酬元美 其二
李攀龙〔明代〕
有鸟名黄鹄,乃在琪树柯。下来太液饮,唼喋荇与荷。
周游视中土,少年多罗家。金衣菊为裳,不受矰缴加。
一举绝四海,离哉天可摩。毛羽未摧颓,鼎俎奈尔何。
李攀龙
李攀龙(1514—1570)字于鳞,号沧溟,汉族,历城(今山东济南)人。明代著名文学家。继“前七子”之后,与谢榛、王世贞等倡导文学复古运动,为“后七子”的领袖人物,被尊为“宗工巨匠”。主盟文坛20余年,其影响及于清初。► 1428篇诗文 ► 29条名句
杨景行传
《元史》〔明代〕
杨景行,字贤可,吉安太和州人。登延祐二年进士第,授赣州路会昌州判官。会昌民素不知井饮,汲于河流,故多疾疠;不知陶瓦,以茅覆屋,故多火灾。景行教民穿井以饮,陶瓦以代茅茨,民始免于疾疠火灾。豪民十人,号十虎,干政害民,悉捕置之法。乃创学舍,礼师儒,劝民斥腴田以膳士,弦诵之声遂盛。调永新州判官,奉郡府命,核民田租,除刬宿弊,奸欺不容,细民赖焉。改江西行省照磨,转抚州路宜黄县尹,理白冤狱之不决者数十事。升抚州路总管府推官,发擿奸伏,郡无冤狱。金溪县民陶甲,厚积而凶险,尝屡诬陷其县长吏罢去之,由是官吏畏其人,不敢诘治,陶遂暴横于一郡。景行至,以法痛绳之,徙五百里外。金溪豪僧云住,发人冢墓取财物,事觉,官吏受贿,缓其狱,景行急按之,僧以贿动之,不听,乃赂当道者,以危语撼之,一不顾,卒治之如法。由是豪猾屏迹,良民获安。转湖州路归安县尹,奉行省命,理荒田租,民无欺弊。景行所历州县,皆有惠政;所去,民皆立石颂之。以翰林待制、朝列大夫致仕,年七十四卒。
尚书别解序
归有光〔明代〕
嘉靖辛卯,余自南都下第归,闭门扫轨,朋旧少过。家无闲室,昼居于内,日抱小女儿以嬉;儿欲睡,或乳于母,即读尚书。儿亦爱弄书,见书,辄以指循行,口作声,若甚解者。故余读常不废,时有所见,用著于录。意到即笔不得留,昔人所谓兔起鹘落时也。无暇为文章,留之箱筥,以备温故。章分句析,有古之诸家在,不敢以比拟,号曰别解。
余尝谓观书,若画工之有画耳、目、口、鼻,大、小、肥、瘠,无不似者,而人见之,不以为似也。其必有得其形而不得其神者矣。余之读书也,不敢谓得其神,乃有意于以神求之云。