将伐蜀,遂拔,因而守之。错孙靳,事武安君白起。而少梁更名曰夏阳。靳与武安君坑赵长平军,还而与之俱赐死杜邮,葬于华池。靳孙昌,昌为秦主铁官,当始皇之时。蒯聩玄孙昂为武信君将而徇朝歌。诸侯之相王,王卬于殷。汉之伐楚,卬归汉,以其地为河内郡。昌生无泽,无泽为汉巿长。无泽生喜,喜为五大夫,卒,皆葬高门。喜生谈,谈为太史公。
太史公学天官于唐都,受易于杨何,习道论于黄子。太史公仕于建元、元封之间,愍学者之不达其意而师悖,乃论六家之要指曰:
易大传:“天下一致而百虑,同归而殊涂。”夫阴阳、儒、墨、名、法、道德,此务为治者也,直所从言之异路,有省不省耳。尝窃观阴阳之术,大祥而众忌讳,使人拘而多所畏;然其序四时之大顺,不可失也。儒者博而寡要,劳而少功,是以其事难尽从;然其序君臣父子之礼,列夫妇长幼之别,不可易也。墨者俭而难遵,是以其事不可遍循;然其彊本节用,不可废也。法家严而少恩;然其正君臣上下之分,不可改矣。名家使人俭而善失真;然其正名实,不可不察也。道家使人精神专一,动合无形,赡足万物。其为术也,因阴阳之大顺,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与时迁移,应物变化,立俗施事,无所不宜,指约而易操,事少而功多。儒者则不然。以为人主天下之仪表也,主倡而臣和,主先而臣随。如此则主劳而臣逸。至于大道之要,去健羡绌聪明,释此而任术。夫神大用则竭,形大劳则敝。形神骚动,欲与天地长久,非所闻也。
夫阴阳四时、八位、十二度、二十四节各有教令,顺之者昌,逆之者不死则亡,未必然也,故曰“使人拘而多畏”。夫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此天道之大经也,弗顺则无以为天下纲纪,故曰“四时之大顺,不可失也”。
夫儒者以六艺为法。六艺经传以千万数,累世不能通其学,当年不能究其礼,故曰“博而寡要,劳而少功”。若夫列君臣父子之礼,序夫妇长幼之别,虽百家弗能易也。
墨者亦尚尧舜道,言其德行曰:“堂高三尺,土阶三等,茅茨不翦,采椽不刮。食土簋,啜土刑,粝粱之食,藜藿之羹。夏日葛衣,冬日鹿裘。”其送死,桐棺三寸,举音不尽其哀。教丧礼,必以此为万民之率。使天下法若此,则尊卑无别也。夫世异时移,事业不必同,故曰“俭而难遵”。要曰彊本节用,则人给家足之道也。此墨子之所长,虽百家弗能废也。
法家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则亲亲尊尊之恩绝矣。可以行一时之计,而不可长用也,故曰“严而少恩”。若尊主卑臣,明分职不得相逾越,虽百家弗能改也。
名家苛察缴绕,使人不得反其意,专决于名而失人情,故曰“使人俭而善失真”。若夫控名责实,参伍不失,此不可不察也。
道家无为,又曰无不为,其实易行,其辞难知。其术以虚无为本,以因循为用。无成势,无常形,故能究万物之情。不为物先,不为物后,故能为万物主。有法无法,因时为业;有度无度,因物与合。故曰“圣人不朽,时变是守。虚者道之常也,因者君之纲”也。群臣并至,使各自明也。其实中其声者谓之端,实不中其声者谓之窾。窾言不听,奸乃不生,贤不肖自分,白黑乃形。在所欲用耳,何事不成。乃合大道,混混冥冥。光耀天下,复反无名。凡人所生者神也,所托者形也。神大用则竭,形大劳则敝,形神离则死。死者不可复生,离者不可复反,故圣人重之。由是观之,神者生之本也,形者生之具也。不先定其神形,而曰“我有以治天下”,何由哉?
太史公既掌天官,不治民。有子曰迁。
迁生龙门,耕牧河山之阳。年十岁则诵古文。二十而南游江、淮,上会稽,探禹穴,闚九疑,浮于沅、湘;北涉汶、泗,讲业齐、鲁之都,观孔子之遗风,乡射邹、峄;戹困鄱、薛、彭城,过梁、楚以归。于是迁仕为郎中,奉使西征巴、蜀以南,南略邛、笮、昆明,还报命。
是岁天子始建汉家之封,而太史公留滞周南,不得与从事,故发愤且卒。而子迁适使反,见父于河洛之间。太史公执迁手而泣曰:“余先周室之太史也。自上世尝显功名于虞夏,典天官事。后世中衰,绝于予乎?汝复为太史,则续吾祖矣。今天子接千岁之统,封泰山,而余不得从行,是命也夫,命也夫!余死,汝必为太史;为太史,无忘吾所欲论著矣。且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此孝之大者。夫天下称诵周公,言其能论歌文武之德,宣周邵之风,达太王王季之思虑,爰及公刘,以尊后稷也。幽厉之后,王道缺,礼乐衰,孔子脩旧起废,论诗书,作春秋,则学者至今则之。自获麟以来四百有余岁,而诸侯相兼,史记放绝。今汉兴,海内一统,明主贤君忠臣死义之士,余为太史而弗论载,废天下之史文,余甚惧焉,汝其念哉!”迁俯首流涕曰:“小子不敏,请悉论先人所次旧闻,弗敢阙。”
卒三岁而迁为太史令,䌷史记石室金匮之书。五年而当太初元年,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天历始改,建于明堂,诸神受纪。
太史公曰:“先人有言:‘自周公卒五百岁而有孔子。孔子卒后至于今五百岁,有能绍明世、正《易传》,继《春秋》、本《诗》、《书》、《礼》、《乐》之际?’”意在斯乎!意在斯乎!小子何敢让焉!
上大夫壶遂曰:“昔孔子何为而作《春秋》哉”?太史公曰:“余闻董生曰:‘周道衰废,孔子为鲁司寇,诸侯害之,大夫雍之。孔子知言之不用,道之不行也,是非二百四十二年之中,以为天下仪表,贬天子,退诸侯,讨大夫,以达王事而已矣。’子曰:‘我欲载之空言,不如见之于行事之深切著明也。’夫《春秋》,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纪,别嫌疑,明是非,定犹豫,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存亡国,继绝世,补弊起废,王道之大者也。《易》著天地、阴阳、四时、五行,故长于变;《礼》经纪人伦,故长于行;《书》记先王之事,故长于政;《诗》记山川、溪谷、禽兽、草木、牝牡、雌雄,故长于风;《乐》乐所以立,故长于和;《春秋》辨是非,故长于治人。是故《礼》以节人,《乐》以发和,《书》以道事,《诗》以达意,《易》以道化,《春秋》以道义。拨乱世反之正,莫近于《春秋》。《春秋》文成数万,其指数千。万物之散聚皆在《春秋》。《春秋》之中,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胜数。察其所以,皆失其本已。故《易》曰‘失之毫厘,差之千里。’故曰‘臣弑君,子弑父,非一旦一夕之故也,其渐久矣’。故有国者不可以不知《春秋》,前有谗而弗见,后有贼而不知。为人臣者不可以不知《春秋》,守经事而不知其宜,遭变事而不知其权。为人君父而不通于《春秋》之义者,必蒙首恶之名。为人臣子而不通于《春秋》之义者,必陷篡弑之诛,死罪之名。其实皆以为善,为之不知其义,被之空言而不敢辞。夫不通礼义之旨,至于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夫君不君则犯,臣不臣则诛,父不父则无道,子不子则不孝。此四行者,天下之大过也。以天下之大过予之,则受而弗敢辞。故《春秋》者,礼义之大宗也。夫礼禁未然之前,法施已然之后;法之所为用者易见,而礼之所为禁者难知。”
壶遂曰:“孔子之时,上无明君,下不得任用,故作《春秋》,垂空文以断礼义,当一王之法。今夫子上遇明天子,下得守职,万事既具,咸各序其宜,夫子所论,欲以何明?”
太史公曰:“唯唯,否否,不然。余闻之先人曰:‘伏羲至纯厚,作《易》八卦。尧舜之盛,《尚书》载之,礼乐作焉。汤武之隆,诗人歌之。《春秋》采善贬恶,推三代之德,褒周室,非独刺讥而已也。’汉兴以来,至明天子,获符瑞,建封禅,改正朔,易服色,受命于穆清,泽流罔极,海外殊俗,重译款塞,请来献见者不可胜道。臣下百官力诵圣德,犹不能宣尽其意。且士贤能而不用,有国者之耻;主上明圣而德不布闻,有司之过也。且余尝掌其官,废明圣盛德不载,灭功臣世家贤大夫之业不述,堕先人所言,罪莫大焉。余所谓述故事,整齐其世传,非所谓作也,而君比之于《春秋》,谬矣。”
于是论次其文。七年而太史公遭李陵之祸,幽于缧绁。乃喟然而叹曰:“是余之罪也夫。是余之罪也夫!身毁不用矣!”退而深惟曰:“夫《诗》、《书》隐约者,欲遂其志之思也。昔西伯拘羑里,演《周易》;孔子厄陈、蔡,作《春秋》;屈原放逐,著《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而论兵法;不韦迁蜀,世传《吕览》;韩非囚秦,《说难》、《孤愤》;《诗》三百篇,大抵贤圣发愤之所为作也。此人皆意有所郁结,不得通其道也,故述往事,思来者。”于是卒述陶唐以来,至于麟止,自黄帝始。
维我汉继五帝末流,接三代业。周道废,秦拨去古文,焚灭诗书,故明堂石室金匮玉版图籍散乱。於是汉兴,萧何次律令,韩信申军法,张苍为章程,叔孙通定礼仪,则文学彬彬稍进,诗书往往间出矣。自曹参荐盖公言黄老,而贾生、晁错明申、商,公孙弘以儒显,百年之间,天下遗文古事靡不毕集太史公。太史公仍父子相续纂其职。曰:“於戏!余维先人尝掌斯事,显於唐虞,至于周,复典之,故司马氏世主天官。至於余乎,钦念哉!钦念哉!”罔罗天下放失旧闻,王迹所兴,原始察终,见盛观衰,论考之行事,略推三代,录秦汉,上记轩辕,下至于兹,著十二本纪,既科条之矣。并时异世,年差不明,作十表。礼乐损益,律历改易,兵权山川鬼神,天人之际,承敝通变,作八书。二十八宿环北辰,三十辐共一毂,运行无穷,辅拂股肱之臣配焉,忠信行道,以奉主上,作三十世家。扶义俶傥,不令己失时,立功名於天下,作七十列传。凡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字,为太史公书。序略,以拾遗补艺,成一家之言,厥协六经异传,整齐百家杂语,藏之名山,副在京师,俟后世圣人君子。第七十。
太史公曰:余述历黄帝以来至太初而讫,百三十篇。
韩傀相韩,严遂重于君,二人相害也。严遂政议直指,举韩傀之过。韩傀以之叱之于朝。严遂拔剑趋之,以救解。于是严遂惧诛,亡去游,求人可以报韩傀者。至齐,齐人或言:“軹深井里聂政,勇敢士也,避仇隐于屠者之间。”严遂阴交于聂政,以意厚之。聂政问曰:“子欲安用我乎?”严遂曰:“吾得为役之日浅,事今薄,奚敢有请?”于是严遂乃具酒,觞聂政母前。仲子奉黄金百镒,前为聂政母寿。聂政惊,愈怪其厚,固谢严仲子。仲子固进,而聂政谢曰:“臣有老母,家贫,客游以为狗屠,可旦夕得甘脆以养亲。亲供养备,义不敢当仲子之赐。”严仲子辟人,因为聂政语曰:“臣有仇,而行游诸侯众矣。然至齐,闻足下义甚高,故直进百金者,特以为夫人粗粝之费,以交足下之欢,岂敢以有求邪?”聂政曰:“臣所以降志辱身,居市井者,徒幸而养老母。老母在,政身未敢以许人也。”严仲子固让,聂政竟不肯受。然仲子卒备宾主之礼而去。
久之,聂政母死,既葬,除服。聂政曰:“嗟乎!政乃市井之人,鼓刀以屠,而严仲子乃诸侯卿相也,不远千里,枉车骑而交臣,臣之所以待之至浅鲜矣,未有大功可以称者,而严仲子举百金为亲寿,我虽不受,然是深知政也。夫贤者以感忿睚眦之意,而亲信穷僻之人,而政独安可嘿然而止乎?且前日要政,政徒以老母。老母今以天年终,政将为知已者用。”
遂西至濮阳,见严仲子曰:“前所以不许仲子者,徒以亲在。今亲不幸,仲子所欲报仇者为谁?”严仲子具告曰:“臣之仇韩相傀。傀又韩君之季父也,宗族盛,兵卫设,臣使人刺之,终莫能就。今足下幸而不弃,请益具车骑壮士,以为羽翼。”政曰:“韩与卫,中间不远,今杀人之相,相又国君之亲,此其势不可以多人。多人不能无生得失,生得失则语泄,语泄则韩举国而与仲子为雠也,岂不殆哉!”遂谢车骑人徒,辞,独行仗剑至韩。
韩适有东孟之会,韩王及相皆在焉,持兵戟而卫者甚众。聂政直入,上阶刺韩傀。韩傀走而抱哀侯,聂政刺之,兼中哀侯,左右大乱。聂政大呼,所杀者数十人。因自皮面抉眼,自屠出肠,遂以死。韩取聂政尸于市,县购之千金。久之莫知谁子。
政姊闻之,曰:“弟至贤,不可爱妾之躯,灭吾弟之名,非弟意也。”乃之韩。视之曰:“勇哉!气矜之隆。是其轶贲、育而高成荆矣。今死而无名,父母既殁矣,兄弟无有,此为我故也。夫爱身不扬弟之名,吾不忍也。”乃抱尸而哭之曰:“此吾弟轵深井里聂政也。”亦自杀于尸下。
晋、楚、齐、卫闻之曰:“非独政之能,乃其姊者,亦列女也。”聂政之所以名施于后世者,其姊不避菹醢之诛,以扬其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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