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欧阳碧溪六十 其二
罗钦顺〔明代〕
君作行人奉使初,赠言盈卷我偏迂。那堪岁月推迁速,且喜山林燕息俱。
报国馀忠森令子,养生真诀陋阴符。从来画手多传信,合写人间寿岂图。
罗钦顺
(1465—1547) 明江西泰和人,字允升,号整庵。弘治六年进士。授编修,迁南京国子监司业,以实行教士。忤刘瑾,革职为民。瑾诛复官,累迁吏部右侍郎。世宗即位,擢吏部尚书,以与张璁、桂萼同朝为耻,辞归。家居二十年,潜心性理之学。初笃信佛学,后舍弃。认为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废一不可,卒谥文庄。有《困知记》、《整庵存稿》。► 505篇诗文
虎之力
刘基〔明代〕
虎之力,于人不啻倍也。虎利其爪牙,而人无之,又倍其力焉。则人之食于虎也,无怪矣。然虎之食人不恒见,而虎之皮人常寝处之,何哉?虎用力,人用智;虎自用其爪牙,而人用物。故力之用一,而智之用百;爪牙之用各一,而物之用百,以一敌百,虽猛必不胜。故人之为虎食者,有智与物而不能用者也。是故天下之用力而不用智,与自用而不用人者,皆虎之类也。其为人获而寝处其皮也,何足怪哉!
田登为郡守
《古今谭概》〔明代〕
田登作郡守,怒人触其名,犯者必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值上元张灯,吏揭榜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故语云:“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本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